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應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管理制度1
煤礦綜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關系到煤礦的安全生產、經濟效益和環境保護。良好的'管理制度能降低事故風險,提高開采效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有利于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企業形象的提升。在當前環保要求日益嚴格的背景下,科學的綜采管理制度更是實現綠色開采、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應急管理制度2
按照哈爾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4號公告《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哈爾濱市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區域如下:
一、本市下列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市區四環路圍合區域(含四環路)、松浦鎮四環外區域、利民開發區、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機場路沿線區域(新發鎮、新農鎮、太平鎮);
(二)平房區:全區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
(三)呼蘭區:東至鐵路沿線,西至呼蘭河,北至殯儀館(不含殯儀館)和原野高速進出口路,南至蘭河新城前沿河帶狀公園以內區域;
(四)阿城區:北起延川大街與哈吉大街交匯處,向西至哈吉大街與平嶺路交匯處,沿平嶺路向南至民合大街,沿民合大街向西至中都大街舍利小學外圍(中都大街此路段兩側各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小區均為禁燃范圍),中都大街舍利小學外圍向東南至青啤大街青島啤酒哈爾濱有限公司外圍,向南至龍滌小區,沿龍滌小區外圍至金龍路(金龍路以西的各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小區均為禁燃范圍)。沿金龍路向南至金都大街交匯處,沿金都大街向東至紅創廣場、紅星美凱龍商貿城,沿紅創廣場外圍向南至建材市場外圍、農業部種植機械檢測中心外圍、英聯燃氣公司外圍、七〇三地質隊家屬區外圍、滿族風情園小區外圍至阿城一中外圍,沿阿城一中外圍向東至劍橋郡小區外圍、區第二幼兒園外圍。區第二幼兒園外圍向東至新體育文化中心區域,沿新體育文化中心北側的東環大街向東至阿勒楚喀路,沿阿勒楚喀路向北至金都大橋,沿金都大橋向東至哈綏公路與中都大街交匯處,沿中都大街向西北至阿什河交匯處(中都大街此路段北側企事單位、城鎮居民小區均為禁燃范圍)。沿阿什河內側邊緣向北至繼電器大橋北橋頭,沿繼電器大橋北橋頭以東繼電器家屬區外圍向東至原阿繼集團、省水利二處外圍,沿省水利二處外圍向北至哈紅公路,沿哈紅公路向西至蜚拉公路交匯處(哈紅公路兩側的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小區均為禁燃區域)。沿蜚拉公路向南過繼電器大橋至龍丹路(此路段以西的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小區均為禁燃區域),沿龍丹路、東方路、龍馬路至污水處理廠外圍,沿污水處理廠外圍至民合村村部外圍(此路段兩側的'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小區均為禁燃區域)。民合村外圍至延川大街與哈吉大街交匯處的合圍區域;
(五)雙城區:老城區東、南、西、北環路以內區域;新城區通達路、火磨街、無名胡同、承旭北路、東環北路以內范圍。
二、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應急管理制度3
為建立健全醫院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保障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的范疇
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發生前用于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用于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藥品、設備、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根據醫院實際,應急物資分為三類:應急藥品,應急設備和耗材,應急后勤物品。
二、應急物資的入庫
應急藥品由藥學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應急醫療設備、耗材等由醫學裝備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后勤應急物資由醫院總務科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后勤保障部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一)醫院應急物資實行集中統一儲備管理。醫院應急辦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
(二)由醫院采購且經檢驗合格,手續完善的應急物資,由藥學部、醫學裝備部和后勤保障部專人(應急專干)負責到應急庫房辦理入庫手續。
(三)辦理應急物資入庫的各部門要為應急物品建立專賬,指定專人(應急專干)管理,每月對各類物資進行檢查、更新和補充,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應急物資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據庫房條件將庫房分成若干個區,按照物資的不同屬性,將儲存物資分成若干個大類,對每一類物資,根據其保管要求,倉儲設施條件及倉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存放區。
(五)應急辦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辦理出入庫手續,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庫房整潔衛生,電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時間配合各部門應急專干對應急物資進行清點盤查。
四、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辦統一調度、使用,由各相關部門進行補充。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后遠,滿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則進行。
(三)運營管理部要建立與物資供應商的應急供貨協議,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五、獎懲措施
(一)應急物資如保管不當或挪作他用,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作相應賠償,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負責對應急物資日常清查的各部門人員,如出現數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況,要承擔責任,批評教育,影響應急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管理制度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和《國家安全監督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煤調[20xx]121號)等文件精神。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本企業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我礦職業危害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職業危害職責制度:
一、成立職業危害防治領導小組。所屬各科室、隊的主要負責人在職業衛生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與安排下,各負其責,做好本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檢查的職業衛生管理臺賬,并建檔保存。
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檢查的職業衛生管理臺賬,并建檔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進行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職業危害因素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公告欄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領導小組負責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提出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并重點抓好落實工作,用心改善勞動條件。負責向勞動者發放貼合(aql05l-20xx)國家標準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并造冊登記,建立檔案。
五、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科室、班、隊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狀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報領導小組整改,落實科室、班、隊解決狀況,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有結果并留有記錄。
六、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務必經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機構進行體檢。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對于檢查出的職業病的人員,及時到醫院進行診療。
七、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1、礦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培訓務必到取得二級以上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2、粉塵監測人員的培訓務必到縣煤炭局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3、全員培訓,由本礦或委托相關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培訓。并保存培訓記錄。
八、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組織開展對本礦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建立好職業病危害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經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核準的有資質的技術服務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當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申報,并向勞動者公布。
