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特制定了我校辦公室辦公室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師切實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燒水壺等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熱得快、等用電設備。
5、為了延長計算機的使用壽命,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并關閉電源開關。
6、為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源,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壺水盆等。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8、辦公室由所在負責人指派專人負責用電管理。(如下班、放學后、節假日關閉電源等)。
由于空調用電量較大,使用頻繁,另單獨規定空調的使用制度。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2
1、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或者改變接線方式,有關專業人員必須了解本單位電源總分開關以及動力,照明線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緊急情況,第一時間處理;
2、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違章作業,對于電氣線路要檢查各種電氣開關是否設置漏電保護裝置,用電器的`金屬外殼接地或者接零應完好有效;
3、電箱或者電路作業時,必須切斷電源,懸掛標志牌,必要時設專人看管,防止有人誤合閘;
4、所有電箱門必須保證處于上鎖狀態,非專業電工嚴禁開啟,每日有專業電工填寫巡檢記錄表并附于電箱門醒目處;
5、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滅火時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類滅火器;
6、在空間小,地面潮濕等場所施工必須選用符合規定的低壓電,照明器具必須符合規范高度。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
為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省教育廳、公安廳[20xx]11號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公寓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學生公寓用電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服從管理、做文明學生。
二、后勤服務中心有權對學生公寓用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章用電的應以《國家電力管理法規》為依據進行糾正和處罰。
三、學生宿舍內的電燈、電棒、開頭、插座、電表及門窗、玻璃,每學年暑假入學前由后勤服務中心統一檢查維修合格后,交給各學院新生入住。學期中間如屬自然損壞,由后勤服務中心派人維修,如屬人為故意損壞,誰損壞誰賠償。
四、公寓用電,根據學院作息時間表,由后勤服務中心按時送電、停電。
五、學生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如發現私拉亂接者,第一次要給予批評教育,沒收亂接的電線和用電器;第二次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并報學生處給予紀律處分。
六、寢室內的用電器功率最大不能超過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造成保險絲觸斷、線路短路、斷路,造成停電、空氣開關、電度表、線路燒毀的.,除責令照價賠償外,并按照《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相應條款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因違犯用電規定造成觸電、引發火災,發生人身、財產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據國家電力管理法規處罰外,當事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八、公寓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學生應及時通知公寓管理人員,由公寓科管理人員報修電工及時維修,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4
為了確保公寓樓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在用電、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強制執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導為責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導負責按時送電、關電;檢查防火設施;確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實。
2、用電管理必須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
⑵熄燈時間后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但必須開亮樓梯口和走廊照明燈;
⑶每天檢查宿舍內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內不得設置臨時插座、接線板。小型臺燈要安全、可靠。寢室內不得使用電水壺、熱得快、電吹風、充電照明燈等電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樓層的走廊口設置兩組,每組兩只1211滅火器。要教育學生會用滅火器,愛護滅火器,不能拿生命當玩戲;
⑵各樓梯間不得設置影響疏散的裝置;
⑶防火門應每時處于常閉狀態;
⑷學生在公寓樓的這段時間內,所有的大門不得上鎖。
⑸要確保應急照明燈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上。發現損壞,立即整改。
⑹夜間、大門口和四樓樓梯口必須有導護老師值班,不得離崗,隨時應急突發事件。
4、獎懲制度:
若全學年安全合格,對工作負責,熱愛學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導及其它工作人員每學年發給安全獎。若在各次檢查中發現不執行制度,并且不及時整改的當月扣除部分工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理和經濟處罰。
1、供電線路應由專業電工定期巡視檢查。
2、配電箱由專人負責管理及維修。
3、現場施工機具要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非專業施工人員不準隨便觸摸施工用電機具。
4、現場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拖、接臨時用電線路,更不能隨意拆除接地保護線。
5、施工前檢查供、用電設備是否正常,用電機具不允許'帶病'工作。
6、嚴禁使用損壞的插頭、插座及絕緣老化的電纜電線。
7、移動式臨時配電箱應距地600mm以上。
8、配電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圍要有足夠的操作場地。
9、照明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應采用36v安全電壓,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
10、低壓配電的操作順序如下,送電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順序相反。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1)電氣線路過負荷引起火災
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長時間超負荷使用,使用電流超過了導線的安全載流量。這時如果保護裝置選擇不合理,時間長了,線芯過熱使絕緣層損壞燃燒,造成火災。
(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因導線安全步距不夠,絕緣等級不夠,所久老化、破損等或人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強大的短路電流很快轉換成熱能,使導線嚴重發熱,溫度急劇升高,造成導線熔化,絕緣層燃燒,引起火災。
(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
導線接頭連接不好,接線柱壓接不實,開關觸點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隨著時間增長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觸電阻。電流流過電阻時,會消耗電能產生熱量,導致過熱引起火災。
(4)變壓器、電動機等設備運行故障引起火災
變壓器長期過負荷運行或制造質量不良,造成線圈絕緣損壞,匝間短路,鐵芯渦流加大引起過熱,變壓器絕緣油老化、擊穿、發熱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5)電熱設備、照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
電爐等電熱設備表面溫度很高,如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6)電弧、電火花引起火災
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
施工現場由于電氣引發的火災原因決不止以上幾點,還有許多,這就要求用電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檢查,可以說是可以預防的。
2、預防電氣火災的措施
針對電氣火災發生的`原因,施工組織設計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氣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從理論上杜絕線路過負荷使用,保護裝置要認真選擇,當線路上出現長期過負荷時,能在規定時間內動作保護線路。
(2)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范要求,當配電線路采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于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經常教育用電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范,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各種開關觸頭要壓接牢固。銅鋁連接時要有過渡端子,多股導線要用端子或涮錫后再與設備安裝,以防加大電阻引起火災。
(4)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于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按季度每年進行四次停電清掃和檢查。現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嚴禁使用床頭燈。
(6)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7)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8)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9)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10)設有消防設施的施工現場,消防泵的電源要由總箱中引出專用回路供電,而且此回路不得設置漏電保護器,當電源發生接地故障時可以設單相接地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此回路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供電線路應在末端可切換。
