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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固廢處理
一 固體廢物處置的原則
為防止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對固體廢物的處置首先應考慮合理使用資源,充分回收,盡可能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其次考慮對其安全、合理、衛生的處置,力圖以最經濟和最可靠的方式將廢物量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最大限度降低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二 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理情況
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主體工程產生的生產廢物、公用輔助工程產生的各類廢物和生活垃圾。
1 生產垃圾
生產廢物包括各類精餾蒸餾釜底及釜液,包裝帶、化驗采樣廢物等。由危險廢物處置有限公司負責協議處置。
2 生活垃圾
必須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點,每日有園區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生活垃圾收集后運往當地垃圾填埋場進行安全填埋處置,不得混入工業固定廢物處理。
3 污泥濾餅
公用工程固體廢物包括各類污泥及濾料。污水處理站污泥濾餅屬于危險廢物(HW38),由危險廢物處置有限公司負責協議處置。
4 其他廢物
軟水生產裝置產生廢離子交換樹脂,為可再生廢物有生產企業回收,若沒有單位接收則送至危險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安全處置。此外涂料車間凈化裝置產生的催化劑、活性炭等廢物做危廢處理。
綜上所述,本項目工業固體廢物得到較好的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安全協議處置,生活垃圾處理得當,全廠固體廢物均得到合理處置。
三 固體廢物的暫存要求
1 污染防治措施
為了減小廢物儲運風險,防止危廢流失污染環境,本項目擬在項目固體廢物堆場內設置危險廢物收集轉運庫房,專門用于臨時存放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危廢暫存庫按照GB18597-2001《危險廢物儲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設計,做好防雨、防滲,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堅固、防滲、耐腐蝕的材料建造,并設計有堵截泄露的裙角、圍堰等設施。庫內廢物定期有專門運輸車輛運至危險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等單位進行處置。
2 收集措施
公司在采取處理廢物的同時,加強對廢物的管理,特別是對于危險廢物的管理。為防止廢棄物逸散、流失,采取有害廢物分類集中堆放、專人負責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止廢物的二次污染。對危險廢物的收集和管理,擬采用以下的措施:
A 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驗廢物等均存放于相應的專用容器中,并貼上廢棄物分類專用標簽,臨時堆放在危險廢物庫房中,累計一定數量后由專用運輸車輛外運至危險廢物暫存倉庫統一存放。
B 危險廢物全部暫存于危險暫存間內,做到防風、防雨、防曬。
C 危險廢物暫存間地面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滲透系
數≤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cm/s。上述危險廢物的收集和管理,公司將委派專人負責,各種廢棄物的儲存容器都有很好的密封性,危廢臨時儲存場所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相關要求進行防滲、防漏處理,安全可靠,不會受到風雨侵蝕,可有效防止臨時存放過程中的二次污染。
3 控制要求
危廢暫存庫將嚴格按照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設計,做好防雨、防滲,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堅固、防滲、耐腐蝕的材料建造,并設計有堵截的裙腳、圍堰等設施。企業應嚴格加強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全過程的管理,具體如下:
A 應合理設置不滲透間隔分開的區域,每個部分都應有防漏裙腳或儲漏盤;危險廢物應與其他固體廢棄物嚴格隔離,禁止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混入;同時也禁止危險廢物混入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中。
B 定期檢查場地的防滲性能。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防止雨水徑流進入堆場、避免滲濾液量增加,堆場周邊應設置導流渠,并及時清理和檢查滲濾液集排水設施及堵截泄漏的裙腳;收集的滲濾液及泄漏液應通過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放。
C 強化配套設施的配備。危險廢物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分類盛裝,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以防滲膠袋等盛裝;禁止將不相容(相互反應)的危險廢物在同一容器內混裝;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必須粘貼符合標準的標簽。
D 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必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mm以上的空間。
E 完善維護制度,定期檢查維護擋土墻、導流渠等設施,發現有損壞可能或異常,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運行;詳細記錄入場固定廢物的種類和數量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并長期保存,供隨時查閱。
F 當堆場因故不再承擔新的貯存、處置任務時,應予以關閉或者封場,同時采取措施消除污染,無法消除污染的設備、土墻、墻體等按照危險廢物處理,并運至營運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場或其他貯存設施中。關閉或封場后,應設置標志物,注明關閉或者封場時間,以及使用該土地時應注意的事項,并繼續維護管理,直到穩定為止。檢測部門的檢測結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時,方可摘下警示標志,撤離留守人員。
G 項目產生的固定廢物產生量、擬采取的處置措施及去向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向開發區環境保護局申報,填報危險廢物廢物轉移五聯單,按要求對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進行全過程嚴格管理和安全處置。
四 危險廢物運輸方式及要求
