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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時間:2025-06-07 08:32: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

  為加強對教學設施設備的管理,保證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設施設備包括多媒體計算機、投影儀、掛圖、實物和體育場等。教學設施實行分片保管,專人負責。其中體育、電教室的備品由各室負責人保管。

  二、教學設施設備使用

  1、教學前對所使用的.教學設施設備進行認真調試,滿足教學需要;

  2、教學設施設備要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實行專人專用;

  4、按教學設施設備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施設備、儀器的損壞;

  5、建立教學設施設備使用卡。

  三、教學設施設備的維修

  1、學校制定教學設施設備年度維修計劃,并按計劃實施維護;

  2、日常維護由設施設備使用人負責;

  3、計算機、投影儀,需要維修時應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4、教學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系生產廠家維修。

  四、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

  1、學校每半年對教學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設施設備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檢查自己保管使用的儀器和設備;

  3、教學設施設備要做到帳、物、卡一致。

  五、教學設施設備的更新

  1、教學設施設備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經學校審核后,報學院批準后實施;

  2、教學設施設備更新周期,執行國家規定,報廢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設施設備要符合交通部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的要求。

  六、教職工調出時,必須將借用學校的物品款項還清,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教學設施設備的非自然損壞或丟失,直接責任人按折舊后價值的30%賠償,屬直接責任人故意行為的,按折價后100%賠償,并提請學校按其他規定處理。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2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墻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墻裙;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4、食堂應當有用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

  5、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6、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7、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有效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有效地降低在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風險、避免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驗收、使用、維護及報廢的整個過程。

  3、職責

  3.1采購部負責采購計劃的編制。

  3.2 生產部門負責設備設施的`管理。

  3.3財務部門負責設備資產的管理。

  3.4 生產部門負責設備安全設施、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4、管理內容

  4.1基本要求

  1)車間負責人負責編制維修內容、質量及安全要求,組織現場安全交底及竣工驗收,檢查安措落實情況,對維修安全及質量負直接和管理責任。

  2)維修人員嚴格遵守維修制度及有關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進行作業中的安全檢查及監護,保證文明、安全維修。

  3)維修計劃必須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

  4.2維護頻率

  1)大、中、小維護的時間及維護范圍:

  (1)每年進行一次大修,主要任務是對設備的主題進行維護。

  (2)每季進行一次中修,主要任務是對設備的關鍵部件進行維護。

  (3)每月進行一次小修,主要任務是對設備的易損件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2)日常維護保養。由操作人員負責,每天班前、班后或班中對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和擦試,使設備經常保持潤滑、清潔、齊全、緊固,及時排除缺陷和故障。

  3)大中修。由車間組織實施,專業維修人員為主,操作工人參加,對設備關鍵和主要部位進行修理,排除故障。

  4.3維護要求

  1)必須全面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后方可開始工作。

  2)凡有兩人以上同時參加維修項目的,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

  3)委托承包商進行設備設施的維修時,必須指定專人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掌握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

  4)參加維修的外單位人員,必須到管理部門接受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我公司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注意事項,并對其承包地維修設備設施的安全工作負責。

  5)電氣設備設施維修必須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的其他規定。

  6)定期檢查備用設備,檢查其存放地點的防潮、防汛、防凍、防塵、反腐蝕措施是否到位。

  4.3維修后驗收

  1)生產、維修方執行竣工交接驗收手續,兩方驗收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保證質量合格,安全設施齊全。

  2)現場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4.4維護記錄

  1)維護記錄里要明確設備設施的全稱,設備設施編號。

  2)同設備設施的負責人(使用者)一起進行設備設施的維護,聽取負責人對該設備設施日常運行狀況的描述,做出相應記錄。

  3)維護記錄里要明確進行維護的內容,檢查設備設施運行狀況。

  4)最后由維護人員在記錄上簽字,并給出建議(如可以正常運行、待修、報廢等)。

  5 相關文件

  5.1設備設施臺帳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4

  1目的

  確保給排水設備(設施)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保證生活、消防、空調用水的需要。

  2適用范圍

  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職責

  3.1工程水工負責給排水設備的操作、監控、記錄及異常報告。

  3.2工程維保組負責給排水設備維護保養。

  3.3工程管理員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綜合管理。

  3.4管理處主任負責上述工作的檢查監督。

  3.5管理處客戶服務負責向用戶通知停水情況。

  4.工作程序

  4.1給排水管理工作程序

  4.1.1工程水工

  a.工程水工負責給排水設備24小時運行的操作、監控、記錄。應在給排水設備(設施)啟動、運行時觀察水壓、電流、電壓,并傾聽有無異響,并記錄于《水泵房日常檢查記錄》。

