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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哲學基礎理論研究論文
近年來,在以往人們熟悉的“哲學原理”之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用“哲學基礎理論”來指稱自己的研究類型和領域,這是一個頗值得注意的動向。那么,何為“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當人們使用這一概念時,似乎它具有自明的所指和內涵。然而,深入追究就會發現,這是一個需要澄清和規定的概念。只有通過這種澄清和規定,“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才會擁有一個真實的起點。
一、從關系中對“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初步規定
觀察人們對“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種種用法,我們可以看出,“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總是處于與“哲學史”研究、“應用哲學”研究、“現實問題”研究與哲學各“分支學科”研究這四者的相對關系之中。人們對“哲學基礎理論”的使用、理解和規定,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從這些關系出發的。
從與哲學史研究的關系中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所強調的是“哲學基礎理論”的“論”的性質。按照這種理解,哲學史研究是以“哲學的歷史”作為對象,它負責整理哲學史上的人物、流派、發展脈胳和思想邏輯等,屬于一種“遺產清點”性質的工作。與之不同,“哲學基礎理論”研究則是要從事哲學一般問題的反思、分析和探索,屬于“理論批判”與“理論創新”性質的工作。二者的這種關系,借用亞里斯多德或康德的說法,前者屬于“質料”的積累,后者則屬于“形式”的創造。
從與“應用哲學”的關系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所強調的是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非應用”或“非實用”性質。按照這種理解,“應用哲學”所注重的是研究哲學基礎理論在人與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實際應用,而“哲學基礎理論”研究則旨在為這種應用提供理論基礎,二者猶如“理科”與“工科”或者“科學”與“技術”的關系,前者提供一般性、普遍性的“原理”,后者則把這些“原理”運用到具體事物和問題上面。
從與“現實問題”研究的關系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所強調的是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超驗性”。按照這種理解,“現實問題研究”所關注和探討的是現實生活和社會發展所提出的具體的課題,而哲學基礎理論所關注的是純粹的、超經驗層面的學理問題。因此,“哲學基礎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是超驗與經驗、抽象與具體的關系,二者屬于不同的層次和向度。
從與哲學各“分支學科”研究的關系規定“哲學基礎理論”,所強調的是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總體性”、“原理性”等特質。按照這種理解,哲學各“分支學科”所從事的是哲學的各部門、各領域的研究,而哲學基礎研究則要揭示構成這種分支學科所共有的前提性根據,闡發各分支學科共同的基礎。因此,哲學基礎理論與各分支學科的關系就是總體與部分、一般與個別的關系。
如上簡要討論告訴我們,從與其它研究類型的關系入手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哲學基礎理論體現出“原理性”、“創新性”、“純粹性”、“總體性”與“超驗性”等性質和特征。
從上述關系出發,可以十分方便地描述出“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諸多特征,這為我們明確其內涵與外延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但僅停留于此,“哲學基礎理論”仍然難以獲得清晰、堅實的規定。第一,它僅僅從相對關系中來勾畫“哲學基礎理論”的大致范圍,而沒有對它予以實質性的內涵規定,按照這種理解,“哲學基礎理論”可以覆蓋具有上述特征和性質的一切研究內容,是一個所指極為寬泛、所含元素極為豐富的“合集”,因此,從關系中對“哲學基礎理論”進行規定,只是從“消極的”方面說明了它“不是”什么因而只是劃定了一個大致的意義疆域。其二,僅僅從關系中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哲學基礎理論”與“非基礎理論”的邊界將難以得到清晰和明確的劃定。