(11)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電氣火災時,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事項:
12.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12.2、當電源線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充分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12.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
1、目的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3.3.1.1、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3.3.1.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3.3.1.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3.3.1.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3.3.1.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1停電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3.3.2.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3.2.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低壓帶電作業
3.3.3.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3.3.3.2、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3.3.3、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19、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3.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3.5.2.1、斷開電源開關;
3.5.2.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5.2.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3.5.3.1、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5
一、目的和范圍:
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通過規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保證公司各項行政事務正常運作,從而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并保證大家的生活質量。主要包括辦公物品采購、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宿舍管理、衛生安排、員工宿舍管理等。
二、職責:
后勤服務為公司全體員工,保證各項辦公物資及時添置,合理安排宿舍管理和整潔的工作環境,以及各項后勤事務。致力于為公司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進而提升優質的辦公環境以及各項后勤管理(服務)。
三、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所需的辦公用品如a4紙,辦公文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負責管理。
2、各部門如需辦公用品添置應于每月1—5日(5日內,如遇節假日順延),將填寫完成后的《辦公用品申購單》報后勤處統一購置、領用。
3、臨時需要購置的貴重物品,如電腦等應報總經理批準,由后勤處統一按總經理批示辦理(總經理批示由后勤統一采購)。個人的辦公用品應由本人簽領。
4、工作調動或離開本公司者,必須先辦理原領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繳手續。且上繳回歸物品要完整齊備,若已損壞,應作合理解釋,故意損壞或遺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應酌情處罰。
四、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后勤處每月定期前往電信局,辦理寬帶、電話機、繳費及打印詳情單等電信業務。以及負責各租賃宿舍的房租交付,水電費、煤氣費用清繳等。
五、采購與儲物間管理辦法:
采購范圍:公司辦公室所需的用品用具。規范采購點:所有物品均在原來定點商店采購,保證合格供應物品。申購程序:申請部門或者個人、審核并做計劃、采購、登記入冊、發放至申購者。
后勤處需對所采購的物品憑申購單進行登記、核實,并做好入庫冊登記手續,然后按申購發放。后勤處定期對倉庫進行盤點,統計辦公用品的使用金額。后勤處應對所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并會應定期對儲物室進行清理,保持儲物間整潔。對儲物室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為儲物室采取定期除濕等有效措施,避免產生物品腐爛、變質等現象。并樹立安全防患意識,避免產生火災、盜竊現象。
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拉線、亂搭線以及違章使用電器。下班后請自覺關閉自己辦公所用電腦等有關帶電的電源設備,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應該將辦公室的燈關閉,節約用電。個人應注意防范意識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員離開應將抽屜或保險柜鎖好,提高防盜意識。安排當周值日的成員須嚴格執行衛生輪值,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衛生間的清理等。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對外形象。
七、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與完善員工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生、整潔、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規范員工的個人生活行為。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宿舍區的住宿管理。3.內容
3.1員工入住、退住管理。
3.2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宿舍安排,申請批準后便可遷入。
3.3入住員工宿舍時,員工需先核對宿舍物品清單與宿舍公共設備是否完好后便可簽字確認,才可以進住。
3.4宿舍公共物品以及宿舍內的配置,任何人都無權予以處置。
3.5員工入住職工宿舍必須具備本公司職工身份,入職員工如因家庭原因需協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的,在員工宿舍住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允許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同意后方能協同親屬一并入住。但今后如果員工宿舍住宿緊張的情況下,不允許協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
3.6員工住宿期間因特殊原因,希望調整宿舍者,須先到后勤處填寫調舍申請單,經總辦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和登記。未經申請批準隨意調整宿舍者,給予罰款50元,并搬回原宿舍。
3.7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只占床位,扣款20~5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3.8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9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后勤處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后勤處后,后勤方給予簽字。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員工集體宿舍內提倡不使用大功率的燒水用具及炊具,例如:電烤爐、電吹風等。
4.3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填寫《維修申請單》,由后勤處聯絡房東安排人員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宿舍區(四樓、五樓、十樓):
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1)四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3/臺、冰箱1/臺、熱水器1/個、微波爐1/臺、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2)五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冰箱1/臺、熱水器2/個、煤氣2/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宿舍分配:
(1)經理級人員1人/間。配置:1臺空調、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主管人員2人/間。配置:1臺空調、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3)男職工單身宿舍樓:8人/間。配置:4張上下鋪鐵床、4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4)女職工單身宿舍樓:2人/間。配置:2張床、2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實際人員安排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宿舍區水電、煤氣費用為:四樓、五樓水費3元/噸、電費1元/度、煤氣113/罐(市價),十樓水費3元/噸、電費1.15元/度、煤氣113/罐。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集體宿舍每層樓,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0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兩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2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3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1元/度;用水標準收取3元/噸,超支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人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7.2、收取辦法:現金支付。
八、項目宿舍管理
1.目的
針對項目運行的員工,考慮其工作的特殊性,必須充分保障項目職工地生活和工作,使其充分投入到生產一線工作當中,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運行員工的住宿管理。
3.內容
3.1凡是項目運行的員工,需本人向向項目主管申請住宿意見后,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登記,申請批準后由項目主管進行宿舍安排便可遷入。其他外來人員一律不準入住職工宿舍。
3.2在項目生產一線入住的員工,應優先選擇居住在項目廠區內,以便緊密的于項目運行保持一致,方便處理項目日常相關事務。