十、負責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小隊,落實人員、職責、資金、物品、藥品以備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應急管理制度5
一、做好應急管理工作,關鍵要建立健全預警系統
預警是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關鍵。因為,預警能靈敏、準確地告示危險前兆,及時警示,作用在于超前反饋、及時布置、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事故發生對生命造成的傷害與財產損失。因此,建立健全預警系統就凸顯重要,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關鍵。首先,要確定風險來源,列舉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現象或表象;其次,要分析應急事件,包括應急事件發生的頻率、應急事件的影響力、應急事件管理的難度以及公眾的關注度;第三,要確定應急事件的預防控制策略,根據應急事件的性質和社會對應急事件的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應對策略。
二、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核心要健全決策機制
應急管理工作是新形勢下政府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決策機制,是提高應急管理決策水平的核心環節,是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支撐和技術依托,是科學、準確、及時處置應急事項和防范風險、減少損失的重要措施。因此,要通過各項制度性改革或創新舉措,進一步完善危機決策機制,以提高決策系統的整合能力,強化應急決策信息、智囊及訓練機構建設,加強有關部門及地方各級政府的決策組織體系建設。在風險來臨之際,快速反應,科學應對,規范處置,全方位構筑危機決策系統及其組織架構,從而提高應急決策能力和效率。
三、做好應急管理工作,中心要規范信息傳播
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展過程中,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十分必要。既體現政府對公眾知情權和切身利益的尊重,又為政府采取進一步行動打下輿論基礎。不斷改進應急信息發布機制,本著以人為本、對人民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原則傳播信息,是政府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非常措施。因此,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發布必須堅持準確、及時、客觀、公正、正確導向、有利于突發公共事件的平息等原則。建立標準統一的信息發布制度,明確公布不同類型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和風險提示信息的標準、等級、時限、渠道、范圍、技術分析、政策解釋等,做到內容權威、體系完整、規范有序。
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重心要保證物資供應
物資供應是保證應急后勤支援的`前提。建立完善的物資保障制度,保證充足的物資供應及收支的規范是做好應急管理、實施應急預案的基本保證和先決條件。因此,應不斷加強應急物資計劃的儲備,包括醫療設備、急救器材、藥品、血源、救護車輛、防護設施、生活物品、通信設備等。同時,應保證充足的應急資金,國家財政預算項目中應安排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備性支出。
五、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基礎要堅持依法行政
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國已制定了涉及應急管理的法律36件、行政法規37件、部門規章55件等。初步形成應急管理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對保障應急管理科學、規范、有序起著重要作用。把應急管理的經驗性做法和規律性認識,以法律法規形式予以規范和確認,有利于更好地指導應急管理工作,確保應急管理工作始終在法律軌道上運行。因此,堅持依法行政,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是歷史的需求,是時代的需要,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堅持依法行政,才能不斷地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國民財產的損失。
應急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
三、職責:
1、供應部負責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綜合辦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與維護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應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
應急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學生飲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制度。
一、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管理,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組長:沈建偉
成員:高富祥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健康教育宣傳欄,對學生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宣傳,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三、桶裝水衛生管理制度
(一)桶裝水管理要求
1、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的標準,每批水要索取水質檢驗報告;
2、供應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4、飲水機應放在固定安全衛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二)保溫桶水管理要求
設專人定時供水,供水者必須有健康上崗證,保溫桶要加蓋上鎖,并每天進行清洗消毒。。
四、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堅持每天清掃泵房衛生,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2、每天清掃水箱周圍衛生,保持水箱周圍環境清潔;
3、要時常檢查供水設施周圍有無污染物,如發現應立即清除并及時消毒;
4、泵房及水箱間內嚴禁堆放雜物;
5、泵房及水箱間內嚴禁養寵物和植物;
6、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泵房及水箱間。
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并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三源小學學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特制訂生活飲用
應急管理制度8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福州海源織帶有限公司員工在發生火災時,能夠有序的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將傷亡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1.2.1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管理。
2職責
2.1保衛消防部
2.1.1負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并組織人員學習,定期對各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2.2各單位
2.2.1負責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學習,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3管理內容
3.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
3.1.1公司的基本情況。
3.1.2假設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時間、原因及危機附近建筑物防火設施等危險程度:燃燒物質、面積及火勢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災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等。
3.1.3組織機構:集團總調度室為總指揮部、假設事故單位調度室為現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消防安全組、通訊聯絡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安全技術組、后勤保衛組、環境監測組、安全警戒組、事故調查組、新聞報道組等。
3.1.4明確各組的任務,組織程序及措施和各級指揮員及救援小組人員的職責。
3.1.5繪制假設火災部位及周圍環境的平面圖,圖中應表明消防水源情況,各組所在位置和撲救火災、疏散人員(物品)行動路線。
3.2各單位滅火演練時間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3方法和要求:
3.3.1各單位在組織消防演練時,事前要向公司主管安全領導和保衛消防部報告備案,許可后方可進行演練。
3.3.2消防演練時,應在假設火災現場設置明顯標識,事先劃出警戒隔離區,火場指揮員和參加人員應佩帶標志。
3.3.3演練時所使用的消防器材和物品事先要進行檢查,使各類器材處于良好狀態,并提前對演練人員進行培訓。
3.3.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結束后要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講評,提高預案演練水平。
4相關記錄
4.1應急演練記錄
5附則
5.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管理制度9
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制度是企業為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確保員工安全、資產保護和業務連續性而建立的一套系統性規則。它涵蓋了預防、預警、響應、恢復等多個環節,旨在提高企業的災害應對能力。
內容概述:
1.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自然災害風險評估,確定可能面臨的.災害類型及潛在影響。
2. 預防措施:制定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如加固設施、災害教育、保險購買等。