  b.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每周打掃一次,機組每月清潔一次,設備、地面、墻壁無積塵、水漬、油漬。

  4.1.2維保組

  a.根據日常檢查情況進行維護。

  b.按《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要求進行維護保養。

  4.1.3工程管理員

  a.工程管理員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的綜合管理,包括技術資料、檔案的收集、保管,負責零星設備配件、材料的采購計劃的編制,外委修理的聯系工作。

  b.對給排水維修保養提供工作指導及檢查監督。

  c.每年12月制訂下一年度《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并按運行情況制定中修、大修計劃。

  4.1.4管理處主任

  a.進行周檢、月檢。每月最后一個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給排水設備(設施)進行一次設備檢評。

  b.審核《設備年度維修維護計劃》、中修、大修計劃。

  4.2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管理工作程序

  4.2.1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由水工負責管理。

  4.2.2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內各機電設備由水工負責運行,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4.2.3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設備投入使用時,操作人員應按時巡查,注意設備狀態及運行參數,檢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燈指示,觀察運行時水泵壓力表指示,檢查水泵、管道接頭和閥門有無滲漏水,檢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項記錄。

  4.2.4在正常情況下,生活水泵、消防泵、噴淋泵、污水泵應置于自動位置。

  4.2.5生活水泵的主泵和備用泵規定每月輪換一次,消防泵每三月自動和手動操作試機一次并填寫《設施維護單》,并匯總于《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4.2.6泵房管理規章制度《給排水設備運行管理規程》、《給排水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給排水設備維護保養規程》等應上墻并懸掛整齊。

  4.2.7水泵房、污水處理機房平時應上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2.8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須經上級批準,由相關人員陪同入內。

  4.2.9嚴禁非工作人員觸動泵房內的開關、閥門。

  4.2.10保持泵房內良好的照明及通風,保持泵房整潔無塵。泵房內不得堆放雜物。當班人員每班打掃地面衛生,每周徹底清掃泵房及主、附設備。

  4.2.11水池觀察孔應加蓋并上鎖,鑰匙由值班人員管理,透氣管應用紗布包扎,以防雜物掉人水池中。

  4.3雨水、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工作程序

  4.3.1樓頂平臺各雨水排水管通暢,口蓋完好且安放正確。

  4.3.2負層各集水坑定期清理,坑內無異物,水位正常。

  4.3.3各集水坑內潛水泵、閥門及管道附件完好,工作正常。

  4.3.4潛水泵控制箱內各元氣件完好,工作正常。

  4.3.5污水處理設施每年由專業公司清理,清除沉淀池內沉積物和表面漂浮物。

  4.3.6污水泵每季檢查和保養一次。

  4.3.7日常巡查做好記錄,填寫于《污水處理站巡查內容》。

  4.4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維修等原因停水,應由主管工程管理員寫《停水通知單》,管理處客戶服務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因突發事件停機,應在1小時內聯絡有關部門處理,并在恢復供水后24小時內向用戶作出解釋。

  4.5節水管理工作程序

  4.5.1水工定期巡檢各供水設備、供水管網、閥門附件等,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4.5.2每天巡檢各水池、水箱的水位,作好各項防漏措施。

  4.5.3對物業公司員工進行全員節水教育,樹立節水觀念。

  4.5.4在各樓層的洗手間、茶水間等用水處張貼節水標志,對業主進行節水宣傳,加強節水意識。

  4.6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程序

  4.6.1凡屬物業總水表以內的供水系統均由物業公司管理。

  4.6.2物業公司負責向用戶提供與市政自來水同質的水源。

  4.6.3物業公司負責定期抄表到戶,代收代繳。

  4.6.4用戶應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和大廈管理要求有償使用自來水。

  4.6.5用戶出門前應將水閥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4.6.6用戶不可隨意更改大廈供水管道。

