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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1
一、員工崗位自查制度
1、單位員工應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范措施,每日對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內容進行防火檢查;
2、員工崗位自查的內容是: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4)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5)賓館飯店的服務員在清掃衛生、開夜床、查房和清臺時應檢查是否切斷電源及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廚房工作人員在班前、班后應檢查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班后燃油、燃氣閥門是否關閉,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理是否及時,火源是否妥善處理等情況;商場市場工作人員應檢查營業場所有無吸煙現象;公共娛樂場所工作人員應檢查營業期間有無違章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營業結束后是否切斷場所內非必要的用電設備、器具電源;醫院工作人員應檢查病房藥品可燃包裝等可燃物是否及時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員工在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當立即消除,不能當場消除的.,應當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上報處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小時不少于一次,其他單位每日進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間2次)。
1、 防火巡查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單位相關人員每日開展。
2.每日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
(3)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5)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6)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7)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應當巡查有無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和有無超過額定人數現象,營業結束時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2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各只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施工現場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需現場即時責令其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單。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參加防火檢查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護門是否關閉嚴密;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6、動火作業是否增設防火及滅火設施;
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要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3
一、每日巡查內容:
(1)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室內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配件是否齊全、完好;
(5)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6)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否正常;
(8)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每月巡查內容:
(1)消防栓、消防龍帶、消防水喉(盤管)是否完好
(2)滅火器是否過期、失效
(3)消防滅火(噴淋)系統、火災探測器運轉是否正常
(4)防火門、防火卷簾是否正常啟閉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4
一、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明確巡查、檢查人員。
二、防火巡查應當每日進行并填寫記錄,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開展一次。
三、消防安全檢查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填寫記錄。
四、防火巡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等。
五、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六、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消防安全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主管人員,單位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需要停用消防設施超過24小時的,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應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八、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巡查、檢查檔案,統一保管、備查,保障檔案資料的完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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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四、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商場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令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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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人員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應堅持每班巡查1-2次,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二、每月由部門主管不定期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進行抽查,如發現問題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整改。
三、每季度對大樓內消防器材、消防設備進行一次檢查、養護,做一次衛生,使消防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四、組織保安人員、水電工進行消防業務訓練,每學期組織一次,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確保拉得出、展得開、打得響。
五、每年第四季度對大樓內消防器材、消防設備進行全面年檢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動用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
