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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30 15:10:07 飛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2

  (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毀)食品存放區域并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溫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3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2.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3.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7.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并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3.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并保持個人衛生。

  6.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7.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8.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9.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1.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5.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6.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4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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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炊事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時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2、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食品加工時應遵守相應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3、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衛生整潔,每天進行衛生清掃,及時清運餐廚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規范進行,各功能專間專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標識清楚,不得混用。

  5、及時修繕維護衛生基礎設施,保證清洗、消毒和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做好各類臺賬記錄,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購渠道合法,驗收認真,索證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設專間儲存,分類分架,隔墻離地。

  8、規范進行餐(飲)具消毒,消毒崗位從業人員熟悉消毒知識,按規范開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并做好臺賬記錄。

  9、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使用,并進行公示。

  10、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時,專人負責,鎖存留樣。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6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7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8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食品生產經營的餐廳、水吧、外賣點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職責

  (一)本公司所有公園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安全。

  (二)公園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公園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經營負責人、食品從業人員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單位規定的相關職責,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一)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宣傳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應當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公司食品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對其的初次培訓時間應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公司應當定期使用廣播、壁報、標語、視頻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

  (二)員工身體健康、衛生要求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健康證》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先上崗后查體的情況發生。

  2、公司負責組織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其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理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飲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的,必須調離工作崗位。當觀察到員工有以下癥狀時,應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5、餐飲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崗位的衛生紀律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操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從事與食品加工無關的其他活動后、上廁所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8、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9、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進入備餐間必須更衣兩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帶口罩、帶衛生手套、帶工作帽。

  (三)食品采購

  1、采購食品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

  《食品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注意查驗證件有效期限,是否是偽造、涂改、借用的證件。

  2、采購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有效的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3、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購無《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儲管理

  1、倉庫負責人須對入庫的食品做好驗收工作,在食品臺帳上詳細登記供貨單位、產品名稱、數量、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應當保存一年以上備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庫。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食品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食品臺賬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優先出貨;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報損。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食品臺賬中如實記錄。

  3、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和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和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5、食品應分類(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墻隔地(隔地30cm、隔墻10cm)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散裝食品應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6、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整潔。

  (五)食品設備設施、餐具管理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4、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5、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6、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7、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9、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其他物品和保潔用品。

  10、收回的餐飲具、用具,須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飲具、用具的洗滌劑、消毒劑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不準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結束,須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區域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盛裝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16、各種使用原料不得隨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須先檢查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域池內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18、做到刀無銹、砧板不霉,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地面、水池、加工臺,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七)烹調加工管理

  1、烹調加工前須認真檢查食品原料的質量,不得燒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時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臺、抹布應當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應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搜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9、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對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質量感官檢查,發現生蟲、霉變、有異味、污穢不潔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況,不能加工。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應該浸泡30分鐘以上,沖洗干凈后再加工制作。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當餐未用完的面食,應當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含水分較多的帶餡糕點,要冷藏,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曬備用。

  6、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裱花應在專間內由專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裱花間。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食品安全質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遵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內部政策規定的執行,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從事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中所有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環節,涵蓋企業內部管理、生產過程、物資采購、銷售和售后服務等所有方面。

  三、制定程序

  制定本制度應遵循以下程序:

  1、明確編制單位和責任人;

  2、收集整理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相關政策規定;

  3、進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分析和評估,確定需要建立或修改的內容;

  4、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適用的制度內容、制度名稱、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并經有權領導批準后執行;

  5、定期檢查和評估本制度的實施情況,根據需要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政策規定的收集整理

  1、國家食品安全法及其修訂版

  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制度

  4、食品安全生產加強管理辦法

  5、企業內部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6、內部相關政策規定文件

  五、制度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

  1、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目的:保證食品安全,避免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對企業和社會造成的損失。

  內容:規范產品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確保產品清潔、衛生、健康、安全。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銷售部門、客戶服務部門等。執行程序:從原材料采購開始,通過生產、質檢、銷售和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

  責任追究:對造成質量問題的責任人進行內部調查,形成處理意見并提出處理措施,對工作不到位的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及糾正措施。

  2、貨物庫存管理制度

  目的:實現貨物庫存的規范化管理,及時跟蹤庫存數量和商品狀態,保障商品質量和庫存安全。

  內容:包括貨物入庫、出庫管理、庫存監管、庫存盤點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責任主體:采購部門、倉儲管理部門、銷售管理部門等。執行程序:將貨物經過專業的物流渠道采購收入庫內,對庫房環境、貨品防護、部署方式進行核查。庫存真實數據及時錄入系統,及時跟蹤貨物狀態,做到實時盤點、實時監管。

  責任追究:對于貨物管理疏忽、損壞、遺失等情況,責任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追責和補救。

  3、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目的:開展規范、公正、透明的物資采購流程,最大程度地保證物資采購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同時保障物資采購過程的安全、順暢、高效。

  內容:物資采購計劃、流程、文件審批、財務審核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責任主體:物資采購部門、出納部門、財務管理部門等。

  執行程序:根據物資采購管理規范和流程完成物資采購計劃、制定采購文件、開展招標競爭和評審工作、簽訂采購合同、收貨驗收等各環節的工作。

  責任追究:對于違規操作的責任人進行內部調查和問責,加強規章制度的宣傳和執行。

  4、防疫制度

  目的:防止動物性食品和環境等的污染,保障食品和生命健康安全。

  內容:包括環境衛生、人員衛生、自我防范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責任主體:各個部門人員均有責任。