  4.6.7用戶不可私自裝表和啟動水表的封印影響準確計量。

  4.6.8用戶違反安全用水規定,拒絕物業公司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水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水系統或對其他用戶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情況賠償。

  4.7《水泵房管理規程》

  4.7.1物業水泵房由水工負責管理。

  4.7.2水泵房內各機電設備由水工負責運行,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4.7.3水泵房設備投入使用時,操作人員應按時巡查,注意設備狀態及運行參數,檢查水泵、管道接頭和閥門有無滲漏水,檢查集水坑的水位,做好各項記錄。

  4.7.4泵房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上墻并懸掛整齊。

  4.7.5水泵房平時應上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7.6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須經上級批準,由相關人員陪同入內。

  4.7.7嚴禁非工作人員觸動泵房內的開關、閥門。

  4.7.8保持泵房內良好的照明及通風,保持泵房整潔無塵。泵房內不得堆放雜物。值班人員每班打掃地面衛生,每周徹底清掃泵房及主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5

  1、目的

  提供和維護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及工作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實現服務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工作環境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控制。

  3.2各部門在本部門業務范圍內對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進行控制。

  4、程序

  4.1基礎設施設備的確定

  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活動所需的基礎設施設備包括:工作場所(辦公場所、健身娛樂場所、配電房、設備機房等)、服務設施(軟硬件及管理網絡、通訊設施、運輸設施、水電氣供應、道路及排污管線等)、支持性設備和工具(如維修用的設備和工具等)。

  4.2基礎設施設備的驗收

  4.2.1物業驗收小組對項目交接設施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進行驗收,并作好驗收記錄。

  4.2.2工程部負責組織使用部門對采購的設施設備進行安裝調試,確認滿足要求后,填寫《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并作好備存。

  4.2.3工程部負責對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進行監管并負責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鑒定評卷》存檔。

  4.2.4交接驗收不合格的設施設備,驗收小組與開發商協調處理;采購設施設備或公司大中型維修工程驗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與供方協商解決,并在《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上記錄處理結果。

  4.3設施設備的登記建帳

  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設施標示卡,規定設施責任人,工程部負責配合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

  4.4設施設備的使用、保養和維修

  4.4.1根據需要,相關操作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國家有規定的特殊工種,要求操作人員持有相應的國家授權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

  4.4.2工程部制定《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規定保養項目、頻次。物業服務中心根據要求執行,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報工程部,工程部將《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整理入檔并作為年度檢修計劃的'依據。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發至各部門,

  在計劃日期7日前通過辦公平臺通知檢測單位和受檢單位進行檢驗、檢測,并將結果登記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上。

  4.4.4日常運行中發現的故障由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維修,并填寫《設施設備檢修單》;無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協助處理。

  4.4.5現場使用的設施應有統一的編號,以便于維護保養。

  4.4.6對工作環境的管理由在該場所工作的相關部門管理,確保適宜的工作條件。

  4.5設施設備的報廢

  4.5.1對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由使用部門填寫《設施設備報廢單》報工程部、管理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報廢。

  4.6工作環境

  公司各部門根據各自的業務范圍,確定并管理為實現服務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據服務作業需要,負責確定并提供作業場所所必須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包括:

  4.6.1配置適用的辦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調、消防器材保持適宜的溫、濕度和職業衛生、安全。

