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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實踐活動的使動性和制約性-吉登斯結構二重性學說述議
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學說是在對經典社會理論中的基本問題,即個體與社會、人與結構、主體和客體之關系所持的二元論的正統共識進行批判性解構的基礎上提出來的.結構化理論旨在瓦解對上述關系作抽象對立的理論立場,確認人(行動者)的主體能動性和社會結構的客觀制約性之間的內在關聯,其創新之處在于確立了闡釋社會現象的實踐活動向度.因此,基于實踐基礎上的使動性和制約性便成為理解結構二重性學說的關鍵.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學說與馬克思的社會實踐本體論有著十分密切的理論淵源.
作 者: 周志山 許大平 作者單位: 周志山(浙江師范大學法政經濟學院,浙江金華,321004)許大平(山西農業大學社科部,山西太原,030801)
刊 名: 浙江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2002 27(5) 分類號: B089 關鍵詞: 結構化理論 結構二重性 規則和資源 使動性和制約性【基于實踐活動的使動性和制約性-吉登斯結構二重性學說述議】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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