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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倫理對環境法理的影響
「摘要」人類中心主義過分強調人類在自然環境演變中的主導作用,忽視自然本身存在和演化的規律,而生態中心主義則在堅持人與自然都有內在價值的同時,否認人在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中的主動、積極作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思想是一種全新的環境倫理觀,它綜合了人類中心主義和生態主義的合理之處,既遵循自然固有的客觀規律,又特別重視人類智慧和技能的積極作用,以主動、有效維護人與其他生命體存在和發展的適宜條件。這種思想將環境倫理的客體拓展到了自然,使環境法學的目標從單純追求人域和諧發展到也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奠定了環境法理的基礎。
「關鍵詞」環境倫理,環境法理,人類中心主義,生態中心主義,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一、引言
環境法學隨著全球生態環境問題的加劇和各國對此重視程度的提高正在以極快的速度發展著,它綜合各學科的優勢對環境法各基本制度進行了深入廣泛的研究,學理建設也已起步,在眾多環境法學基本理論問題中,必須重視人與自然的關系,否則,就不能在理論上妥善處理這一關系。對人與自然的關系的認識與人類社會的發展歷史緊密相關,達爾文的進化論認為,人類產生的根源就是自然生態環境變化的結果,人類在承受各種來自大自然不確定的環境壓力的同時,也在不斷積蓄和發展自身控制、駕馭自然的能力,關于人與自然關系的各種思想大致可分為以下兩類:一是各種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乃萬物之靈,憑借人類的力量完全可以改造、馴化自然為我所用,一切環境問題皆可以依賴各種技術手段加以解決。但是人不是地球固有的主宰,他也是地球環境演變的產物。地球適合生命存在的時間相對于它現有年齡是極其短暫的,而人類的生存時間更是微乎其微,人類對地球環境演變的駕馭能力也是極其有限的,完全無視良好自然生態系統存在的價值,一切以人類短期經濟利益為中心,既使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自然環境也是以人的利益為出發點,這有可能加速地球適合人類生存這一時段的提前結束。二是與形形色色的人類中心主義對立的生態中心主義觀,它將人與自然置于同等的地位,承認自然的內在價值,否認人類凌駕于自然的特權,在思想領域徹底解決了人與自然地位不平等的問題,但它卻忽視了人類對自然環境演變的積極作用,會導致人類對自然環境變化聽之任之,有悖人類與自然環境長期共存共同發展的初衷。
吸取了人類中心主義和生態中心主義各自精華的“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環境觀,既突破了人與自然之間無道德可言的傳統觀念,承認人與其它生命體都享有同樣的發展機會,都是生物圈平等的成員,又強調人在自然環境良性發展中的責任和義務,這不僅是環境倫理學的一大進步,也會促進環境法理念的進化,使之更加科學,更加有利于人類與自然環境和諧、有序、持續、良性的發展。
二、重述環境演變史
人類生息繁衍的歷史也是一部人類對自然崇拜、斗爭、妥協的志錄,人類與自然環境共存共榮又相互爭斗、控制和奴役的歷史不僅和人類文明同步發展,甚至可以追溯到人類誕生之前。進化論認為,由猿向人的進化,直接的外部誘因就是自然條件的變化,大面積森林的消失嚴重破壞了猿的棲息場所和生存條件,一味向森林深處躲藏已不能解決種群的生存問題,這促使一部分猿群走出森林尋找新的樂土。使用簡單的石器或木器是人類這一物種有別于其他生物的根本性標志,它給人原始人群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了新的曙光和希望,但是人類的生存空間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拓展,對自然環境的依賴仍舊是人類生活的主旋律,洪水、瘟疫等自然災害每時每刻都在向人類展示其淫威,采集和捕獵致使動植物的種類和數量不斷減少,牧業也受到草場面積、牧草質量、氣候條件的制約,過度放牧導致人群不得不逐草而棲,到處遷移。這只是人類文明史中環境問題的萌芽。面對神秘莫測的大自然,除了對自然的服從和崇拜以外,人類也在運用自身獨有的智慧,不斷發掘改造、利用現存自然環境的潛能,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福利,艱難而執著的前行。
在人類與自然環境這一對矛盾主體的互動中,人類面臨著這樣的選擇,一是從根本上遵循自然演變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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