  4.6.3工程部對供水、電、暖設施進行控制,確保員工服務符合勞動法規的要求。

  4.6.4為業主提供清潔、優美的生活環境。

  5、相關文件

  5.1《采購控制程序》

  6、相關記錄

  6.1《設施設備及資料交接清單》jw/jl-6.3-001

  6.2《設施設備檢修單》jw/jl-6.3-002

  6.3《設施設備報廢單》jw/jl-6.3-003

  6.4《設施設備日常保養項目表》jw/jl-6.3-004

  6.5《設施設備年度檢驗、檢測計劃》jw/jl-6.3-005

  6.6《設施設備管理臺帳》jw/jl-6.3-006

  6.7《送檢任務單》jw/jl-6.3-007

  6.8《驗收鑒定評卷》jw/jl-6.3-008

  6.9《公共設施日常保養記錄表》jw/jl-6.3-009

  6.10《公共設施日常巡查記錄表》jw/jl-6.3-010

  6.11《高低壓配電設備運行記錄表》jw/jl-6.3-011

  6.12《供水設備運行記錄表》jw/jl-6.3-012

  6.13《溴化鋰機組中央空調運行記錄》jw/jl-6.3-013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設備由使用單位或保管單位填寫《設備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動力部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安全委員會核實,報總經理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設備動部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委員會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委員會進行現場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安全委員會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3.3.5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6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設備動力部批準確認后,方可進行作業。

  3.3.7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進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8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設備閑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須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3.4.4閑置設備的管理按《經閣鋁業科技股份限公司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7

  為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液氨儲罐安全,根據分廠生產實際,制定如下液氨儲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雙人巡檢、雙人操作制度

  1、對制氫液氨儲罐的巡檢必須兩人同時進行。

  2、設備巡檢間隔為2小時。

  3、巡檢人員必須在巡檢本上詳細記錄液氨儲罐液位、壓力和溫度。

  4、在進行往中間儲罐充氨操作、儲罐排放積水操作等與液氨有關的設備操作時必須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督。

  5、操作和液氨有關的設備時,必須攜帶防毒面具在現場備用。

  二、進入生產區消除人體靜電制度

  1、制氫車間操作人員進入車間前,必須消除人體靜電后,方可進入車間值班。

  2、外來人員進入制氫車間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入車間。

  3、檢修人員在對制氫設備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開始進行檢修作業。

  4、操作人員在進行切換純化器、啟動分解爐、中間儲罐充氨等設備操作前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行有關設備操作。

  三、液氨卸車時氨車靜電接地制度。

  1、氨車到達現場后,必須先進行靜電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卸車操作。

  2、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接地,夾子必須接到氨車金屬部位,并保證可靠連接。

  3、氨車卸車臂的管件連接部位必須用軟銅線跨接,確保接觸良好。

  4、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完畢后,必須將線夾放入端子箱內,并關閉端子箱門。

  5、卸車完畢后必須靜置十分鐘后方可拆下報警儀和卸車臂連接管。

  6、定期檢查靜電接地報警儀電池,發現電量不足時,及時更換電池。

  四、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制度

  1、防化服每天檢查一次。

  2、壓縮空氣罐每天檢查一次。

  3、呼吸器每天檢查一次。

  4、檢查內容包括空氣罐壓力、防化服完好性、防毒面具完好情況、吸附罐完好情況等。

  5、對防化服、壓縮空氣罐、呼吸器進行編號,并進行標識,以便于區別。

  6、建立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本。

  五、現場設施定期檢查制度

  1、安全閥每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氨氣壓力表每半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

  2、噴淋系統每天檢查一次水壓,每周檢查一次加壓泵完好情況。

  3、每月進行一次噴淋系統使用效果檢驗。

  4、每周檢查一次靜電消除球接地情況。

  5、每周進行一次靜電接地報警儀完好情況試驗。

  6、將檢查情況在設備巡檢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六、液氨泄漏報警系統點檢制度

  1、每天進行一次報警器聲光報警試驗。

  2、每周清理一次報警探頭的灰塵,保持其靈敏性。

  3、每月對液氨報警探頭和氫氣報警探頭進行一次點檢。

  4、點檢方法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離報警探頭月30厘米處,讓其自然蒸發,查看報警裝置報警情況。若報警,說明探測、報警系統正常。

  5、將點檢情況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七、NH站院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帶煙火進入NH站。

  2、 NH站內嚴禁吸煙。

  3、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除施工現場外的其他生產區域。

  4、動火施工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5、施工方須指定一名現場施工負責人,負責現場施工安全和施工協調工作。

  6、施工人員須遵守中聯玻璃公司進入監獄生產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7、施工人員不得觸碰與施工無關的生產設備。