3. 預警系統:建立有效的預警接收與傳遞機制,確保信息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
4. 應急預案:設計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救援程序、關鍵崗位職責等。
5. 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員工進行災害應對培訓和模擬演練,提升應急反應能力。
6. 資源配置: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如食品、水、醫療用品、通訊設備等。
7. 后期恢復:規劃災后恢復策略,包括業務恢復、設施修復、心理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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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管理好中心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庫房,確保應急物資安全存放,保證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庫房存放物資為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生活用品、應急處置用品、應急藥品、診療用品、照明用品和個案調查表等。其他物資不得存放。
二、庫房應保持通風、干燥、衛生、無鼠害,并配備滅火設施。做到“三不”即不丟失、不失火、不霉變。
三、應急物資調撥程序
一正常情況下:
⑴提出申請;
⑵由分管領導審批;
⑶管理人員發貨。
二緊急情況下,經領導同意,可先調應急物資,再補申請。
四、應急物資是本著“寧可備而無用,不可用而無備”的原則儲備的。根據物資存放的時限和條件,原則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災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物資使用完后要及時更新,以確保救災防病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員負責對應急物資進行統一登記造冊,準確記錄物資的`調入和調出,防止資產流失。
六、嚴禁私自倒賣、借出、使用應急物資。如確需借用的,需經中心領導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借用,并限期歸還。無法歸還的,按物資調入價格加2%手續費,由借用人結算。
七、管理人員需定期檢查庫房的通風、防火、防盜、防潮設施,確保物資的'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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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貴州長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最大程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企業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促進和諧企業建設,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突發風險事件是指對集團及所屬各公司、各平臺的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使員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經營和信譽面臨損失、損害的各類內、外部突發風險事件。
第三條公司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生產營銷市場穩定的公司緊急事件的處置。
第二章突發事件分類
第五條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類:
(一)治理類
1、公司主要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大股東之間存在紛爭訴訟,或出現明顯分歧;
3、公司與社會、股東、員工之間存在紛爭訴訟,包括因勞動爭議引起的職工群體上訪或罷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
5、決策管理層對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資產被大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到海外或異地無法調回;
(二)經營類
1、公司董事會出現較大的決策失誤;
2、公司的經營班子出現較大的經營失誤;
3、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
4、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5、公司主營業務不清晰,或無持續經營能力;
6、其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情況;
(三)環境類
1、國際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國內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變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災害造成公司經營業務受到影響;
4、事故災難,指企業內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經營受到影響;
5、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類
1、報刊、媒體對公司問題集中或不實報導;
2、社會上存在不實的傳言或信息,給公司造成了影響;
3、公司發布的信息出現重大的遺漏或錯誤,對市場造成了影響;
4、可能或已經造成社會不穩定,引發投資者群體上訪或投訴事件等。
第三章組織體系
第六條公司對突發事件的處置以切實可行、積極應對為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公司應成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突發事件的管理以及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本公司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主要職責包括:
1、決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2、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3、組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4、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5、負責保持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有效聯系和銜接;
6、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它事項。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擔任組長,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公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應急預案;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6、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的有效聯系與關系。
(二)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有關突發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公司相關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信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組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各組員實行日常值班制,手機必須隨時保持暢通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副組長報告,并按照指示進行處理。
第四章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九條公司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的監測結果對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以便采取應對措施。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各部門應按各自工作性質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按規定進行預警和傳報。
第十一條公司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的變化趨勢,收集整理并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信息,并對其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公司總部設置值班電話,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值班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信息后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匯報。
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第十三條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公司各部門、各控股子公司責任人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進行匯報,然后由組長、副組長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須予以高度重視,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四條當預警信息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信息后,則應當及時按照有關信息披露制度進行披露。
第五章應急處置
第十五條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第十六條信息報送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穩定的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應在1個小時內將事件情況、已采取的措施、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通過電話報證監會有關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同時應在2個小時內將事件的詳細情況書面報證監會有關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涉外突發事件以及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的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可隨時上報。