  執行程序:由專業防疫人員進行疫苗、消殺、隔離等操作,對場地、設備、人員等進行日常檢查和監測。

  責任追究:對疫情事件當事人進行落實監管,并對公司內部做好疫情通報和教育宣傳。

  六、檢查及評估

  1、定期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檢查和評估。

  2、檢查和評估內容包括制度執行的全過程、制度的'合理性和適用性、制度效果評價等。

  3、根據檢查和評估結果,及時修改和完善制度,并向領導層上報。

  七、預防措施

  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強預防意識,充分意識到管理的重要性,制定激勵制度,對責任人進行獎勵和懲罰,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自覺性和效力性。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以上是企業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是企業管理人員管理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文中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內部政策規定均應當遵守,在實踐過程中要不斷完善和改進,提高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1

  一、食品原材料采購與索證制度

  1、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諳習并把握食品原材料采購索證要求。

  2、采購食品(包含食品成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依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核查。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當保管,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材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材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二、食品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材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材料在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材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常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乾凈。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常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材料應常常進行檢查,適時發覺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材料。

  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需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訂立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引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學問、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含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含實習工、實習生、必需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需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含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刻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適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需調離工作崗位。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需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需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學問,把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乾凈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需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需嫻熟把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依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次序操作。藥物消毒加添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刻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需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需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干凈、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適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管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常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材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適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七、防備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需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土豆(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需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刻妥當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任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適時化解沖突,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留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快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實行適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八、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訂立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緊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覺問題,適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引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漸漸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覺問題適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看法,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覺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食品生產、銷售的安全和質量,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信譽度,制定本制度。

  1.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食品生產、銷售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購、加工、儲存、配送、銷售等環節。

  二、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經過企業內部討論、審核、審批、公示后正式頒布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2.1企業內部討論

  企業內部召開會議,邀請相關部門和人員參與,討論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內容范圍、責任主體、執行程序等,形成初步的草案。

  2.2制定審核

  確定制定人員,對初步草案進行制定和審核,嚴格把關制度的科學性、可行性、有效性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避免疏漏。

  2.3企業審核

  將制定的草案提交公司內部審核,在保證制度正確性的前提下,進行修改,完善和補充。

  2.4審批公示

  經審核后將草案遞交企業領導審批,領導審批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相關人員提出意見,制度制定人員將對意見進行分析,對制度進行必要的修改,并再次進行公示。

  2.5正式實施

  公示期過期后,經領導簽署,正式實施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規定

  3.1國家法律法規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3.2公司內部規定

  《企業安全方案》、《食品原料和成品檢驗標準規范》、《食品原料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成品儲存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等。

  四、制度名稱、范圍、目的、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4.1制度名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制度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食品生產、銷售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購、加工、儲存、配送、銷售等環節。

  4.3制度目的

  保障企業食品生產、銷售的安全和質量,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信譽度。

  4.4責任主體

  相關部門和人員都是責任主體,各部門需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履行相應的責任。

  4.5執行程序

  各部門根據本制度中規定的各項工作程序和標準執行各項任務,實施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

  4.6責任追究

  對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執行工作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履行本制度指定的各項職責被發生事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相應責任。同時,依據《食品生產企業投訴處理和申訴審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理、經濟處罰或者行政追究責任。涉及刑事責任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

  5.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企業。

  5.2本制度進一步補充完善的內容,由企業制度制定人員負責修改。修改后,應向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公示和培訓執行。

  5.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以前制定的同類文件,自本文件頒布之日起被廢止。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3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平安。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標準“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的疾病時,應立即離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方案,在有關主管行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流可實施細致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及地方的項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情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有關商品售后效勞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效勞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成心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播送、電視等途徑公布,并建立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枯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項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發生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消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規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5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餐飲服務人員應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三、搞好食品防蠅、防塵、防鼠、防腐工作,準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

  四、建立食品索證檔案,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持庫房潔凈、專用。食品應做到分類、有標志、離地離墻存放。

  六、食(用)具使用前必需洗凈、消毒,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餐具保潔柜應密閉、專用、定期清洗消毒。

  七、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生食品與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接觸有毒物質、不潔物質。

  八、烹調食品要徹底加熱,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應保存在100℃以下60℃以上的'條件下。隔夜隔餐熟食品使用前應充分加熱。

  九、加工涼菜的區域要封閉、專用,應配備消毒、冷藏、降溫等設施,刀、墩、抹布等工具要專用,室內溫度不超過25℃。

  十、銷售入口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售貨工具,貨款分開。需要分裝直接入口食品時,從業人員應戴一次性手套并使用清潔干凈、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

  十一、保持室內外環境潔凈,四周無污染源,距離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廁所等25米以上。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6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錄。

  4、對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情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

  1、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

  2、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

  3、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提供銷貨憑證。

  4、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貨日期等內容。

  5、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

  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

  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

  7、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1、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情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

  2、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柜銷售。

  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

  (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

  (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

  (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

  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柜)”,“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

  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4、對于現場制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制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朽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

  5、現場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先進先出。

  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7、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

  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1、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

  2、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

  3、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4、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5、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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