  8、施工方必須做好施工人員的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個人勞動保護。

  9、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監督人員的管理。

  10、施工現場工器具使用后必須存放到規定位置,避免丟失。

  11、對于梯子、繩索、膠帶等違禁物品的使用必須經過同意后方可進行,且使用后必須入庫上鎖。

  說明:

  1、以上各項管理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2、違反以上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和分廠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處罰。情況嚴重的給與紀律處分。

  3、每年夏季、冬季分別舉行液氨泄露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8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企業監控平臺專管人員、值班監控人員、調度員等。

  二、管理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公司安檢部負責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臺的考察和選用、安裝和使用管理。

  三、安裝規范和管理要求

  3.1衛星定位裝置規定

  3.1.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規定安裝衛星定位系統。

  3.1.2監控平臺和聯網監控系統的要求

  1)監控平臺應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平臺技術要求》;

  2)車載終端要按規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監控平臺和全國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

  3)建立或租用監控平臺時,要執行交通部的相關規定。

  3.2監控平臺運行規定

  3.2.1定期檢查車載終端的運行情況,建立車載終端檔案,記錄安全時間、使用情況、維護情況、車輛在線情況等項目。

  3.2.2及時向上級監控平臺傳輸定位數據,發現中斷等事件,要及時處理。

  3.2.3要將車輛和駕駛員的相關信息錄入監控平臺。

  3.2.4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和駕駛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對出現的異常動態,及時上報和通報車輛。

  3.2.4要建立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故意破壞衛星定位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登記處理臺賬,并及時糾正和處理,臺賬應保存至少3年時間。

  3.2.6要根據天氣條件、道路情況等的變化,及時設定車輛運行速度,確保安全;要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賬,及時登記和發布。

  3.2.7對營運車輛運行過程實行實時監控;并對行業監管平臺的指令即時應答,執行安全指令內容。

  四、監控內容和程序

  4.1監控值班規定

  4.1.1安檢部設置專職的監控崗位,實行24小時動態監控。監控人員應具備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勝任監控工作,履行安全職責。

  4.1.2監控人員應輪換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時,應提前申請調換。值班期間,監控人員不得脫崗、離崗,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1.3監控人員對上級監管平臺發出的指令,應及時做出回應,同時要匯報公司安檢部。

  4.1.4監控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填寫動態監控工作臺賬,包括上級下達的指令。

  4.1.4監控人員對車輛超速、駕駛員疲勞駕駛、車載終端失效、非站點停車等現象,及時糾正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并登記臺賬。

  4.1.6監控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提升監控業務水平。

  4.1.7監控人員應定期總結監控工作中出現的新現象、新問題,要報告安檢部,以便制定應對措施。

  4.2監控值班室職責

  4.2.1負責本公司gps監控管理系統的日常監控及各類監控信息數據的處置、登記、歸檔。

  4.2.2監控公司gps監控設備運作情況,組織解決硬件、軟件方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gps監控管理系統正常工作。

  4.2.3組織人員總結分析駕駛員(車輛)違規情況,掌握其規律,提出改進辦法。

  4.2.4定期檢查監控數據記錄,確認違規記錄,分析管理缺陷,及時堵塞管理漏洞。

  4.2.5每月對公司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形成書面材料報告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并在公司安全例會上做專題匯報。

  4.2.6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監控管理工作,并按時上報相關材料。

  4.3監控管理

  4.3.1監控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認真履行gps監控職責。

  4.3.2公司監管部門應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應設置專職監控人員對營運車輛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應對監控到的每一次違章進行教育、處罰、處理到位。

  4.3.3監控人員應全面掌握gps監控操作系統,并對各線路的基本運行條件和交通特點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產部門應加強與安全部門的溝通。確保安檢部門及時掌握車輛運行作業計劃,保證監控效果。

  4.3.4公司應通過對gps監控系統的開發利用,全過程跟蹤駕駛員安全行車行為,消除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私自包車等各類違章行為,提高安全生產過程預控能力。

  4.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監控賬號登陸,密碼不得外泄,更改密碼需經本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同意。