例如,在實際的哲學研究中,“史”與“論”是很難分開的,“論從史出”或“以論帶史”都是常見的研究方式,在此意義,哲學基礎理論研究與哲學史的研究是難以硬性地分解開來;再如從與“現實問題”研究關系的角度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研究,以突出后者的超驗性與學理性,但任何對現實問題的哲學研究,都需要運用哲學反思批判的眼光、運用哲學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并把“現實問題”轉化為以理論方式所把握和表述的問題,否則所謂“現實問題研究”將成為非哲學的實證化研究,就此而言,現實問題研究與基礎理論研究實際上也是不可分離的;再如從與各分支學科的關系來規定哲學基礎理論研究,試圖突出后者的總體性和原理性,但事實上,哲學中的各分支學科,不論是中國哲學研究、還是西方哲學研究、不論是科學哲學、美學研究,還是邏輯學和宗教學研究等,都有著其各自領域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性理論”,因此,哲學基礎理論與各分支學科之間的關系并非一種簡單的總體與部分、一般與個別的關系?梢姡瑥呐c其它研究類型的關系入手對哲學基礎理論進行規定,雖然有助于對其特征進行一些初步的描述,但還不足以清晰地劃清它們之間的邊界并對“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內涵作清晰的闡明。
二、“后基礎”語境與“哲學基礎理論”研究
要對“哲學基礎理論”作進一步的闡明,需要把它置于哲學發展的歷史和當代哲學的語境之中。
在哲學史上,長期以來構成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核心的是“形而上學”,尤其是形而上學中的“存在論”問題。哲學史上第一部系統的“哲學基礎理論”研究著作無疑是亞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學》,在該書中,“哲學基礎理論”被稱為“第一哲學”或“第一學術”,而“第一學術”或“第一哲學”所要研究的就是“本體”的性質、原理和原因,“本體”的原理和原因,是一切原理和原因中最高的原理和原因,因而以之為研究對象的學問乃是“最高智慧”。很顯然,作為“最高智慧”的“第一哲學”無可爭議地就是哲學的基礎理論。對此,亞里斯多德說道:“所以從古到今,大家所常質疑問難的主題,就是‘何謂實是’亦即‘何謂本體’[①],海德格爾幾乎在相同的意義上說道:“驚訝乃是哲學的開端。……驚訝承荷著哲學,貫通并支配著哲學!浺欢,人們驚訝于存在者。驚訝于存在者存在這回事情以及存在是什么。受這種驚訝的驅動,他們才開始了哲學活動!瓕Α裁词钦軐W’這個問題的回答就在于:我們響應于哲學向之行進的那個東西。而且,這個東西就是存在者之存在”[②]。在哲學漫長發展過程中,形而上學本體論一直占據著作為“哲學基礎理論”的特殊地位。雖然近代哲學經歷了所謂“認識論轉向”,但無論其基本動機、所要解決的深層課題等,“認識論轉向”始終都是與形而上學本體論內在聯系在一起,或者說,在這種轉向后面,包含著深刻的“本體論意蘊”[③]。因此,“認識論轉向”并沒有改變形而上學本體論作為哲學基礎理論的核心地位。這一點在黑格爾那里達到了頂峰。在黑格爾的哲學體系中,“邏輯學”是其本體論和形而上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 則是邏輯學的“應用”,故黑格爾稱其為“應用哲學”,“精神現象學”曾一度被視為其體系的一部分,但最終黑格爾只是把它當成通向“邏輯學”的階梯因而只具有“導論”的性質。因此,嚴格地說,“邏輯學”構成了黑格爾哲學的“基礎理論”。海德格爾曾用“本體—邏輯—神學”機制來概括整個西方傳統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本性和特點,可謂十分恰切。
可見,在傳統哲學那里,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主題、領域和形態等都是頗為清楚和明確的。但是,在現當代哲學中,人們不得不面對的一個事實是:再也難以找到和建立象傳統形而上學本體論那樣擁有特殊地位和話語霸權的“哲學基礎理論”了,“哲學研究的基本狀態已經發生變化!覀冊诤笮味蠈W思想面前已經無可選擇”[④],正如施太格繆勒在《當代哲學主流》中指出的,現當代哲學已經“沒有希望找到任何能夠把現代哲學與過去哲學的諸種方向區別開來的內容方面的共同特征”,如果說有“共同特征”,那么可以說有兩個,一是“形式方面的特征,可以稱作哲學職能上的分化過程”,在當代哲學中,“不同性質的哲學職能越來越獨立了”,再無象傳統形而上學本體論那種把各種職能統一于一身的“基礎理論”;其二是“發生著不同流派的哲學家之間相互疏遠和越來越失去思想聯系的過程”,人們對哲學基礎研究工作的理解變得完全不同,而且這個過程呈現出不可逆轉的趨勢[⑤]。
這意味著,今天談論“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時,我們面臨著一種十分特殊的思想情勢:在現當代哲學語境中,我們已無法確立象傳統哲學形而上學本體論那樣一種作為中心的唯一的“基礎理論”,“哲學基礎理論”之“基礎”已不可能作為以一馭萬的哲學元話語而存在,如果仍然尋求這種元話語并企圖以之作為“哲學基礎理論”,等于堅持一種已被現當代哲學所徹底摒棄了的上帝的眼光。這種特殊的思想情勢,一言以蔽之就是:我們乃是在一種“后基礎”的語境中,提出“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任務。
在“后基礎”語境中提出并進行“哲學基礎理論”研究,這是一個艱難的思想任務。它給我們提出的最為尖銳的課題是:在永恒的、終極的“本質領域”消失之后,“哲學基礎理論”之“基礎”體現在何處?
