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
為更好的規范公司工程開發及建設項目管理,根據國家、行業管理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保證從設計、開發、采購、施工、驗收、保修整個過程均能實現質量、投資、進度及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部是房地產及建筑企業的重要部門,本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工程部負責人在董事長、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工程部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置副部長,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若干工程技術人員。工程部工作人員在部長的直接領導下,根據不同分工,完成本部工作。
二、工程部全體工作人員在項目開發及建設過程中,應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時貫徹落實行業管理部門的文件及規定,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科技創新意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三、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確保本部質量目標的實現。參與項目規劃方案的構思,提出合理化建議;參與施工圖設計管理及圖紙會審,參與總包、重要工程分包等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
四、主辦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協調拆遷、現場地質勘察、三通一平工作。主持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安全措施及標準化管理方案。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工程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確定工程總包、分包單位后,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工程正式開工前召開由承包方、監理方、項目經理、總監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工作會議。在本次會議上應重點講明工程概況、開竣工時間、質量目標等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并就分包項目、材料供應、各種簽證程序、文件收發方式、計劃提報時間、應遵守我方各項制度及細則等做出詳細說明。該會議應有較詳細的會議記要,并要由項目經理、總監、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蓋章。其中承包人應有法人章委托確認的工程圖章使用證明。
六、應對工程施工階段加強管理,自工程破土動工至竣工驗收全過程進行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加強施工安全協管。配合監理方定時召開監理例會,做好各工程項目的施工日志。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實現合同目標。
七、對基礎工程施工應嚴格控制座標、高程和層高的準確性。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執行本公司《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八、工程施工必須使用合格原材料、構配件,材料進場應按國家和行業部門要求進行檢驗、復試,嚴禁使用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按設計要求有外加劑的砼必須進行相關試驗,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九、所有隱蔽工程,工程部有關人員必須參與驗收,并在驗收資料上簽字。在模板、鋼筋、砼工程的驗收過程中,模板工程應重點驗收,模板平整度、標高、幾何尺寸、軸線位置、剛度和穩定性;鋼筋工程應重點驗收其強度等級、規格、型號、保護層尺寸、數量、間距、軸線位置、焊接質量、搭接接頭位置的正確性,加密區的位置、數量等;砼工程應重點驗收其配合比、水灰比的正確性,鋼筋的位置、保護層尺寸、施工縫的位置及間隔時間,砼的厚度和幾何尺寸,抓好砼施工期間的各種試塊留置及施工結束后的養護工作。
砼工程施工期間,應要求監理人員旁站監理,工程部工作人員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同樣應旁站監督。監理監督過程除以上工作外,還應注意各種預埋管線的位置保持正確,不砼工程應重點驗收其配合比、水灰比的正確性,鋼筋的位置、保護層尺寸、施工縫的位置及間隔時間,砼的厚度和幾何尺寸,抓好砼施工期間的各種試塊留置及施工結束后的養護工作。
砼工程施工期間,應要求監理人員旁站監理,工程部工作人員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同樣應旁站監督。監理監督過程除以上工作外,還應注意各種預埋管線的位置保持正確,不得破壞預埋管線。
十、主體工程施工期間,應按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確保建筑、結構標高、軸線的正確性;確保所有構配件標高、位置、斷面尺寸的正確性;所有洞口的標高、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規范及行業部門的規定。砼工程模板拆除應有拆除方案,拆模前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施工方必須報批后方能拆模。
十一、工程部應制定工程質量管理控制細則,保證工程結構安全,無使用功能質量缺陷。主體工程結束前,根據行業部門規定和控制細則要求,施工方應做出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控制觀感質量、細部質量、尺寸誤差、土建與安裝的交叉作業失誤。工程施工期間,每月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工程質量、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平時應做到每天至少對在建的單位工程和其他施工項目巡視一次,發現問題隨時解決。
十二、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工程技術資料,包括經濟簽證資料,每月25日前工程部內業人員應與建設單位人員辦理交接存檔原件,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備案表存部長室和辦公室各一份。
十三、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由工程部主持組織進行各種檢測、檢驗和試驗,凡是使用功能方面必須達到100%的試驗項目要求100%進行試驗。各種檢測、檢驗、試驗全部合格后,應盡快組織初驗和正式驗收。
十四、工程項目室外配套工程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隨單位工程形象進度抓緊施工。除綠化工程可適當延期外,其他配套工程應和單位工程同時竣工。工程部負責采暖、燃氣、供電、自來水等單位的協調工作,如以上單位的施工項目在開發及建設項目之內,還應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十五、室外配套工程的各種地下管線,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做出分段竣工圖,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做出全部室外管線竣工圖。各種地下管線在開發項目內,能做出標識的應做出標識。單位工程竣工后,根據需要增加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時,應與施工單位進行地下管線交底,不得破壞地下管線,并應著重注意有重大安全因素的燃氣管路、高低壓電線線路等。
十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第一年,每個季度應對單位工程進行一次回訪檢查,發現結構裂縫或其他質量缺陷,應及時與施工方聯系進行處理。大雨過后應走訪單位工程的頂層客戶和臨山墻客戶,發現屋面、外墻及外門窗滲漏現象應及時通知整修。
十七、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合同目標后,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與開發商核對工程量及有關竣工資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項目施工結束達到合同質量目標后,一個月內核對工程量及有關資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工程項目要求應有竣工資料的,于結算前與開發部及建設單位交接完畢。
十八、協助開發部辦理工程項目的分期綜合驗收和綜合驗收工作,綜合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與物業公司辦理完畢項目實體交接工作,并和開發公司共同與物業公司辦理資料、實物質量交接手續。該交接手續應存辦公室一份。