六、新的消防器材使用五年以后,每隔兩年進行測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重新灌裝更換。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商場內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消防巡查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商場內所有區域,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區、辦公區、倉庫、設備房、停車場等,以及商場內全體工作人員、租戶及顧客。
(三)基本原則
消防巡查工作遵循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堅持全面檢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日常巡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專業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消防巡查工作全面、及時、有效。
二、巡查組織與職責
(一)組織架構
成立以商場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常為商場負責人)為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如安保經理等)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及安保人員為成員的消防巡查工作小組。
(二)職責分工
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商場消防巡查工作的領導與決策,定期聽取消防巡查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巡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消防巡查所需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
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組織實施消防巡查工作,制定消防巡查計劃、方案及相關制度,組織開展巡查人員培訓,監督巡查工作執行情況,及時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日常消防自查工作,組織本部門員工參與消防知識培訓與演練,督促員工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及時發現并整改本部門存在的消防隱患,配合消防巡查工作小組開展的各項檢查工作。
安保人員:作為消防巡查的主要執行人員,按照巡查計劃和要求,對商場各區域進行定時、定點巡查,如實記錄巡查情況,及時發現并報告消防隱患,對初期火災事故進行撲救和處置。
三、巡查頻率與時間
(一)日常巡查
營業時間內,每 2 小時對營業區、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等重點區域進行一次巡查。
非營業時間,每 4 小時對商場內所有區域進行一次巡查。
(二)定期巡查
每周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一次全面消防檢查,涵蓋商場所有區域及消防設施設備。
每月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帶隊,開展一次綜合性消防大檢查,對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評估。
(三)特殊時段巡查
在重大節假日、促銷活動、惡劣天氣等特殊時段,增加巡查頻次,確保消防安全。
四、巡查內容
(一)消防設施設備
檢查消防栓系統:查看消防栓箱內設備是否齊全,包括消火栓、水帶、水槍等;檢查閥門是否處于正常開啟狀態,有無漏水現象;測試消防栓水壓是否滿足要求。
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觀察噴頭外觀是否完好,有無變形、損壞或被遮擋情況;檢查報警閥組是否正常工作,各閥門標識是否清晰,有無漏水現象;查看末端試水裝置,測試系統能否正常啟動。
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查看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外觀是否完好,有無損壞或被遮擋;測試報警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能否準確接收報警信號;檢查消防聯動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檢查滅火器:查看滅火器外觀是否完好,壓力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檢查滅火器的有效期,確保未過期;檢查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擺放位置是否便于取用。
(二)安全疏散
檢查安全出口:確保安全出口門無損壞、無堵塞,能夠正常開啟和關閉;查看安全出口標識是否清晰、完好,有無被遮擋或損壞情況。
檢查疏散通道: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無雜物堆積、無障礙物;通道地面是否平整,有無坑洼、積水等影響疏散的情況;疏散通道內的應急照明是否正常工作,亮度是否滿足要求。
(三)用火用電安全
檢查用火情況:查看商場內餐飲區域、施工區域等用火場所,用火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有無違規用火現象;檢查油煙管道是否定期清洗,有無積油、積垢現象。
檢查用電情況:檢查電氣線路是否穿管保護,有無老化、破損、私拉亂接現象;配電箱(柜)內電氣元件是否完好,有無過載、短路、發熱等異常情況;檢查各類用電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現象。
(四)消防安全管理
檢查消防安全制度執行情況:查看各部門、各崗位是否按照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履行職責,有無違反制度的行為;檢查消防安全培訓、演練記錄是否完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技能。
檢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查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持證上崗;檢查值班記錄是否完整,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正常,有無故障報警未處理情況。
檢查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對商場內倉庫、配電室、鍋爐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查看是否落實專人管理,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有無違規操作現象。
五、巡查記錄與報告
(一)記錄要求
巡查人員應如實填寫《消防巡查記錄表》,詳細記錄巡查時間、地點、巡查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信息。記錄應字跡清晰、準確完整,不得涂改、偽造。
(二)報告流程
巡查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一般消防隱患,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或責任人進行整改,并在《消防巡查記錄表》中記錄整改情況。
對于重大消防隱患,巡查人員應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制定整改方案,并報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同時,采取臨時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定期對消防巡查記錄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消防巡查工作報告,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并根據報告結果調整消防巡查工作計劃和重點。
六、隱患整改與復查
(一)隱患整改
對于巡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應積極組織整改,確保隱患及時消除。