在“后基礎”語境中,我們必須改變對“基礎”的傳統理解。在我看來,所謂“基礎”,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這里的“基礎”,首先是指對于每一個哲學研究和思考者而言的“基礎”。每一個哲學研究和思考者利用和消化不同的哲學資源和理論傳統,經過反復和不斷地批判性反思,發現真正重要的哲學基本課題,并對此進行盡可能的深入探討,那么,這種研究就構成了其“哲學基礎理論”。就此而言,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總是一種有“我”的、具有“向來我屬性”的哲學研究活動。同時,正因為這種“有我性”和“向來我屬性”,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真正成為了一個開放的、具有可對話性的場域!坝形倚浴焙汀跋騺砦覍傩浴北砻魅魏位A理論研究都是某種有限視角的產物,因此它都不能借“上帝”或“人類”之名而企求獲得終極的規范性,它應該和必須向其它“基礎理論”研究敞開空間,與其它“基礎理論”研究建立一種平等的交流關系。在此意義上,“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既是一種充分發揮研究者理論個性和思想創造性的、以“我”為基點的研究活動,又是一種在開放狀態中由不同研究者共同參與和推動的公共性事業。
其二,“有我性”與“向來我屬性”表明“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分化與個性化,但這并不意味在分化和個性化之中沒有內在的思想聯系。這種聯系就是:在當代哲學語境中,哲學研究者和思想者放棄對永恒在場的“統一性原理”與“普遍性真理”的奢望,自覺地在“后形而上學”的視域中,通過對現實生活的領悟和反思,從不同角度展開對“形而上學的現實運作”與“形而上學的意識形式”的雙重批判,來捍衛人的生命的具體性與豐富性。所謂“形而上學的現實運作”,指社會生活所存在的把人的生活陷入抽象化的現實關系和物質力量,所謂“形而上學的意識形式”,指扭曲和掩蓋生活的真實狀態從而使人的現實生活陷入抽象化的虛假意識形式[⑥]。這二者的相互合作和強化,使得“抽象對人的統治”成為現代人的命運,這既是當代人所面臨的最為重大的現實課題,也是“后基礎”時代“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所要面對的最為基本的理論課題。
其三,與上述內在相關,這里的“基礎”,不再是傳統形而上學本體論所追求在所有時間和所有地方都適用的非歷史的“本質領域”,而是一種“在此時此地什么是行得通的、什么是可能的以及什么是正確的”[⑦]歷史性的實踐智慧。這是由上述“對形而上學的現實運作”與“形而上學的意識形式”的雙重批判這一基本課題所決定的。這一課題要求:第一,“形而上學的現實運作”和“形而上學的意識形式”在不同的歷史情境中會有不同的表述和體現因而哲學對其批判也會表現出不同的歷史性主題;其二,與此相關,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任務也必然是“歷史性”的:在君臨一切的形而上學本體世界消逝之后,從不同視角出發,通過對“形而上學的現實運作”與“形而上學的意識形式”的歷史性批判,破除具體歷史條件下抽象力量對人的統治,從而推動人與社會生活不斷深化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解放,這一點構成了“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根本旨趣。
三、“哲學的”和“關于哲學的”:區分兩種話語
要進一步理解“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內涵,還有必要對“哲學的”話語與“關于哲學的”話語作一適當的區分。
這里所謂“關于哲學的”話語,是指從哲學外部對哲學所作的評說、評判、概括和總結等等。這種“關于哲學”的話語和言說并非毫不涉及哲學內部的問題,但是它并非對哲學問題本身進行專門、系統和深入的論證和探討,而僅是從外部對哲學的歷史、現狀和發展等進行一般性的說明、描述和評判,因此它實質上只是“關于哲學的”而非本身就是“哲學的”,其更為恰切的稱呼應該是“哲學評論”或“哲學批評”。而所謂“哲學的”話語,是從哲學內部對哲學問題所作的專門的、系統的分析、論證和探討,因而是真正意義上的哲學基礎理論研究,前文所述對“形而上學現實運作”與“形而上學意識形式”的批判,即是其核心內容。