十九、合同約定公司供應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工程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提出總使用計劃,并在使用前二十天報詳細計劃,該計劃由工程部專業人員審核,無誤后工程部負責人簽字報公司采購部采購。如有大型設備、大宗材料等采購項目,還應留有外出考察的時間。
二十、工程部每周五下午三點召開項目會議(在公司會議室),項目部值班根據項目情況每個項目必須一人值班。
二一、 工程發包: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通過招標程序進行發包,投標單位須三家以上,由工程部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及審核提出合理建議經董事長和總經理協商后確定(工程部參與投標定標有利于項目的管理及成本的控制)。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2
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了解)
1、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政府設置了多層管理機構(標準定額司→省總站→市站→區分站),明確了管理權限和職責范圍。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行使建設管理職能,政府在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職能:
可簡稱為:四制定,一負責、一監督。
1)制定工程造價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并監督其實施;
2)制定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標準并監督其執行;
3)制定造價專業技術人員執業標準并監督執行;
4)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經濟定額并監督指導其實施;
5)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6)監督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行為。
2、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行業協會: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其行業管理的主要職能包括9個方面:
(1)研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與管理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方針,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規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自律機制;
(3)發揮聯系政府和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4)接受定額標準司委托,承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資質申報、復核、變更,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變更和繼續教育等具體工作;
(5)以服務為宗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建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系統(網站和期刊等);
(7)對外代表我國造價工程師組織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同行組織建立聯系與交往;
(8)受理違反行業自律行為的投訴,對違規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實行行業懲戒,或提請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9)指導各專業委員會和地方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了解)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1、甲級資質標準(12項)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滿3年
(2)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
(5)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6)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7)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8)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9)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11)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違規行為。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工程建設項目采購與招投標活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設備、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服務;以及與項目配套的線路、管道、綠化及各種設備設施的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工程建設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負責招投標活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其中部分實驗室改造項目(實驗室家具、通風、潔凈等)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
第二章招標采購前期工作
第四條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采購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與審批。
(一)基本建設項目須經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由后勤管理處按規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二)維修改造項目按預算金額分類論證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審批;
4.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招標采購的范圍及方式
第五條采購方式分為招標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和詢價等。招標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為有形建設市場委托代理招標和學校組織招標。
第六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確定供應商。
第七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通過談判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
第八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進行采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組織招標:
1.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實施招標采購:
1.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及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20xx平方米以上的;
3.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
第九條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以協議服務為主要形式。
第十條因特殊原因,無法進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公開招標的,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后,可由學校組織招標。
第四章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一條 有形市場委托代理公開招標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委托手續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標程序一般如下:
(一)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