第十七條先期處置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單位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第十八條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突發事件后,應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事態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并針對不同突發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處置工作小組在領導工作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制定突發風險事件處置方案,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一)治理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對大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及大股東之間存在的紛爭訴訟,應約見大股東負責人員,請其予以配合,并詳細了解事情的進展情況;
2、對公司有關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進行談話,了解目前公司“三會”的運行情況;
3、深入了解公司的資產狀況,對轉移資產的詳細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必要時報警處理;
4、對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應協助司法部門做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5、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積極應對投資者咨詢、來訪及調查;
6、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經營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徹底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
2、查清公司經營班子及董事會的日常經營管理及決策是否違反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則及時調整或更換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董事會成員,情形嚴重者訴之法律處理;
3、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及控制;
4、暫時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
5、對于公司經營虧損或面臨退市,積極與各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溝通,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如定向增發、重組;
6、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環境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深入調查、了解目前環境,包括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政策變化、自然環境詳細情況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程度;
2、公司召開經營班子會議,討論在上述情形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對公司造成影響;
3、公司經營班子及時提交有關處理意見,并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予以調整經營策略及投資方向;
4、對于自然災害、社會公共事件或重大治安災害事件,如對經營項目已經造成嚴重影響,公司應立即派出相關領導親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上報現場處理情況;
5、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聯系有關媒體負責人,將真實情況進行溝通和告知,并商議處理方案;2、立即對不實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盡量減少不良信息的影響;正確引導社會新聞媒體,迅速平息輿論風波;
3、追查相關責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嚴重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4、安撫投資者,做好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工作;
5、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九條經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公司可以邀請公正、權威、專業的機構協助解決突發事件,以確保公司處理突發事件時的公眾信譽度及準確度。
第二十條后期處置。突發事件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盡快消除突發事件的影響,并及時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同時應分析和總結經驗,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突發事件處理的效果。
第二十一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充實應急預案內容,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條善后事宜。應急領導小組擬定關于善后事項的`處理意見,包括遭受損失情況以及恢復經營的建議和意見,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人員要恪守保密原則,有關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中的情況,不得隨意泄露;要忠實履行職責,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堅決服從公司統一安排,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二十四條公司下屬各部門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工作需要和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順利實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的值班電話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必須保證暢通,確保與各部門的聯系。
(二)隊伍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有權利根據突發風險處置工作的需要,隨時召集參與處置人員,被召集人必須服從安排。
(三)物資保障。公司相關部門應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物資保障,準備好相關的設施、設備及資金、交通工具等等。公司財務部門和內審部門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四)培訓保障。公司本部及所屬單位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等常識,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對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專業培訓工作。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五條負責機制。
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六條表彰獎勵。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七條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公司將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轉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的修訂和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應急管理制度12
應急值班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值班工作,規范工作程序,切實提高應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應急值班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障應急工作正常有序運轉。
第二條及時接聽電話和接受網絡、傳真,掌握相關重大情況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動態信息。
第三條值班室工作人員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聯絡暢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如遇特殊情況,需請人代班、換班或請假時,須經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批準。
第四條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員要按照“及時、準確、穩妥”的原則,主動了解和掌握緊急重大情況,并認真辦理有關事項。并及時向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第五條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書寫清晰、頁面整潔。
第六條在處臵緊急重大情況中,值班員要認真研判,及時報告。
第七條值班員要將突發事件的事發時間、地點、基本內容、記錄準確后,要進一步詳細了解事故的基本情況,如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人員傷亡情況,波及的范圍、影響程度等,便于向主管部門匯報。
第八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值班室立即進入臨戰狀態,成為連接上下的通訊樞紐,保證領導在現場指揮靈便,各方面聯絡暢通,準備好赴現場的車輛;攜帶好無線通訊等應急設備。
學習會議制度
1、定期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會議內容為學習文件、查找隱患、制定措施、明確任務。