  4.3.6對gps監控過程中發現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非正常線路營運、高速道路違法停車等違法違章行為,應做到及時警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處罰,并將處理處罰意見形成通報。以此警示其它駕駛員,消除各類違章。

  4.3.7對所有監控車輛視安全條件選擇性發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陰雨、冰雪、濃霧等惡劣天氣和突發情況,應隨時發送安全調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4.3.8監控時對行車過程中的報警及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即發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訊方式進行糾正、責令整改并做好記錄。

  4.3.9監控人員應利用位置查詢、車輛數據分析等功能對營運車輛進行抽查,對發現的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私自包車等違規現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3.10各單位應每天對監控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駕駛員的違法、違紀、違章、違規行為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時進行教育處理。

  4.3.11監控人員對監控情況應做好各項值班記錄,記錄填寫應認真規范,內容詳實、準確。

  4.3.12在使用gps監控系統過程中發現的系統問題及缺陷,應及時反饋到公司總經理,統一進行解決處理。

  4.4夜間及重點車輛監控

  4.4.1將本單位車輛進行分類管理監控。在全面監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

  4.4.2應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生產組織部門與安檢部的溝通,對當天運行的車輛做好登記,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實時跟蹤監控。

  4.4.3加強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對夜間運行的車輛,特別時當天22時至次日4時階段運行的車輛應重點加強安全監控。對屬于正常運行的車輛,應加強車輛行駛速度和疲勞駕駛的監控。

  4.4.4監控人員承擔惡劣天氣的預警預報職責。遇有雨、雪、霧、冰凍、大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時,立即在當日6:00通知到本單位主要領導,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應密切注意以天氣變化情況,隨時按領導指令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4.4.5對可以預見的惡劣天氣,監控人員應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駕駛員及運營車輛,并做好記錄。

  4.行駛速度的界定

  4.5.1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

  4.5.2在同方向劃有2條機動車道且沒有限速標志、標線或封閉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

  4.5.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10公里。

  4.5.4在有限速標志的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速度。

  4.5.4超速駕駛的定義: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

  4.5.6因天氣和道路因素限制時,公司要設定低于道路設計的行駛速度;超過該速度時,也視為超速駕駛。

  4.5.7夜間行駛時,車速應控制在該路段日間限制速度值的80%以內。

  4.6疲勞駕駛的界定

  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0分鐘的;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 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均視為疲勞駕駛。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集團公司煤礦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依據國家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

  涉煤二級公司及煤礦要根據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實際的相關制度。

  第二章安全設施、設備概念及范圍

  第三條安全設施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煤礦開拓與開采過程中頂板管理、礦井通風、瓦斯防治、粉塵防治、防滅火、防治水、電氣提升運輸、安全監控、礦山救護保健

  和緊急避險六大系統等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

  第三章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四條安全設施、設備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技術標準、煤礦安全規程。

  第五條安全設施、設備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六條煤礦井下安全設施、設備凡屬礦用安全標志產品的必須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第七條安全設施投運前,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

  操作規程,及時貫徹到位,操作人員要掌握安全設施、設備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按規定經考試合格持證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應制定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

  管理,明確職責部門,按規定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組織驗收,符合設計要求,驗收人員

  簽字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條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檢查制度,由相關負

  責人具體落實;建立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便于日后維護保養。

  第十一條按照行業規定需要定期監測檢驗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定期檢測,檢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二條安全設施、設備經過大修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三條安全設施、設備嚴禁帶病使用。發現問題必須停止使用,

  處理合格后方可投運。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第十四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安全設施、

  設備更換、維修、報廢或停用,應及時做好記錄。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罰則

  第十五條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設施、設備事故。

  第十六條安全設施、設備逾期未按規定定期進行監測檢驗,繼續

  使用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因此導致發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處理。

  第十七條安全設施、設備操作和使用人員發現安全設施、設備存

  在故障不停用不匯報繼續使用的按照《煤礦安全紅線管理制度》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0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20xx年2月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1

  1、總務處是學校校園建筑物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總務主任和生活老師是負責校園硬件安全管理的責任人。要定期檢查、監督、管理、維修校園“樓房、堂、館、舍”和消防設施、體育器械、電器設備線路、水暖器材、通訊設備、辦公用品、學具教具、花草樹木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安全。