(二)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
(三)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并備案;
(四)招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并備案;
(五)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或澄清答疑;
(六)投標人送達標書、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
(八)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合同備案。
上述程序當中的具體要求按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招標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投標工作小組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投標邀請函;
2. 投標須知;
3. 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4. 開標時間、地點和方式;
5. 投標人的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供的有關資質和資信證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7. 合同主要條款:如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設備采供方式及清單等;
8. 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性條款;
9. 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等;
10. 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包括編制報價的依據、主要設備及材料品牌和工藝要求、供應方式,未計價材料價格處理方法、標價浮動范圍等);
11. 是否全部響應招標文件所有內容等承諾性說明;
12. 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擔保方式要求;
13. 投標文件編制格式要求,可隨附投標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評標的依據、標準、方法和定標原則。
(二)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并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
1.招標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報名資格條件;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要求投標人提供有資格證明、資信狀況文件、擬派項目經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情況及其近五年來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業績情況材料。
2.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內容: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申請日應當不少于3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
(三)組織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組織進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超過9個的,可采用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投標人。
(四)發售招標文件。
(五)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根據項目情況需要現場勘踏的,可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遞交,招投標工作小組將答疑文件以書面形式給投標人。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六)招投標工作小組接受投標文件。
(七)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成員由項目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項目合同估算價較大的,一般應7人及以上,須有校外專家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八)開標。開標由招投標工作小組主持。開標時,由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九)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編制評標報告。
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合理區間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應當重新招標。
(十)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投標工作小組審核確定中標人。
(十一)發布中標公示。
(十二)簽訂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設項目學校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應當將合同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采用談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后勤管理處、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制定談判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價格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項目情況,發布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采用詢價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代表與后勤管理處或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財務處工作人員等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并發布詢價公告(文件);
(三)確定成交單位;
(四)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協議服務商的確定。
(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服務商,明確其服務的價格和條件,并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服務商及服務;
(二)協議服務商一般不超過5家;
(三)協議服務商的協議服務期一般為1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招標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并處理招標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完成后須組織驗收并按相關規定審計。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由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4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企業以質量取勝”。為了搞好工程質量,使工程順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處罰條例。
一、工程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未經交底致使班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將追究有關人的職責;班組長接到交底,應及時按交底資料向每位職工進行崗前教育,并做好記錄。
二、每位職工操作務必嚴肅認真,細致負責,嚴格按廣東省質量驗收規范操作,每一天由工程質量員、施工員進行檢測驗收,發現不貼合要求的現象按以下條例進行罰款。
1、砼澆搗需指定專人澆搗,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每出現一處處以10-500元罰款,嚴重造成返工者,浪費材料由班組或個人承擔,每層不出現蜂窩麻面和漏振現象獎勵10-500元。
2、有炸模現象由木工班負責鑿平,每出現一處罰款20-500元,炸模嚴重而造成砼浪費,浪費的材料由班組支付人工費和材料費,截面尺寸不貼合標準罰款5元/處。
3、鋼筋取料加工出現尺寸不貼合而造成材料浪費罰款200元;鋼筋保護層不貼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接頭不貼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綁扎不貼合要求每處罰款15元,焊接接頭不貼合要求每處罰款5元,彎起點偏移要求每處罰款6元,網眼尺寸箍筋大小、間距不合要求罰款每處10元。
