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管理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入職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入職管理制度1
員工入職管理規定
1 目的
規范公司員工入職工作流程,幫助新員工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順利將其導入公司的文化氛圍中,在試用期內對新員工的工作進行跟蹤和評估,為員工轉正提供依據,同時有效規范用工風險,員工入職管理規定。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pas&gels公司所有員工的入職工作。
3 關鍵詞
3.1 入職:是指員工被單位錄用,接到錄取通知并按時到錄取公司辦理入職手續,雙方正式建立勞動關系,只完成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等入職培訓,還沒有被指派到崗位上接受崗位職責和工作試用。
3.2 上崗:是指員工與錄取公司正式確定勞動關系后,完成人力資源部安排的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方面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引并轉交用人部門負責人,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指定崗位,明確崗位職責,確定指導老師,開始崗位培訓和崗位試用。
3.3 試用期培訓:新員工在辦理完相關入職手續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計劃表展開一系列試用期培訓工作,主要包括公司介紹、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崗位業務培訓等,通過培訓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基本內容與方法,使他們明確自己工作的`職責、程序、標準,并向他們初步灌輸企業及其部門所期望的態度、知識、技能,從而更快地融入公司文化氛圍中,順利展開工作,管理制度《員工入職管理規定》。
3.4 試用期評估:通過對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跟蹤、觀察和訪談,從工作業績、能力、態度等全方位做出客觀評價,以確定新員工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4 入職通知
4.1 最終面試負責人確定員工是否錄用,將被錄用人員的隸屬部門、崗位名稱、薪資待遇、入職時間、其它特殊事項通知人力資源部。
4.2 人力資源專員接到以上的信息后,以電話聯系的方式將入職通知告知被錄用人員,通知內容包括隸屬部門、崗位名稱、入職時間、入職所需資料、其它(如個人用品)等。
5 入職準備
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一天,與員工入職工作相關的部門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以順利迎接新員工的到來。
5.1 行政部
5.1.1 工位確定(與用人部門溝通)。
5.1.2 辦公工具(如辦公電腦及辦公椅),在新員工入職前一天安置好。
5.1.3 公司郵箱、rtx、crm相關賬號與權限設置的開通。
5.1.4 筆記本、簽字筆、文件夾、書架、垃圾桶等辦公用品。
5.1.5 門禁卡。
5.1.6 培訓資料(電子版或紙版)。
5.2 人力資源部
5.2.1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
5.2.2 保密協議(一式兩份)。
5.2.3 入職手續清單(一份)。
5.2.4 入職登記表(一份)。
5.2.5 培訓資料(電子版或紙版)。
5.2.6 新員工入職前一天將其入職時間通知行政部和用人部門。
5.3 用人部門
5.3.1 工位衛生清理。
5.3.2 電腦軟件配置。
5.3.3 崗位說明書。
5.3.4 指導老師。
5.3.5 培訓資料(電子版或紙版)。
5.4入職員工
5.4.1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
5.4.2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4.3 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果有)。
5.4.4 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果有)。
入職管理制度2
第一、新員工入職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新員工必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填寫入(離)職審批表
2、要求相貌端莊、清秀,面部無缺陷,口齒清晰,反應靈敏
3、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癲癇,無肺結核、甲肝、乙肝、傷寒等傳染病或皮膚病
4、有推薦人者優先錄用
5、所有財務人員(收銀員、出納、會計、倉管、采購員)、值夜都必須在入職時提供當地戶籍人員提供的《擔保證明》,并由店長進行家訪,核對《擔保證明》的真實性并了解提供擔保人員的情況。
6、由店長安排交納相關押金并領取工服、工牌;員工憑押金收據到宿舍長處領取臥具
7、店長介紹店鋪情況,安排入職培訓和崗前培訓
第二、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店長為三個月,廚師長及領班為兩個月)。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考試成績、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店長決定新員工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是解聘
(2)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執行
2、試用期培訓
(1)店鋪必須安排新員工培訓,并在員工轉正前進行考試
(2)店鋪需確定新員工的.輔導老師(一個月),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為:一帶一,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
3、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經部門主管推薦店長批準提前轉正。
(2)對違紀違規、造成責任事故或暫時勝任不了工作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