3.3項目主管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合理的向后勤處提出相應的房屋居住條件與環境。項目運行成員應該配合后勤處統一的宿舍管理,項目員工必須服從項目主管對于宿舍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項目主管有權合理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無理由拒絕。
3.4居住在廠區項目內的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廠區宿舍管理規定,在入住廠區宿舍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復印件交給公司后勤處進行存檔,入住宿舍時認真檢查廠區內提供的宿舍公共設備,以及我公司提供的相應配套設施。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3.5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3.6如果項目上沒有相應房屋安排入住,可在外選擇較近的房屋租賃居住。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應根據項目運行人員需求,相應的租賃房屋。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閑置空房。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7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項目主管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項目主管后,項目主管方可放行。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先報知項目主管,再由項目主管填寫《維修清單》,由項目主管聯絡房東等相關人員進行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安全管理
禁止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等項目事情,項目主管必須時刻叮囑負責項目運行一線的成員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好相應的作息安排以及控制職工日常飲酒,以保證項目運作正常。
7.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各項目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熱水器1/個、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磁爐1/個、電飯煲1/個、電風扇2臺。
宿舍分配:
(1)項目主管1人/間。配置: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項目職工2—4人/間。配置: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每個項目實際情況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項目租賃宿舍,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20度電,用水每人每月提供10噸水,煤氣每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40度,用水每人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水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根據租賃時水電費用標準每月將付相應的款項支付水電、煤氣費用。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6
1、變壓器的安裝、接線、避雷系統、接地系統應符合規范。
2、配電房必須派專人值班。配電室經常保持清潔,無雜物,門向外開,并配鎖。配電柜的的'放置、接線應符合規范。
3、動力照明線路嚴格執行規范要求,做到安全、經濟、方便施工,線路由值班電工負責并實行交接班簽認制。
4、動力、照明線路必須分開懸掛在一定高度,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5、合理配置用電系統的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器。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6、電力設施、線路由專人負責維修養護,非專業人員嚴禁擅自亂動。
7、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器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8、電動機械的機體必須可靠接地,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使用時應有人監護。
9、一般場所照明電壓宜為220v,隧道內工作面的照明電壓不應大于36v。其他工作行燈電壓不得大于12v。
10、電器設備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和腐蝕性介質,不得使用火源。
11、自備電源與外電線路電源應設置連鎖機構,嚴禁并聯運行。
12、所有施工用電嚴格按《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7
第一條中山住膠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第二條動火必須按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第三條臨時動火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書面申請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固定動火必須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查同意,報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辦理動火證,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第五條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第六條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七條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第八條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單位內使用時,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第九條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第十一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單位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由單位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第十二條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條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單位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單位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第十四條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電熱棒。
第十六條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第十七條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十八條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8
一、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的臨時用電的安全要求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臨時用電。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
AQ3023-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動土作業安全規范
AQ3028-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業安全規范
AQ3025-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
AQ3026-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三、臨時用電辦理
1.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四、臨時用電的危害識別
1.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五、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1.本公司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2.本公司以外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供電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六、臨時用電的安全措施
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3.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4.在開關上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并加掛安全警示標牌。
5.臨時用電應設置保護開關,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的可靠性。所有的臨時用電均應設置接地保護。
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7)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7.供電主管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8.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七、《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供電主管部門存檔,第二聯交臨時用電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
2.臨時用電結束后,由用電部門通知電工班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一聯簽字注銷。
3.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2年。
4.臨時用電時間一般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不應超過一個月。用電結束后,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八、管理職責
1.設備動力部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和審批。
2.安全部負責公司臨時用電的安全監督。
3.臨時用電業部門或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護和管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9