整改過程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對于因整改需要暫時停用消防設施設備的`,應提前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并采取相應的替代措施。
(二)復查
隱患整改完成后,整改責任人應向消防安全管理人申請復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復查,檢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隱患是否徹底消除。
對復查不合格的,繼續責令整改責任人進行整改,直至復查合格為止。對于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整改責任人的責任。
七、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定期組織巡查人員參加消防知識培訓,使其熟悉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消防設施設備操作方法及火災應急處置程序等內容,不斷提高巡查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對商場內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其了解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技能,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演練
制定年度消防演練計劃,定期組織商場內全體人員參加火災應急疏散演練,檢驗和提高商場整體應急響應能力和協同配合能力。
在演練過程中,設置模擬火災場景,檢驗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鍛煉巡查人員及其他員工在火災發生時的應急處置能力,發現問題及時總結改進。
八、獎懲措施
(一)獎勵
對在消防巡查工作中表現突出,及時發現并消除重大消防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但不限于頒發榮譽證書、獎金、晉升機會等。
(二)懲罰
對違反消防巡查制度,未按要求進行巡查、隱瞞不報消防隱患、拒不整改消防隱患或因工作失職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部門或個人,按照商場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降職、解除勞動合同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制度修訂
本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商場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如有修訂,及時公布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
(二)解釋權
本制度由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三)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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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巡查制度。
二、巡查人員及職責
日常巡查人員:由安保人員和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物業工作人員擔任。負責對責任區域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消防安全問題。
專業巡查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技術人員、消防主管等專業人員定期進行深度巡查。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專業檢測,評估整體消防安全狀況。
三、巡查頻次
每日巡查:日常巡查人員對公共區域、重點部位(如配電室、鍋爐房、電梯機房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填寫《每日消防巡查記錄表》。
每周重點巡查:對消防設施設備(消防泵、滅火器、消火栓等)每周進行一次重點檢查,確保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記錄在《每周消防設施巡查表》。
每月全面巡查:專業巡查人員聯合相關部門負責人,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消防巡查,涵蓋建筑消防設施、安全疏散通道、用火用電情況等,形成《月度消防巡查報告》。
四、巡查內容
消防設施設備:檢查滅火器壓力是否正常、外觀有無損壞;消火栓閥門是否能正常開啟、水帶水槍是否完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是否有故障、報警主機運行是否正常;防排煙系統風機能否正常啟動等。
安全疏散:查看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雜物堆積;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亮度是否符合要求;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實,防火卷簾下方有無障礙物。
用火用電安全:檢查電氣線路是否老化、破損,有無私拉亂接現象;配電箱內開關、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過載、短路等問題;廚房等用火區域燃氣管道有無泄漏,爐灶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其他方面:檢查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安全標識是否清晰、完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
五、巡查問題處理
當場整改:巡查人員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如通道雜物清理、滅火器壓力不足更換等,應立即通知相關責任人當場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限期整改:對于不能當場整改的問題,巡查人員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內容、期限和責任人。整改期間,采取臨時防范措施,確保安全。整改期限屆滿,進行復查,記錄整改結果。
重大隱患報告: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巡查人員立即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同時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火災發生。組織專家評估,制定整改方案,投入資金及時整改。
六、記錄與檔案管理
巡查人員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包括巡查時間、部位、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相關記錄保存至少 [X] 年,作為消防安全管理檔案重要組成部分,為分析消防安全形勢、改進管理措施提供依據。
七、培訓與監督
定期組織巡查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提升業務能力和責任意識。設立監督機制,對巡查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巡查不到位、隱瞞問題等行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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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目的依據: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消防巡查制度。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單位內所有區域的消防巡查工作,包括辦公區、生產區、倉儲區等。
二、巡查組織架構
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消防巡查工作,制定政策,協調重大問題。