  2、對校園內的重點部位、安全事故易發設施,值周人員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檢查要認真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要第一時間上報總務主任或校長,以便采取措施。

  3、 師生要自覺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要愛護公共財物。不隨意私拿、亂放、玩弄、破壞公物;對自己負責的公物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現正常損耗或故障時,及時上報相關領導或教師,及時主動找工人維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發生危險,造成傷害。

  4、學校微機室、電教室、理化生實驗室及藥品儀器庫、圖書閱覽室、衛生保健室、體育器材庫等管理員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定期、認真、仔細做好日常安檢工作,注意防火、防電、防毒、防腐,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不得瞞報、漏報,以免發生教學安全事故。

  5、班級任課教師要時刻注意教室及周圍環境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在上課及組織學生活動期間,一旦發現學生周圍校舍、設施有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學生疏散撤離,并報告分管領導。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規范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確保給排水設備設施良好運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處轄區內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三、職責

  1、機電維修部主管負責檢查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并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2、管理員具體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四、程序要點

  1、巡視監控

  (1)管理員應每兩個小時巡視一次小區內水泵房(包括機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視一次小區內主供水管上閘閥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2)巡視監控內容如下:

  a、泵房有無異常聲響或大的.振動;

  b、電機、控制柜有無異常氣味;

  c、電機溫升是否正常(應不燙手),變頻器散熱通道是否順暢;

  d、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號燈顯示是否正確,控制柜內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機械水壓表與pc上顯示的壓力是否大致相條例,是否滿足供水壓力要求(正常值為4。5kgf/cm2);

  f、水池、水箱水們是否正常;

  g、閘閥、法蘭連接處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h、主供水管上閘閥的井蓋、井裙是否完好,閘閽是否漏水,標識是否清晰;

  i、止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動作可靠;

  j、臨時接駁用水情況;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塞現象。

  (3)管理員在巡視監控過程中發現給排水設備設施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問題,應及時詳細地匯報給機電維修部主管,請求協助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給排水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2、給排水設備設施異常情況的處理

  (1)主供水管爆裂的處置;

  a、立即關閉相關連的主供水管上的閘閥;

  b、如果關閉了主供水管上相關連的閘閥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則應關停相應的水泵房;

  c、立即通知服務中心主管及機電維修部主管。機電維修部主管聯絡供水公司進行搶修;負責通知相關的用水單位和用戶關于停水的情況;

  d、服務中心在機民維修主管的組織下,盡快開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應由維修管理員開水試壓(用正常供水壓力試壓),看有無漏水或松動現象;

  f、確認一切正常后,回填土方,恢復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2)水泵房發生火災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置。

  (3)水泵方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機房內運行的設備設施并拉下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后,應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應立即對濕水設備設施進行除濕處理。如用干的干凈抹而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相關管線等;

  f、確認濕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后,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以投入正常運行。

  3、水泵房管理

  (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水泵房,若需要進入,須經機電維修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水泵房。

  (2)水泵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水泵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并應放置在方便、顯示眼處。水泵房內嚴禁吸煙。

  (4)定期打掃水泵房的衛生,清潔水泵房內的設備設施,做到地面、墻壁、天花、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無積塵、無油漬、無銹蝕、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5)水泵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啟靈活。

  (6)水泵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機電維修部主管統一保管,其他管理員不得私自配鑰匙。

  4、管理員應將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數據(環境溫度、電壓、電流、運行頻率)及運行狀況完整、規范地記錄在〈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日記〉表內,于每月的3日前將上一個月的記錄整理成冊后交機電維修主管存檔,保存期為二年。

  五、記錄

  《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日記》

  六、相關支持文件

  1、《給排水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2、《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3

  施工設施、設備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設施、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臵或安全裝臵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臵,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臵。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

  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

  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

  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

  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①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②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③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①.一級保養:

  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②.二級保養:

  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③.三級保養:

  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④.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②.中修:

  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③.大修:

  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④.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⑤.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日報公司。

  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①.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②.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檢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臵和安裝情況;

  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可靠;