(4)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的員工,原則上解除聘用
入職管理制度3
一、辭退管理
1、辭退:是指對不適合店鋪發展或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依法進行的勸退,包括試用期內辭退及轉正后辭退。店鋪對被辭退員工按其薪資標準與實際出勤天數正常進行薪資結算。
2、辭退程序:被辭退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辦理離職手續,用人部門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辭退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二、開除管理
1、開除:是指對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2、開除程序
(1)開除員工,店長報告上級批準后讓其辦理相關手續。
(2)被開除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店長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開除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三、自愿辭職
1、店鋪與員工之間無論哪一方提出終止工作關系,都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試用期的通知期為一天),因違紀被開除者和被辭退者除外。
2、辭職員工應由店長審批。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后,方可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部門主管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
4、在所有離職手續辦妥后,辭職員工方可在店鋪規定日期領取工資。
四、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員工離職獲批:向店長或指定人員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向宿舍長退還臥具、向店長退還工服、宿舍鑰匙、店鋪鑰匙、自行車等物品。
店長審定:清算領、借款手續、核對扣款。
規定期限內領取工資若不退換臥具、工服則按進價從工資扣除。
移交的物品種類:
(1)店鋪的文件資料(包括電子版)
(2)店鋪的有關資料
(3)店鋪用品
(4)工服、鑰匙
(5)店鋪分配給其使用的屬于公司的財物
(6)宿舍使用的臥具
五、工資結算
1、辭職員工領取工資截止日期為正式離職日期
2、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須扣除以下款項:
①員工拖欠未付的'店鋪借款、罰金、宿舍費
②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3)遺失的店鋪任何財物將作價酌情賠償
六、辭職、辭退、開除的管理要求
1、店鋪不應違反程序,隨意辭退或開除員工。任何類型的離職行為(辭職、辭退、開除)與處理程序,均須按規定進行
2、店鋪開除的員工,其他店鋪不允許再錄用
3、不辦理辭職手續就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店鋪有權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除名處理
4、店長辭職或調動離職,離店交接要有財務人員的離職審計記錄
入職管理制度4
一、請假規定
1、請假必須向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申請,經上報店長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不得先行離崗,未辦請假手續不在崗者視為曠工。
2、請假期滿,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3、考勤指紋機和考勤記錄為請假證明。
4、所有員工請病、事假均100%扣除相應天數工資。
5、病事假當月不發全勤獎。
二、店鋪員工休假制度
1、員工休假采用輪休制,時間由店長根據店鋪需要的排班表決定。
2、根據學校放假實際情況,店鋪員工休假原則上實行倒休制,即店鋪營業期間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應月份法定節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資每學期開學后第一次發工資時一并發放(無全勤獎及社保補貼,因為已經在各月份中發放)。
3、部門負責人公休需店長同意,店長公休必須提前告知投資人。
4、暑假期間:
(1)三、四、五、六月為店鋪全月正常運營月份,店鋪員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應休天數共計12天;二月、七月共計應休3天,總計應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勞動節一天,除去假日當月已實發3天工資外,剩余6天,連同以上六個月共計應休15天公假,總計21天。
5、寒假期間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計13天應休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元旦1天,法定節假日5天,除去假日當月已實發5天工資外,共計10天,總計23天應休。各店應按報到實際時間計算。
6、寒暑假工資計算:
全勤獎、社保補貼因為已經分攤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資只發放基礎工資。
寒暑假整月工資:對每學期按時報到,按時放假的員工并且全勤,發放整月工資,相當于寒假獎勵7天、暑假獎勵9天的'基礎工資。
寒暑假非整月工資:是指報到以后或沒到放假時間離職的工資,按每月實際天數累計計算。
入職管理制度5
入職程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單位擔保人并辦理擔保手續)驗證各種證明文件(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序
辭職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計。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后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綜合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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