執行小組:由安全管理部門牽頭,各部門選派責任心強、熟悉消防知識的員工組成。具體實施消防巡查任務,及時反饋問題。
三、巡查計劃
常規巡查計劃
辦公區: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重點檢查辦公室用電設備、疏散通道、消防設施。
生產區:根據生產班次,每班開始前、結束后進行巡查,對生產設備運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消防設施聯動情況等進行檢查。
倉儲區:每日上午、下午、晚上各巡查一次,查看貨物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有無火災隱患。
特殊時期巡查計劃:在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惡劣天氣前后等特殊時期,增加巡查頻次,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項巡查。
四、巡查內容要點
消防設施檢查
定期檢查滅火器、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設施的壓力、液位、外觀等,確保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測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等的功能,檢查其信號傳輸、聲音播放、照明亮度等是否正常。
安全管理檢查
查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實,員工是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檢查動火作業、電氣作業等特殊作業是否按規定審批,現場是否有專人監護。
檢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無泄漏、違規操作等情況。
建筑防火檢查
檢查建筑防火分區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防火卷簾、防火門是否能正常關閉。
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等現象。
檢查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有無脫落、損壞等情況。
五、巡查問題反饋與整改
問題反饋流程:巡查人員發現問題后,立即向執行小組組長報告,填寫《消防巡查問題反饋表》,詳細記錄問題情況、發現時間、地點等。執行小組組長將問題匯總后,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整改責任落實:領導小組根據問題嚴重程度,明確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整改過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整改復查機制:整改期限屆滿,執行小組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到位的,要求繼續整改,并追究相關責任。對整改完成的問題,進行銷號處理,記錄整改結果。
六、培訓與考核
培訓機制:定期組織巡查人員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邀請消防專家進行授課,講解消防法律法規、消防設施操作、火災隱患排查等知識。同時,組織實地演練,提高巡查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
考核機制:建立巡查人員考核制度,對巡查工作的`完成情況、發現問題的能力、問題處理的及時性等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個人績效掛鉤,對表現優秀的巡查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不稱職的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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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義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消防巡查制度。通過規范巡查工作,提高火災防控能力,確保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巡查主體及分工
社區網格員巡查:社區網格員負責日常網格內的消防巡查工作,重點對居民小區、沿街商鋪等進行巡查。每周至少對責任網格巡查兩次,填寫《社區消防巡查記錄表》。
消防志愿者巡查:組織消防志愿者隊伍,不定期對社區內的老舊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進行巡查。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集中巡查活動,協助網格員發現問題,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專業消防機構巡查:邀請消防檢測公司、消防救援部門等專業機構,每季度對社區進行一次全面消防檢測和巡查指導。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專業檢測,評估消防安全狀況,提出整改建議。
三、巡查內容與標準
居民小區巡查
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有無車輛占用、雜物堆積等情況。消防通道寬度應符合相關標準,不得小于 [X] 米。
查看居民樓內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有無封閉、堵塞現象。疏散樓梯應保持暢通,安全出口標志應清晰可見。
檢查樓道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滅火器、消火栓等是否完好有效。滅火器壓力應正常,消火栓閥門應能正常開啟,水帶水槍應齊全。
關注居民用火用電安全,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情況。
沿街商鋪巡查
檢查商鋪內消防設施是否配備齊全,是否能正常使用。根據商鋪面積和經營性質,合理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查看電氣線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無老化、破損等情況。電氣線路應穿管保護,不得私拉亂接。
檢查商鋪內是否存在 “三合一” 現象,即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嚴禁 “三合一” 場所存在,如有應督促整改。
檢查商鋪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況。
四、巡查問題處理流程
發現問題記錄:巡查人員發現消防安全問題后,立即記錄問題詳細情況,包括問題地點、類型、嚴重程度等,同時拍照留存證據。
現場溝通整改:對于能當場整改的問題,如通道雜物清理、滅火器壓力不足更換等,巡查人員當場與責任人溝通,督促其立即整改。
下達整改通知:對于不能當場整改的問題,巡查人員填寫《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內容、期限和責任人,送達責任人并要求簽字確認。
跟蹤復查反饋:整改期限屆滿,巡查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整改完成的,進行銷號處理;未完成整改的',繼續督促整改,必要時報告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給上級主管部門。
五、宣傳教育與培訓
宣傳活動開展:結合消防巡查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活動。通過張貼海報、發放宣傳資料、舉辦講座等形式,向居民和商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培訓工作組織:定期組織巡查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邀請消防專家進行授課。培訓內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隱患排查方法、消防設施操作等,提高巡查人員業務水平。同時,對居民和商戶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其掌握基本的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技能。