學校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各部門安全用電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決定進一步規范學校的安全用電和管理措施,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校園安全用電的專項責任,請各辦公室和教室內做到安全用電管理到人和責任到人原則,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的環境,特制定安全用電的管理規定。
一、配電室制度
配電室由陳永江同志負責,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的管理,規范用電行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1)為了加強用電的管理,保證供電系統及電氣安全運行,嚴禁其它人員和非工作人員入內。
(2)電工職業道德,忠于職業責任,忠于職守,盡職盡責,遵守職業紀律,禮貌待人,在電器安裝與檢修等業務時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使用好電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絕緣性高壓試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分別使用,做好絕緣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
(4)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防止產生移動電火花,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情況,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況,保證學校的安全用電,使用好滅火器具。
二、實行用電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用電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負責,由學校電工具體負責管理,根據國家的電力法的要求對有危險的用電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電工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經常檢查校內的電氣設備和檢修,保障校內的正常用電,要和各處室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三、學校用電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管理
(1)學校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接亂拉,要符合國家規范與要求。
(2)要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性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3)嚴禁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電氣和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設備,增加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禁止學生和教師隨意改變線路,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4)要注意節約用電,教室內白天光線充足時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長明燈現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 、辦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內嚴禁使用是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違者沒收電器。
(5)做好用電安全,負責向全校師生介紹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觸電搶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級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內維護,不留漏洞,禁止越級跳閘,保證上級的正常用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1
1、一般
1.1為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定適用于本廠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定。違反本規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況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都要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后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癥、精神**癥、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運營規定必須完善。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要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安裝電氣設備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準國家指定檢查機關的檢查,并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了解使用時可能發生的風險和適當的預防措施,并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設備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產品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價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家電的額定容量。任何家電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為故障使用。保護設備的總值和保護元素的規格不能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區。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保護線完善的多條銅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為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定正確布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與保護線分開,穩定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連接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到傳導極,不能對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類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不要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生火花、熱皮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力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融化后,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家電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啟動并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格,也不能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家電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能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霧、塵。
禁止將2.17畫板用作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為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行發電裝置應采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發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與觸電的'人接觸的人。
2.20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1貫徹國家相關電力安全規定、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定、電氣安裝程序。運營管理和維護系統及其他規章制度;
3.2根據電源設備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關程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操作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責任參與本機關的登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主管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的電氣知識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并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風險及時安排維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一般電氣管理
4.1倍電線應根據電路特性設置短路保護、超負荷保護。在選擇分離短路電流的家電時,要最大限度地滿足能用正常布線方式穩定分離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力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定。絕緣強度應遵守相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柜)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安裝在中央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壓電器布線末端應顯示線號。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運營機構應標“分”“和”。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標記。
4.7級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嚴禁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零部件。