4、砌磚工程出現同縫、瞎縫現象每處罰款5元,漏放拉接筋罰每處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貼合要求每米2元,墻面砂灰光潔,砌磚濕度達規范指標。落地灰清掃不干凈,否則見一例罰20元,量大加罰。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貼合施工規范要求罰款5元/處,樓地面找平層平整不貼合要求5元/處,空鼓10元/處,陰陽角要垂直,踢腳線平直,砂漿當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損失自負。
6、每一天檢查合格率應到達90%以上,達不到90%者,對班組長進行處罰。
7、各班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嚴禁隔夜拌和使用,如發現一次罰100元。
三、質量員要求返工重做的項目,班組務必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費和工期延誤,一切費用由班組或個人承擔。
四、罰款處理由質量員現場拍照取證開具罰單,交財務科實施,從班組當月進度款或勞務費中扣除。
五、對在項目各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質量被評定的優良的班組和表現突出的個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項目部將給予必須的工程質量專項獎勵。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5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巢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巢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巢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信工巢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巢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的分部分項工巢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事故、重事故、較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托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巢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其他法律行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8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標項目:
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
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 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 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 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1月5日起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9
一、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和職能分工
1、人員組成:
2、職能分工: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水電暖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做好施工日志、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設單位實行每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務。同時,每周五下午派人參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建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并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匯報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嚴格守法、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承包人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5、對于電梯、電器、通風等關鍵設備,要按照上級和我局有關規定成立局級采購工作組,進行政府采購。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歡迎您)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0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建筑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從事建筑活動主體的負責人的責任制
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要對本企業的安全負主要的安全責任。
(2)從事建筑活動主體的職能機構或職能處室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筑企業根據需要設置的安全處室或者專職安全人員要對安全負責。
(3)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崗位人員必須對安全負責。從事特種作業的安全人員必須進行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2.群防群治制度
群防群治制度是職工群眾進行預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種制度。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群眾路線在安全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企業進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對廣大建筑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制度。分析許多建筑安全事故,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有關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技能不夠,這些都是沒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后果。
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上級管理部門或企業自身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制度。
5.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制度。事故處理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通過對事故的嚴格處理,可以總結出教訓,為制定規程、規章提供第一手素材,做到亡羊補牢。
6.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由于沒有履行職責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1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審查關。、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①工程項目概況牌;②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③安全生產制度牌;④消防保衛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節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險源識別牌;⑧規劃審批牌;⑨五方責任主體牌;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11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2
建設集團公司工程類招投標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標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評估選擇業務分包單位,以確保各項分包業務滿足規定的質量、進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 凡單項合同額5萬元以上分包(采購)業務,必須納入招標系統進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設備采購;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選擇;
