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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網站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于1994年6月成立,是主管安徽省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下面unjs小編收集整理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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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若干問題的公告
為確保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我省貫徹落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以下簡稱《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的規定,現對政策執行中有關操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的備案處理:跨省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的備案,按照《公告》規定辦理;省內跨市縣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的備案,統一由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分支機構不再進行備案。
二、在備案方式選擇上,企業可以自行選擇網絡備案或紙質備案。《公告》規定需要附送相關紙質資料的企業,應當到稅務機關備案。
企業選擇網絡備案的,應登陸省國稅、地稅網站網上辦稅平臺辦理。企業通過網絡備案的,應對《公告》規定附報的備案資料,采取拍照、掃描等方式將電子資料傳送至網上辦稅平臺,紙質備案資料不再報送稅務機關,但企業應留存備查。稅務機關在收到備案信息起2個工作日內通過短信等形式將受理結果告知企業。
企業選擇紙質備案的,應攜帶相關附送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稅務機關接收后,對資料進行形式上審核,并向納稅人出具文書,告知受理結果。
三、為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企業備案提供的資料以《公告》規定為準,安徽省稅務機關不再增加其他留存備查資料。
四、對企業存在未備案情形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企業已經享受優惠但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的,應自行對照相關優惠條件,如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及時辦理補充備案。如不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按《公告》等相關規定處理。
(二)企業以前年度符合減免稅條件且未備案享受稅收優惠的,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第六條等相關規定處理,并履行規定的備案手續。
五、該公告適用于2015年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12月31日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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