4.9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不能比以前的測量值大幅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準。而且,要及時修改適當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及啟動、控制、保護等輔助設備的選擇,應由國家或部門遵守現行技術標準,并頒發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及輔助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濕、高溫、污染環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應定期測量和檢查4.15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應與規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地區標準分割所屬地區。這里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格。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志、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應設計為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盡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制作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必須接地的部分串接。
(7)為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干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涂黑。接地線進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表示。
(9)不能在保護性接地、中性線上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滿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保護為0。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個發電機、同一個變壓器或為同一個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的電氣設備只能使用一種接地方法。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應接地或反駁。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柜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電氣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布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廠在居民區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至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每個連接點都要使用搭接焊縫,并且要堅固,沒有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并且必須滿足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動或生銹。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遵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直接設置防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單獨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等級建筑物應采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座建筑物要有措施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代碼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并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系都要具備。手手柄和手柄盡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動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必須使用專用中心線接地。這條中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中性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受損的電纜或幾根短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電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一般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家電需要移動或停止工作,或者人離開或突然斷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規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零件和殼之間
2
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并學習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關應檢查實驗周期中是否為合格產品,并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凈,存放在干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濕氣。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需要技術部門審查、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別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不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證明書,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將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后,安裝人員將立即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帶有符合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線桿或沿著墻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離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并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安裝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設備危險,證明設備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 .未經批準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現,將根據拆除和酌情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后,申請機關通知主辦單位拆除,并在申請書上注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力業務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電力。
是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進行觸電、事故現場保護,并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經分析、處理完成或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生事故,換班的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的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應盡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為止進行處罰。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
1目的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1停電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低壓帶電作業
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19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3.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斷開電源開關;
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3
安全用電制度
一、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于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于7米。
二、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貼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五、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4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5
1、酒店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及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低壓電器安裝規程的規定,并由經專門培訓的'工程部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2、敷設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嚴禁采用鋁芯導線,在夾層或吊頂內走線,應穿管敷設并將線盒封閉。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或未經工程部安裝,嚴禁任何人私自在電器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而引起火災。
4、客房內的壁燈、臺燈、落地燈和廚房內的電冰箱、絞肉機、切菜機等電器設備和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床頭柜內設有音響、燈光、電視等控制設備的,應作好防火隔熱處理。
5、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高壓汞燈,不得安裝在可燃物件上;碘鎢燈、大功率白熾燈的燈頭線,應采用耐高溫線穿瓷套管保護。
6、配電室應做防火分隔處理,室內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易燃物品。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事故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的用電,應備有應急電源,消防設施的專用電器線路應穿金屬管敷設在非燃燒結構上,并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
8、電器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它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9、在配電室、直燃機房和其它電器機房內應配備適當、足量的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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