服務分包,包括物業中介、宣傳推廣、模型制作、造價咨詢等單位選擇。
1.3 為加強招投標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規定各類招標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責任劃分,項目所在公司招投標管理部門必須遵照執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購、第一類招標、第二類招標工作相關內容由管理公司審批,第三類招標工作相關內容項目所在公司存檔備查。
2 招標(采購)分類
2.1 根據分包工程、采購材料設備的種類和性質的不同,按《招標工作責任界定》的具體規定,招標(采購)工作按以下四類方式進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購;
第一類招標(管理公司直接負責的招標);
第二類招標(管理公司參與監督,項目所在公司具體承辦的招標);
第三類招標(項目所在公司獨立負責的招標)。
2.2 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規定公開招標的工程分包項目,在按主管部門要求申報,公開招標前應執行管理公司規定的招標流程,選擇意向投標單位推薦參與招標。
2.3 在上述四類招標(采購)外,符合直接委托條件的分包或采購業務,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選擇確定供方,但必須執行《業務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規定,由業務經辦部門辦理相應申請、審批手續。
3 招標采購計劃
3.1 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標管理規定,各項目所在公司應在項目開工前編制招標采購計劃,經項目所在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報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備案。
3.2 招標采購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成本估算額、招標方式、發標時間、進場時間等。
3.3 項目所在公司對招標采購計劃進行的調整和補充,應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報告一次。
4 招標過程控制要點
4.1 招標小組的組成
每個招標采購項目在招標前成立招標小組,負責整個招標工作。
4.1.1 原則上與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招標小組成員。
4.1.2 招標小組人數必須為奇數,且不少于3人。
4.1.3 除通用材料采購類外的所有招標采購項目,項目所在公司招標采購項目業務經辦部門主管總監和成本控制部經理及相關必須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為招標小組成員,全過程參與招標工作。
4.1.4 在整個招標過程中,每次評審,招標小組成員出席人數不得少于總人數的2/3。
4.1.5 管理公司集中采購,其中通用材料采購類由管理公司在招標前研究確定;其他采購類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項目所在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在招標前研究擬定,報管理公司審批。
4.1.6 第一類招標,由管理公司業務歸口部門和項目所在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在招標前研究擬定,報管理公司審批。
4.1.7 第二類招標,由項目所在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在招標前研究擬定,報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審批。
4.1.8 第三類招標,由項目所在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在招標前研究確定。
4.1.9 針對項目的特殊情況,可外聘專家參加招標小組。
4.2 招標文件
4.2.1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負責發布管理公司標準(示范)招標文件,各項目所在公司在招標文件擬訂過程中應參照執行。管理公司暫未發布標準(示范)招標文件的,由各項目所在公司自行編制招標文件,并報成本管理中心審批或存檔備查。
4.2.2 各類招標過程中,招標文件在正式發布前,必須按管理公司規定的作業流程完成相應審批手續。
4.3 信息發布
4.3.1 各項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標采購業務信息原則上應有計劃地提前在當地主流媒體公開發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負責供方資料的收集整理。
4.3.2 經招標小組批準,對公認有實力的供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邀請,并對其進行供方合格評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錄的,可直接邀請其參加投標。
4.3.3 各項目所在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和招標小組成員,原則上不允許推薦投標單位;如因業務需要推薦投標單位的,推薦人填寫內薦表,并承諾不作為招標小組成員,且不以任何方式影響評標、定標工作正常進行。
4.3.4 自我推薦的供方,必須填寫自薦表,明確獲得信息的來源,并承諾其真實性。
4.3.5 項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員或單位推薦供方,推薦人填寫外薦函。
4.4 投標單位預選
4.4.1 各類招標項目預選投標單位應不少于三家。
4.4.2 投標單位應優先從合格供方名錄選擇,合格供方名錄中沒有或數量不夠時,才可從其它推薦途徑選擇投標單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應遵循以下規定:
投標單位已經列入合格供方名錄的,直接具備投標資格;
投標單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錄的,應按下述'供方合格評定'的規定進行考察評估;
已從合格供方名錄取消的單位,兩年內不得參與集團范圍內的投標。
4.5 發標
4.5.1 招標文件的發放、現場踏勘和答疑由招標經辦部門負責組織,其他部門視實際需要指派人員配合,但至少應保證同時有來自不同部門的二人參加。
4.5.2 現場踏勘、招標答疑要做好記錄工作,該記錄將作為招標文件的附件一并發給投標單位。
4.6 開標
4.6.1 招標小組成員主持開標工作,現場拆封,該過程和內容需作好記錄,參加開標的全體人員簽字確認。
4.6.2 開標后,招標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標書的分析,以便于進一步的評標定標工作。
4.7 評標、定標、中標
4.7.1 招標小組組長主持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招標小組全體人員參與,人數不少于3人。
4.7.2 各類專業的評標工作均必須遵循管理公司《評標定標指引》的規定,經招標小組評標,推薦中標候選單位、推薦中標單位或確定中標單位。
4.7.3 項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從推薦中標候選單位內選定中標單位或批準推薦的中標單位,并于3日內,經辦部門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標單位。
4.7.4 項目所在公司權限范圍內的招標采購項目定標完成后,將招標小組的組成及定標結果(招標采購項目報備表)報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備案。
5 簽訂合同
5.1 成本控制部會同招標經辦部門按照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件和中標單位的相關承諾,與中標單位簽訂承包合同。
5.2 合同簽訂前,招標經辦部門負責按管理制度'經濟合同管理'的規定,在內部辦理完畢相關審批手續。
6 供方管理
6.1 供方合格評定
6.1.1 所有參與投標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須經過規定程序的合格評定,并且評定結論應滿足公司業務分包要求。
6.1.2 成本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評定,項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開發設計部、營銷(策劃)部等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供方的合格評定。
6.1.3 供方合格評定必須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評定與監督評估指引》的規定執行,經評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經辦部門負責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并匯總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錄。