2、應急管理工作會議要與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工作總結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和法規、制度緊密結合,與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緊密結合,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3、特殊情況下,如國家舉辦重大政治活動、單位出現嚴重事故隱患和案件苗頭時,要隨時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具體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值巡制度
1、對信息科、財務科等重點部位進行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對在醫院內走動的可疑人員要進行盤查詢問,及時發現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3、嚴格執行巡查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嚴禁工作時間脫崗和串崗。
4、要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及時向保衛科匯報巡查情況。
5、巡查人員要做到儀表整潔、姿態良好、服從領導、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務。
6、對敷衍了事,違反紀律,甚至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予以嚴肅處理。
信息上報制度
1、實行醫院一把手負責制。
2、醫院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及時向公安、疾控、消防等部門報案請求援助。醫院要本著“先控制、后處臵、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醫院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醫院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醫院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衛生局及政府匯報,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醫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醫院應當堅持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教體局安全辦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科室,醫院將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逐級上報。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應急管理制度13
1、消防應急指揮部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分析商場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消防工作。
2、商場各部門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商場消防設施、器材應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4、商場應當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5、商場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應急疏散路線、安全出口和消防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6、商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7、商場應當對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檢測、維修和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8、商場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如實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9、商場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消防應急處置預案?
1、發現火情后,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并立即向商場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
2、消防應急指揮部接報后,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3、現場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迅速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4、消防隊到達現場后,應聽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和疏散工作。
5、火災撲滅后,應封鎖現場,協助消防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獎懲
1、對在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導致火災隱患未被及時發現和消除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分。
五、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由商場消防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3、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應急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鄉政府要按照“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原則,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和優勢,保證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二、鄉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種應急資源,明確應急管理各環節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及其職責,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
三、鄉政府要組織建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上級救援機構的應急聯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及志愿者隊伍在應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構成應急管理合力。
四、各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要主動加強橫向溝通配合,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共享。對可能影響多個領域的突發事件信息要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贏得信息及早發布、及早處置的時間。
五、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發揮各自作用,服從指揮,加強各部門之間配合,提高協同應對潛力。
六、各村要經常組織開展區域合作,加強區域間信息交流、資源共享,構成區域共同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
應急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4.專業與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
5.4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并防止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各車間負責配合安全環保辦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5.7公司財務部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6.應急管理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訓公司安全環保辦,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7.2應急救援
7.2.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7.2.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7.2.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有限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7.2.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7.3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7.3.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車間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3.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7.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7.4應急物資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車間東臨設有應急物資,內設有防化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劑回收設,并設有專人管理。
7.4.2公司配備氣體檢測儀、呼救器等個體防護設施,以確
保作業場所實時檢測,并定期測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
7.4.3浸出車間裝有溶劑泄露報警裝置、防護風機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8.監督與處罰
8.1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2安全辦監督車間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為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3安全環保辦,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4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降職處分。
9.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制度中未盡事項,或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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