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醫療救助財務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救助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南京市第一醫院醫學發展醫療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財務管理工作,保障財務運行的合法、合規和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南京市第一醫院醫學發展醫療救助基金會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基金會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金會是經民政局批準、登記注冊的非公募基金會;饡鳛楠毩⒎ㄈ藝栏駡绦小睹耖g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實行獨立核算,并接受理事會、監事會、民政局、財政局、審計機關等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三條基金會代表醫院依法組織和接受社會各界的各類捐贈,所有收入均進入基金會進行會計核算,按照捐贈協議或者基金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使用。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根據基金會組織機構的設置,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監事會是基金會的內部監督機構。基金會財務管理工作接受理事會的領導和監事會的監督。理事會定期審議基金會的財務工作報告、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決定財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根據基金會章程,由理事長授權財務負責人負責日常財務工作。
第六條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兼職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七條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須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章 會計核算
第八條基金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
第九條會計核算以基金會組織的交易或者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基金會的各項業務活動。
第十條會計核算以基金會的持續發展為前提。
第十一條會計年度為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二條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發生涉及接受外幣捐贈業務時,以實際結匯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第十四條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五條會計核算應當遵循《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12項基本原則。
第四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十六條基金會財務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二、做好各項經費預、決算及各類報表編報工作;
三、按要求核實固定資產、清理往來款、繳納職工保險金及稅金;
四、負責打印、整理、裝訂會計賬簿,并妥善匯集、保管會計檔案。
第十八條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記錄、核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三、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和印鑒。
第五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九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
二、嚴格執行銀行結算憑證填制、傳遞及保管的規定,并加強各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三、嚴格遵循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建立對銀行存款的監督檢查制度,由秘書長根據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對銀行存款進行檢查。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收入是指基金會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導致本期凈資產增加的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流入。
第二十一條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基金會的章程收取相關收入,具體包括:
一、捐贈收入:包括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二、利息收入;
三、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條基金會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組織收入,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票據。
第二十三條基金會根據各項收入用途嚴格劃分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項收入全額進入基金會專用賬戶。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基金會業務范圍和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執行;饡呢敭a及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七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條基金會支出必須尊重捐贈者意愿、符合公益事業發展的需要,堅持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嚴格遵守各項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二十五條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公益活動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必要的行政辦公、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二十六條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資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第二十七條基金會經費的支出應嚴格執行財經分級審批制度,財務人員要認真審查每筆費用的開支是否真實、合法、合規。不得偽造、變造請款報銷憑證,虛列支出等。
第二十八條公益活動支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基金會的章程支付費用:
一、限定性捐贈的資助項目,按照捐贈協議執行。凡協議中已列明使用范圍、金額和支付時間的,在協議生效后,經理事長、秘書長簽批后執行。
二、非限定性捐贈的資助項目,經理事長、秘書長簽批后執行。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基金會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基金會帶來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
第三十條基金會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受托代理資產等。
第三十一條流動資產是指預期可在1年內(含1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款項、預付賬款、存貨、待攤費用等。
第九章 費用支出標準和審批程序
第三十二條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應按基金會的章程申請預支款:
一、基金的使用人需要使用基金且不能預先取得發票者,應按要求填寫預支款申請單,申請使用定額或限額支票。
二、所有的預支款項,使用后應自取得發票之日起兩周(十個工作日)內到基金會財務報銷,兩周后未使用的己作廢支票應及時交回基金會財務,有特殊原因的應說明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應按基金會的章程據發票按實報銷日常辦公支出:
一、報銷票據必須是國家稅務或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合法票據。
二、原始票據基本內容應填寫齊全,加蓋出票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三、原始票據需經理事長簽批。
四、原始票據不得涂改、挖補,如發現有錯,應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若大小寫金額有誤或涂改必須重新開具后方可報銷。填寫項目不齊全,內容不真實,字跡不清楚,沒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偽造、作廢以及其他不符合稅務、財政部門規定的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第三十四條日常行政辦公和人員費用支出,由基金會理事長、秘書長簽字審批后,再由財務復核人員審核簽字后報銷。
第十章 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五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基金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情況和現金流量等的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三十六條基金會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報送業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機關。
第三十七條基金會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組織名稱、組織登記證號、地址、報表所屬年度,由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
第十一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八條限定性及非限定性捐贈收支均由監事會監督以保證嚴格執行捐款使用協議,如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違反捐款使用協議規定的情況,監事有權通知財務停止資助項目的支付并報告捐贈單位(捐贈人)及理事會進行裁決。
第三十九條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條基金會每年接受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會賬務進行審計,并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基金會的財務報表,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二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基金會經濟業務事項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第四十二條基金會會計檔案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整理歸檔。
第四十三條基金會會計檔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況,須經財務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四條銷毀會計檔案須按規定程序審批。對到期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及其它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基金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醫療救助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農村優撫對象醫療救助管理制度08-09
醫療救助申請書11-15
醫療救助申請13篇08-03
醫療救助申請書06-19
民政醫療救助申請書01-10
大病醫療救助的申請書06-23
農村醫療救助申請書07-07
醫療救助申請書(合集)07-08
醫療救助申請書范文08-26
民政醫療救助申請書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