6.2 供方的監督評估
6.2.1 各業務經辦部門必須對合格供方的履約表現進行持續的監督和評價,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評定與監督評估指引》的規定做好供方的履約評估記錄,并提出相應建議:
繼續成為合格供方;
需根據改進結果決定能否繼續成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資格。
6.2.2 管理公司分包業務的定向供方評估結果,由項目所在公司報管理公司進行確認。
6.2.3 項目所在公司應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報備合格供方名錄、中標單位(及直接委托單位)的履約情況。
6.2.4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據各項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約情況,通過比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錄,以供各項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選擇招標時使用。
7 相關作業流程與指引文件
ppg001 業務分包(采購)方式選擇規定
ppg002 業務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 管理公司集中采購
ppg101 招標工作責任界定
ppg102 招標采購計劃編制要求
ppg103(t) 標準招標文件(參考文本)
ppg104 評標定標指引
ppg105評標報告
ppp200 第一類招標
ppp300 第二類招標
ppp400 第三類招標
ppp500 材料設備采購
ppg501 甲供材料設備采購操作要點
ppg502 乙方采購指定品牌及限價操作指引
ppp610 (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 供方合格評定與監督評估指引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3
一、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及控制投資,確保工程計劃和任務的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工程參與各方人員的工作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況下,工程例會每周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第一次工程例會確定。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據工程實際需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并做好必要準備。
四、參加對象:
(一)、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管理人員;
(二)、監理方: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質量員、安全員等;
(四)、其他相關單位: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情況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關的單位人員出席會議,如供應商,施工單位上級主管等。
五、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主持,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勘察等單位召開第
(一)、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二)、明確各參與單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
(三)、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四)、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五)、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六)、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七)、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八)、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單位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簽字。
六、例會內容:
(一)、施工單位匯報內容:
1、總結前階段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2、匯報下一階段工程計劃情況。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業主、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監理單位匯報內容:
1、前一階段工程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的工程進展情況。
2、總結前一階段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各個施工標段(各個施工專業)前一階段的工程控制情況從進度、質量和安
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出考核結論。
4、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匯總,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
(三)、業主單位內容:
1、對工程前一階段的進展情況及控制情況進行總結。
2、對前一階段遇到應該由業主解決的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總結。
3、提出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七、工程例會參會各個單位的匯報內容必須形成文字性匯報材料分發與會人員。
八、工程例會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主持,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字。
九、例會上每個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必須經過討論做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十、會議記錄由監理單位負責整理,編制會議紀要,并分發到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十一、每次例會后,現場管理人員負責將會議紀要向公司領導傳送,同時向領導匯報工程的'現場情況。
十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認真貫徹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強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從根本上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項目安全生產例會每周五下午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工長、保衛消防員、材料員、分包負責人、安全主管、技術主管參加。
2安全生產例會內容
① 總結一周安全生產情況;
②檢查上周安全問題整改情況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③分析一周安全生產動態和形勢,及時調整工作重心;
④對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提出技術整改措施;。
⑤對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時,對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討論,根據現場實際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技措施;
⑥組織對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傳達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⑦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事項。
3會議要指定專人記錄,議決的事項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要在指定的時限內落實。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4
考試目的
本科目考試主要檢驗考試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知識的程度,以及解決合同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和基本方法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礎
