藥房工作制度
為了規范我院藥房管理,保障用藥安全、有效,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工作制度,
藥房工作制度
。一、人員管理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并建立個人檔案。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
二、藥品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并建立供貨單位檔案。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做到票、帳、物相符。
2、藥品的保管: 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 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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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工作制度》(http://m.rusnota.com)。3、藥品的調配: 藥品調配人員必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必須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在完成處方調配后,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4、中藥飲片的管理: 從事中藥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5、醫療用毒性藥品、 品和 管理: 按照《 品和 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購進 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并設專庫或專柜存放,做到雙人保管,專帳記錄,帳物相符。使用 品和 必須憑執業醫師開具專用處方,單張處方的最大用量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簽署姓名,并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拒絕發藥。對 品和 處方進行專冊登記,加強管理。 品處方至少保存3年, 處方至少保存2年。
6、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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