根據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危險廢物外運至處置單位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A 做好每次外運處置廢棄物的運輸登記,認真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每種廢物填寫一份聯單),并加蓋公司蓋章,經運輸單位核實驗收簽字后,將聯單第一聯副聯自留存檔,將聯單第二聯交移出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第三聯及其各聯交付運輸單位,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第四聯交接受單位,第五聯交接受地環保局。
B 廢棄物處置單位的運輸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車輛必須具有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駕駛人員必須取得駕駛執照的熟練人員擔任。
C 處置單位在運輸危險廢物時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嚴格按照所在城市規定行車時間和行車路線行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
D 危險廢物在運輸途中若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露等情況時,公司及押運人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E 一旦發生廢棄物泄露事故,公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都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針對事故針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應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五 危險廢物外協處置可行性分析
項目危險廢物主要有HW02、HW08、HW11、HW13、HW38五類,建設單位與危險廢物處置公司簽訂協議處置協議,根據湖北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關于湖北省危險廢物處置工程試運行期間經營種類的函》,匯楚公司具有以上五類危險廢物處理的資質,項目危險廢物外協議處置可行。
六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預防措施
在處理貨儲存化學品的所有區域將有不滲漏的地基并設置圍堰(混泥土),以確保任何物質的冒溢能被回收,從而防治污染環境。不得在地下設置待處理化學物質的輸送管線和收集池。所以管道都架空設置,沒有地下儲存罐。
固體廢物貯存要求:
a) 生活垃圾、固體危險廢物宜采用混凝土池貯存,貯存池內壁應采取防滲、防腐措施,具有相應的垃圾滲濾液收集系統,貯存池的容量宜能滿足一周左右生產要求;
b) 固體危險廢物貯倉根據貯存物料特性設計相應的防爆等級,采取相應的消防及防爆措施;
c) 固體危險廢物貯倉宜根據物料特性設置成2~4 個隔斷,貯存不同特性的廢物;
d) 液體危險廢物應根據熱值、相容性設置多個貯罐,貯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據貯存物料的腐蝕特性不同選擇相應的防腐材料及防腐措施;
2) 貯罐應設置一種以上的卸載措施,流動性良好的液體宜采用泵送方式,流動性差的液體可采
用壓力其他輸送的方式卸載;
3) 貯罐上應配備攪拌器或者循環泵定期保持液體的均勻性;
4) 貯罐應配備呼吸閥等罐內壓力調節設施防治安全事故發生;
5) 對于貯存高粘度液體廢物的貯罐還應配備加熱措施保證其輸送性;貯罐上應配備溫度、壓力
等檢測儀表顯示其工作狀態。
固體廢物收集運輸
1一般規定
a 工業廢物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
b 危險廢物與一般廢物分別收集。
c 可回收利用物質和不可回收利用物質分開收集。
d 可燃性物質與不可燃性物質分開收集。
e 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過程,應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應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不應向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傾倒、堆放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堆放固體廢物。 f 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按GB15562.2 設立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2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及運輸
a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b 貯存、處置場的建設類型,應與將要堆放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類別相一致。
c 貯存、處置場應采取防止粉塵污染的措施。
d 貯存、處置場周邊應設導流區,防止雨水徑流進入貯存、處置場內,避免滲濾液量增加和滑坡。
e 應設計滲濾液集排水設施,必要時應設計滲濾液處理設施,對滲濾液進行處理。
f 應構筑堤、壩、擋土墻等設施,防止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流失。
g 對于貯存GB18599 規定的第2 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場所,當天然基礎層的滲透系數大于1.0×10-7cm/s 時,應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構筑防滲層,防滲層的厚度應相當于滲透系數1.0×10-7cm/s 和厚度1.5m 的粘土地層的防滲性能。
3 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和運輸
a 收集、貯存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不應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不應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b 運輸危險廢物,應采取專用運輸車輛,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c 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應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d 貯存設施的基礎應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m 厚的滲透系數不大于10-7cm/s 的粘土層,或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滲透系數不大于10-10cm/s 的其它人工材料,應設計、建造滲濾液收集清除系統。應設計建造徑流疏導系統,保證能防止25t 一遇的暴雨不會流到危險廢物堆里;危險廢物堆內設計雨水收 集池,并能收集25t 一遇的暴雨24h 降水量。
e 不相容的危險廢物不應堆放在一起,應分別存放或存放在不滲透間隔分開的區域內,每個部分都應有防漏裙腳或儲漏盤,防漏裙腳或儲漏盤的材料應與危險廢物相容。