防火消防巡查、檢查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巡查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 [具體場所名稱,如某商場、寫字樓、工廠等] 內的所有區域及相關人員。
(三)巡查原則
消防巡查遵循全面覆蓋、重點突出、及時準確、閉環管理的原則,確保消防安全隱患早發現、早消除。
二、巡查組織與人員
(一)巡查組織架構
成立以消防安全責任人(如單位負責人)為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如安保主管)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及專職消防巡查員為成員的消防巡查小組。明確各成員在巡查工作中的職責與分工。
(二)巡查人員資質與培訓
專職消防巡查員須經過專業消防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熟悉消防法律法規、消防設施設備操作及火災隱患排查知識。
定期組織巡查人員參加消防安全知識更新培訓與技能實操演練,提升其業務能力與應急處置水平。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新消防法規解讀、新型消防設施使用、常見火災隱患識別技巧等。
三、巡查頻次
(一)日常巡查
營業(工作)期間,每 2 小時進行一次全面巡查,重點關注人員密集區域、用火用電頻繁區域及消防設施設備關鍵部位。
非營業(工作)期間,每晚至少進行 2 次巡查,加強對重點防火區域的監控,如倉庫、機房等。
(二)專項巡查
每周針對特定區域或設施進行專項巡查,如電氣線路、燃氣管道、消防供水系統等,由專業技術人員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帶隊。
在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前及惡劣天氣后,增加專項巡查頻次,對重點區域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消防安全。
(三)全面檢查
每月組織一次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帶隊的全面消防檢查,涵蓋場所內所有區域、設施設備及消防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形成詳細檢查報告。
四、巡查內容
(一)消防設施設備
檢查消防栓內設備是否齊全,包括消火栓、水帶、水槍,閥門是否能正常開啟,水壓是否達標,有無漏水現象,消防栓周邊是否有遮擋物。
查看滅火器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外觀有無損壞、腐蝕,噴管是否堵塞,是否在有效期內,擺放位置是否便于取用。
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運行是否正常,探測器、報警器有無損壞或被遮擋,報警主機顯示是否準確,有無故障報警信息。
測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是否完好,管網有無漏水,報警閥、水流指示器等組件是否正常工作。
檢查防煙排煙系統風機能否正常啟動,風道有無破損、堵塞,風口是否靈活,防火閥能否在規定溫度下關閉。
(二)用火用電安全
查看用火區域(如廚房、鍋爐房等)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專人負責,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妥善存放,動火作業是否辦理審批手續并落實防護措施。
檢查電氣線路是否穿管保護,有無老化、破損、私拉亂接現象,插座、開關是否完好,配電箱內電器元件是否運行正常,有無過載、短路等異常情況。
對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區域,檢查設備運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無超長時間使用現象,周邊是否有易燃物。
(三)安全疏散
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有無雜物堆積、鎖閉或堵塞情況,疏散指示標志是否清晰明亮,應急照明是否正常工作,照度是否符合要求。
查看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完好,防火卷簾下方是否有影響其降落的障礙物。
(四)其他消防安全事項
檢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場所內是否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查看員工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識與技能,是否熟悉應急疏散流程,有無違規吸煙、使用明火等行為。
檢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設備運行記錄是否完整準確。
五、巡查記錄與報告
(一)巡查記錄
巡查人員應隨身攜帶統一格式的巡查記錄表,如實記錄巡查時間、地點、巡查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應詳細、準確,不得漏記、錯記。
采用電子巡更系統的,巡查人員需按規定在相應點位打卡,系統自動記錄巡查軌跡與時間,同時應配合紙質記錄對發現問題進行詳細描述。
(二)報告流程
巡查中發現一般消防安全問題,巡查人員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或責任人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情況,直至問題解決。
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或緊急情況,巡查人員應立即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相關領導,同時采取臨時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每日巡查結束后,巡查人員應將巡查記錄表交至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匯總、存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對當日巡查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報消防安全責任人。
六、隱患整改與復查
(一)隱患整改
對巡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及整改要求。
整改責任人應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在整改期間,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二)復查驗收
整改期限屆滿后,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復查人員應認真對照整改通知書內容,檢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實,隱患是否消除。
對整改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繼續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七、獎懲措施
(一)獎勵
對在消防巡查工作中表現突出,及時發現并有效消除重大火災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巡查人員及相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物質獎勵、榮譽證書等,并在績效考核、晉升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二)懲罰
對未按規定進行消防巡查、巡查記錄弄虛作假、發現問題未及時報告或未跟蹤整改情況的巡查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處罰。
對因工作失職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八、附則
(一)制度修訂
本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修訂稿,經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發布實施。
(二)解釋權
本制度由 [單位名稱] 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三)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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