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選用管理辦法范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根據xxx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銅川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旨在規范全市中小學校服生產市場,確保校服生產質量,加強學校德育工作,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培養學生的團隊意識、集體主義觀念和勤儉樸素作風,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日常行為習慣,增強組織紀律性和自我約束能力,樹立我市中小學學生良好形象。
第三條校服統一著裝范圍為全市全日制中小學(含民辦學校、職業中學)在校生。
第四條 校服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公正透明、規范運作、多方參與、社會監督、價格合理、保證質量,真正做到學生滿意、家長認可,社會放心。
。ㄒ唬┓旨壒芾淼脑瓌t。校服管理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自愿為主的原則。校服采購采取學生自愿原則,校服訂購時,學校要在廣泛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的基礎上,方可組織實施。
。ㄈ┮幏锻该鞯脑瓌t。校服采購必須經過招投標,并做好相關公示工作,保證招投標過程和結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ㄋ模┐_保質量的原則。采購的學生校服各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五條教育行xxx部部門、質監部門和工商部門具體負責校服的管理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xxx策,制定完善管理辦法,加強和指導日常管理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強化全程監控,確保運行暢通。
第六條 各部門工作職責
教育行xxx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學校采購校服工作進行統籌規劃,聯合質監、工商部門核定準入企業,加強質量監督,規范采購程序,制定采購標準和辦法并組織實施。加強校服征訂及日常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質量監督部門依法對校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落實產品質量企業主體責任,確保校服質量。
工商行xxx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企業登記注冊情況進行檢查,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同時,監督校服采購合同的制定,對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第七條 學校職責
各中小學應在廣泛征求家長及學生意見的基礎上,按照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選用征訂校服,并就采購合同向本級教育行xxx部門進行備案。同時,建立和落實校服驗收制度,督促學生在校期間穿著校服。
第三章 校服著裝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校服著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W生在校學習期間以及參加重大節日慶;顒、升旗儀式、大型集會、集體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穿著校服;
。ǘ┬7┲鴳獓乐、規范,不得敞胸露懷,衣著不整; (三)校服應配套穿著,不得與其他衣服混穿;
。ㄋ模┬7谙础⑶趽Q,保持干凈整潔。
第九條市區(縣)教育行xxx部門將學生校服著裝和日常管理情況列入督導和評估等工作范圍,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各學校應建立必要的檢查制度,加強學生校服著裝的日常管理,并與落實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基本禮儀和遵守社會公德相結合,確保校服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四章 校服的質量和款式
第十一條學生校服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洗滌標識、面輔料成份標識、服裝類別、等級等成衣合格標識完整、齊全。
第十二條 學生校服應突出“樸素、大方、明快、實用”的原則,充分體現青少年的生理和個性特點。校服款式的確定應充分征求家長和學生的意見,著裝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利于充分發揮統一著裝的作用。
第十三條學生校服征訂的年級為:小學一年級新生、四年級學生;初中一年級新生;高中一年級新生。
第十四條 學生校服征訂數量。中小學應征訂春秋裝、夏裝各兩套,便于換洗,同時可根據學生生長發育及校服破損情況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適時個別補訂,保證學生統一著裝。
第十五條對學生校服以外的其他統一服裝的制作,應堅持從嚴掌握的原則。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允許學校增加其他服裝。確因參加各種活動必須統一的學生服裝,應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送本級教育行xxx部門同意后方可增加。
第五章 校服的招標和采購
第十六條校服企業準入實行備案制度。由市級教育、質監、工商等部門對進入銅川市的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確定準入企業。
第十七條 各區縣教育、質監、工商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學校校服的招標采購工作。校服招標可采取區縣統一招標、其中一學校單獨招標或校校聯合招標等方式進行,具體招標采購辦法由各區縣教育、質監和工商部門聯合制定。
第十八條 凡參與校服招標的校服生產企業原則上不得少于3家。
第十九條 校服款式可通過投標企業報送、學校和家長共同參與表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選擇、擇優選用。
第二十條 各學校應根據招標情況,及時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采購合同,校服采購合同必須報本級教育行xxx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退出制度,凡在校服生產過程中出現嚴重問題且受到有關部門行xxx處罰的企業將列入“黑名單”,由市級教育行xxx部門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取消其入圍資格。
第二十二條 不在入圍范圍內的企業,不得參與校服生產。
第二十三條各學校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看產品質量檢查報告和質量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各學?山Y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六章 校服的發放及售后
第二十四條校服的發放由學校配合生產企業通過代發放或其他有效途徑進行,確保及時發放到位。
第七章 校服的費用和減免
第二十六條校服費用由學校在學生收到校服后采取代收代支或由家長通過校服第三方管理平臺等方式向廠家及時進行支付。
第二十七條校服具體價格由各區縣學校依據招標結果確定,并充分征求學生家長意見,應與當地人均收入水平相適應。
第二十八條 對持經民xxx部門認定的特困家庭子女學生校服費用實行減半的優惠xxx策;對以下4種特殊家庭子女校服費用實行全部減免xxx策。
。ㄒ唬﹛xx子女;
(二)父母雙亡,且撫養家庭被民xxx部門認定為特困家庭的;
(三)父母一方患絕癥,且被民xxx部門認定為特困家庭子女的;
(四)父母一方喪失勞動能力,且被民xxx部門認定為特困家庭子女的。
第二十九條 符合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學生,由學校核實并按照管理權限,報本級教育行xxx部門確定后減免。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學生個人申請;
(二)貧困家庭子女有關證明;
。ㄈ⿲W校蓋章的貧困家庭子女名冊;
。ㄋ模┤繙p免的學生提交民xxx部門認定的特困家庭子女證明的同時(xxx子女除外),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三十條 校服費用減免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征訂校服總人數的3%,減免費用由校服生產企業承擔。
第三十一條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第八章 監督
第三十二條校服管理工作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按照市場規律進行運作。建立校服公開招標及重大事項公示制度,增加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十三條建立校服社會監督機制。學校要聘請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為校服管理工作社會監督員;各級教育、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定期對校服的質量進行抽查、抽檢,確保學生著裝安全。
第九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四條學校在校服征訂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由本級教育行xxx部門組織核查處理;涉及違法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生產企業存在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的,由質監、工商、xxx門組織查處,并視情取消其入圍資格;涉及違法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各區縣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區縣的校服管理實施細則,保證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健康、穩步發展。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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