f 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宜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后貯存,否則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在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宜在貯存設施內分別堆放。
g 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宜用防漏膠袋等盛裝;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mm 以上的空間。 h 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盛裝危險廢物;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及材質要滿足相應的強度要求,容器應完好無損并粘貼標簽;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材質和襯里應與危險廢物不相互反應。
j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選址、設計和管理應滿足GB18597 的規定。
4 固體廢物的廠內貯存要求:
a) 進入固體廢物焚燒廠的固體廢物應貯存與固體廢物貯存倉內,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必須有符合GB15562.2 規定的專用標志;
b) 危險廢物的貯存容器必須有明顯標志,具有耐腐蝕、耐壓、密封和不與所貯存的廢物發生反應等特性;
c) 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內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險廢物;
d) 固體廢物焚燒貯存場所要有集排水和防滲漏設施;
e) 焚燒爐所需的一次風應從廢物貯倉抽;
d) 貯存場所要遠離焚燒設施并符合消防要求;
e) 貯存場應根據廢物的特性設計相應的消防措施以及必要的防爆等級,對于危險廢物暫存庫還應配備洗眼器等職業勞動保護設施
5 固體廢物資源化技術
5.1一般規定
A 在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技術體系的建立過程中,應將綜合利用技術放在首要位置。
B 對有毒有害廢物進行綜合利用應作為廢物資源開發的重點。
C 應開發大量消納固體廢物的實用技術和深加工產品的生產技術。
D 工業固體廢物應分散回收、集中處理。
E 應推廣清潔生產,嚴格控制產生總量,實施全過程管理:
a) 積極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無害化研究,宣傳和推進清潔生產。 b) 選擇無污染、少污染的替代產品和原材料及清潔生產工藝。
c) 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應控制生產規模,減少產生總量。 d) 能耗高、污染嚴重的行業,要實現從末端處理向源頭削減的全過程控制管理,不斷改進和優化其生產工藝和技術設備。
F 在對危險廢物進行污染治理中,應以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為第一目標。在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過程中需防止二次污染;在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的前題下,鼓勵對危險廢物進行綜合利用,并需確保綜合利用產品的長期安全性。
G 重點推進量大面廣、資源化潛力大的廢物回收與再生利用,合理延長產業鏈,開發高附加值的綜合利用產品,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H 固體廢物作為某種工業原料的代替材料,其摻加量應符合該產品的相關國家或行業要求。
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
一般規定
1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在設計、建設和運行過程中,應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采取相應措
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2 安全和職業衛生設施應與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3 應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培訓,提供所需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4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的設計、建設,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消聲、綠化等降低噪聲的措施,噪聲和振動控制的設計應符合GBJ87 和GB50040 的規定,風機噪聲應符合JB/T8690 的規定。室內噪聲和振動應符合GBZ1 的規定
勞動安全
1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在設計、安裝、調試、運行以及維修過程中應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遵守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設備安全性要求的規定。 2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中使用的壓力設備,其設計、制造、監督檢驗、檢測和使用應符合有關壓力容器的安全標準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
3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的防火、防爆設計應符合GB50016、GB50058、GB15577 等有關規定。
4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應建立并嚴格執行經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放散大量有害氣體或爆炸危險氣體的建筑物,應設置事故通風裝置。
7 輸送和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和管道應設置泄爆裝置,并采取防靜電接地措施,不得使用易積累靜電的絕緣材料。
職業衛生
1 職業衛生體系應符合GB/T28001 的規定。職業衛生設計應符合GBZ1、GBZ2.1、GBZ2.2 的規定。
2 操作室和工作崗位應采取采暖、通風、防塵、隔聲等措施,防止職業病發生,保護勞動者健康。
運行與維護
A 生產單位應設環境保護管理部門,配備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必要的設備,制定治理系統運行及維護的規章制度,主要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操作規程。
B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的操作和維護應責任到人。崗位工應通過培訓考核上崗,熟悉本崗位運行及維護要求,遵守勞動紀律,執行操作規程。
C 嚴格執行交接班工作制度,崗位工人應填寫運行記錄,運行記錄定期上報企業生產和環保管理部門,并存檔。
D 加強運行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工作,定期對污染治理設施的污染物排放、場址周邊的地下水、地表水、空氣質量以及噪聲現狀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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