很清楚,“關于哲學的”話語與“哲學的”話語在性質、功能等方面都有著重大的區別。前者是從哲學外部對哲學所作的一般性評說,后者則有著其特定的“問題意識”和特有的理論關懷,是對具體哲學問題的專門探索和闡發。但在國內哲學研究中,這二者經;煜谝黄稹2簧偃私洺0褍H僅“關于哲學的”的言說歸入甚至等同于“哲學基礎理論”研究,認為越是宏大、越一般性的評說就越能體現“基礎”的性質和地位。這種混淆將對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產生一系列不良后果:
第一,將可能導致哲學基礎理論研究中的話語權力。如前所述,“哲學的”基礎理論研究總是個性化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所體現的是不同研究者和思想者的個體選擇和主體創造,同時,它總是表現為專題化的具體的哲學問題的展開、分析和論證,因而具體性與論證性構成了其另一個特征。如果把“關于哲學”的話語等同于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等于用一種外在的評述和總體性的歸納總結代替個性化與專題化的具體探討,或者等于在個性化和專題化的具體探討之上放置一個外在的評說尺度和話語標準。這意味著“關于哲學的”的言說凌駕于真正“哲學的”探討之上,成為了一種“后設性”敘事,獲得了某種話語特權。對于哲學基礎理論的發展,這顯然是不利的。
第二,將可能導致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空洞化。只要了解了前述“關于哲學的”話語和“哲學的”話語的區別,這一點就很容易了解。“關于哲學的”話語是對哲學的外在的評論,而“哲學的”的話語則是內在的探究,倘若把前者等同于后者,將使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泛化為對哲學的外在的“意見”和“議論”而非嚴肅和深入的專門論證和研討。其結果很容易使哲學基礎理論研究成為內容貧乏的泛論。
第三,將可能導致對哲學基礎理論實質性問題和內容的遺忘。正如前文所述,從不同視角展開對“形而上學現實運作”與“形而上學的意識形式”的雙重批判,是“后基礎”時代哲學基礎理論研究的根本課題,但“關于哲學的”話語則至多從外圍涉及這一課題,而并不對它進行專門的展開和研討。因此,如果以“關于哲學的”話語等同于“哲學的”基礎理論研究,那么,“哲學的”實質性問題就有可能被耽擱和掩蔽。
強調“關于哲學的”話語與“哲學的”話語的區別,并不否認后者對于哲學所具有的重要價值[⑧]。首先,它有助于促進學術討論、活躍學術氣氛;其次,它有助于從宏觀視角較全面地清理、總結和了解哲學發展的動態和前景,因而對于哲學的自我理解具有重要價值;再次,站在哲學之外來看哲學,可以提供一種僅僅停留在哲學內部難以提供的新的眼光,這有助于清醒地評估哲學現狀,發現其中問題從而推動哲學的進展。強調二者區別,其用意是要明確其各自邊界,使二者從“內”和“外”兩方面的互補中共同促進哲學研究水準的提升和躍遷。
[①] 亞里斯多德:《形而上學》,第126頁,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
[②] 海德格爾:《什么是哲學》,見孫周興選編:《海德格爾選集》上,第594—595頁。
[③] 參見拙文《“認識論轉向”的本體論意蘊》,載《社會科學戰線》2005年第3期。
[④] 哈貝馬斯:《后形而上學思想》,28頁,譯林出版社,2001年版。
[⑤] 參見施太格繆勒:《當代哲學主流》上,26-30頁,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⑥] 參見拙文《“后形而上學視域”與辯證法的批判本性》的相關論述,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2期。
[⑦] 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上卷,16頁,上海譯文出版社,1991年版。
[⑧] 本文即屬于“關于哲學的”話語而非“哲學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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