1、合同法律關系
2、合同擔保
3、工程保險
三、建設工程施工招標
1、施工招標程序
2、投標人資格審查
3、施工評標辦法
四、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和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1、工程設計招標
2、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3、大型工程設備采購招標
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設計
3、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標準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施工合同的訂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掛藍
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2、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訂立
4、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設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管理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1、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特點
2、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分類
3、材料采購合同履行管理
4、設備采購合同履行管理
九、國際工程常用全責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條件部分條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條件部分條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各種優化措施在大型工程進度控制方面的作用正愈來愈突出。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經過不斷地進行計劃、執行、檢查、分析和調整,確保工程項目進度目標的順利實現,對提高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安全,贏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1工程項目進度控制的原則性
工程項目施工是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任務,實現項目目標是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與前提,進度控制的原則就是在保證進度計劃的前提下,統籌安排、科學優化,正確處理進度、質量和投資三者之間的關系。
1.1為了更好地滿足總進度目標的要求,組織力量盡早提供可動用單元,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設,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縮短區塊建設工期,盡快的使建筑項目分批發揮投資效益。
1.2合理安排土建與設備的綜合施工。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土建施工與設備安裝的先后順序及搭接、交叉或平行施工方法,明確設備工程對土建的要求和土建為安裝提供施工條件的內容和時間。
1.3做好資金供應能力、施工力量配備、材料物資到貨與進度需要的平衡,保證進度目標的要求,避免高峰現象的出現。
1.4考慮外部協作條件的配合情況。包括施工中及項目竣工動用所需的水、電、汽、通訊、道路及其他社會服務項目的滿足程序和滿足時間,必須與有關項目的進度目標協調。
1.5由于現場所在地區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限制,制訂克服限制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1.6要全面而細致地分析與工程進展有關的有利與不利因素,制定科學合理進度目標,有助于提高計劃的預見性和進度控制的主動性。
2項目進度管理必做的工作
筆者認為,要搞好項目的進度管理,需要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2.1建立項目管理的模式與組織構架。一個成功的項目,必然有一個成功的管理團隊,一套規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業務制度,一流的.管理目標和企業文化。
2.2建立一個嚴密的合同網絡體系。一個較大的工程,是由很多的建設者參加的共同體,這就需要有一個嚴密的合同體系,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從而避免相互的拆臺、扯皮。
2.3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三級工程計劃。這一計劃不僅要包含施工單位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包含業主的工作、設計單位的工作、監理單位的工作,以及充分考慮與施工密切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工作的影響。
2.4設計單位的確定及設計合同的簽訂,以及設計質量、速度的檢查、評審。設計的工作質量決定了項目施工能否順利實施。
2.5施工單位的招標、評標及施工合同的訂,包含總包、分包單位的選擇,材料、設備的供貨合同的簽訂。
3進度控制管理的措施
進度控制是一項全面的、復雜的、綜合性的工作。原因是工程實施的各個環節都影響工程進度計劃。因此要從各方面采取措施,促進進度控制工作。采用系統工程管理方法,編制網絡計劃只是第一道工序,最關鍵的是如何按時間主線進行控制,保證計劃的實現。
3.1編制進度計劃的措施
結合施工程序、建設條件、工期要求,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綜合進度計劃;根據綜合進度計劃的要求,確定項目報建、施工圖交付、招投標、工程建設、外圍配套及各階段物資供應的最遲完成時間,編制相應二級進度計劃,設計、供應商、施工單位編制三級進度計劃,以確保總進度計劃的實施。
3.2加強事前預控、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建立健全工程進度控制組織體系,組織編制好分級計劃。進度計劃審核的主要內容是:
3.2.1工程總進度目標和所分解的子目標的內在聯系是否合理,能否滿足工程工期的要求。
3.2.2計劃內容是否全面,有無遺漏內容。
3.2.3工作程序和作業順序安排是否正確合理。
3.2.4各類資源計劃是否與進度計劃實施的時間要求相一致,有無脫節,任務的均衡性如何。
3.2.5進度計劃的重點和難點是否突出,對風險因素的影響是否有防范對策和應變預案。
3.2.6關鍵線路是否明晰。
3.2.7進度計劃是否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需要。
3.2.8要加強事前預控,按計劃安排,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預測可能出現的問題或困難,提前采取措施,落實各種條件。
3.2.9通過每日現場例行檢查、定期例會、進度報表等方式,時刻跟蹤檢查計劃實際進度。
3.2.10通過信息管理,及時搜索信息;充分分析各類信息,將收集的實際進度及資料數據與計劃進度對比,分析出現的問題及偏差原因;及時落實各種條件,采取各類糾偏措施,通過調度指揮,及時、有序、權威、高效、快捷地保證計劃正常進行,真正做到事中控制。
3.2.11加強事后總結進度檢查、糾偏結果,按照報告制度規定,形成工期進度控制報告。
3.3確保設計、采購進度
設計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前提,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物資按要求及時供應是施工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因此確保設計、采購進度是保證施工總進度計劃按期實現的必要工作。
要專門對工程設計階段進行監控,依據合同要求具體落實控制工作,對于設計進度的控制應實施動態控制。在進度計劃實施過程中,定期、定節點檢查實際完成情況,并對設計進度進行比較分析,若發現偏差,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快設計進度,使設計單位如期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各階段的設計工作,并提交相應的設計圖紙及說明。
物資采購工作在計劃安排中要有一定的超前性、預見性,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經常了解制造進度和制造中出現的問題,對主要設備派人催交催運。對于所有訂貨合同均輔以經濟懲罰條款配合執行,并要求制造廠制訂生產進度網絡計劃,且按網絡計劃報出計劃執行情況,使設備制造進度狀況處于受控狀態。計劃合同部每月檢查設備、主要材料供貨進度,確保總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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