  卷揚機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信號及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a)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b)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c)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d)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e)工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①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②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③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④安全停靠裝臵和斷繩保護裝臵的可靠性;

  ⑤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⑥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①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②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③高架提升機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臵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④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⑤發現安全裝臵、通訊裝臵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臵;

  ⑥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⑦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⑨作業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⑴.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⑵.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⑶.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⑷.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⑸.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⑹.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⑺.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⑻.提升機應由物資工程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⑼.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⑽.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二)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③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2)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3)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4)利用設置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5)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6)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7)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8)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10)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11)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3.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護

  ①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②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③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④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⑤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①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②能理解和應用所制定的規定、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③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④受過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⑤持證上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②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④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⑤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置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⑥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⑦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臵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⑧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⑨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⑩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7.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②.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臵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③.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8.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③.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④.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臵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⑤.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⑵.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⑷.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⑸.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⑹.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⑻.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⑼.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⑽.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⑾.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⑿.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⒀.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①.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②.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④.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⑤.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⑥.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圖;

  ②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③塔吊工作范圍所需防護措施;

  ④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⑤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況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⑦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⑧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①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②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②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③進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①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②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③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④行走式塔機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⑤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⑥對整體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⑦對安裝、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①.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②.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③.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臵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⑤.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臵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⑥.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⑦.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臵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⑨.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臵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附: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

  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1、新機械:

  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鉆機、轉盤鉆機、全套管鉆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①、嚴格執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②、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鋼絲繩式貨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等。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③、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④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⑤、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②.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資質內容承接業務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

  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附:

  1.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

  2.施工升降機驗收檢驗報告

  3.機修工、操作工人員配備參考表

  4.建筑機械保養及大修的時間間隔表

  5.塔式起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

  6.施工升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7.機械設備臺帳

  8.設備運轉記錄

  9.機械使用情況報表

  10.機械設備保養修理月度計劃表

  11.機械設備保養修理記錄表

  1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13.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機驗收表

  九、改造及報廢

  機械設備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于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設備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械設備,應及時報廢。淘汰的機械設備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5.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安裝的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設備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為了適應這種轉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公司制定了本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賃程序:

  1、項目部成立后,根據所承建項目的規模大小,工期長短,質量等級等要求,由項目部生產組提出施工設備需用計劃,項目部自行購置、配備設備,未配備齊全的設備,列出設備清單,一式二份報公司物資工程部審批,物資工程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等對項目部提出的設備需要計劃進行評定,同意后由物資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然后將設備租出,一份返項目部,另一份存檔。

  2、項目部根據設備需用計劃,結合項目部自有設備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設備情況,另外聯系其它有關的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所租用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及雙方的職責范圍。

  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以及進出場等均由出租方負責,項目部負責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環境。

  三、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項目部首先對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進行驗收,然后查看設備的出廠驗收合格證,設備的性能,安全防護裝臵的說明書,最后查看設備的臺班記錄,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記錄等,如發現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與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關的技術資料,運行到規定的臺班數而沒有及時進行大中修等情況,則要求出租方更換設備。

  2、設備安裝后,測試設備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有效;特種工作須持證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塔吊司機、卷場機操作工等),無證一律不得上崗。

  3、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中小型設備,項目部生產、設備、安全等人員同出租方安裝人員一起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必須有公司物資工程部人員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各方人員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辦法:

  1、項目部機管(修)員要保存一份(租賃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及設備操作工的操作證復印件。

  2、為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項目部機管(修)員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時做好臺班記錄及班前班后的保養工作。當設備達到大中修所需的臺班數(見附表)時,必須及時督促租賃方進行大中修,并做好記錄。

  3、公司物資工程部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對項目部的設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表,發現問題填寫設備運行整改表,并驗證。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4

  1、加氣站內的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由設備維修崗位人員負責,工作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各崗位操作人員應對影響安全的設備、設施做好維護、操作和維修工作。

  2、對于防爆裝置、電氣設備及靜電防護設施等要加強管理,做好日常保養和維護,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3、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員工不準獨立作業。

  4、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操作人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維修、維護好相關設備設施,不得違章作業,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5、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應負責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備品備件和易損壞的合理儲備,及時解決運行中出現的故障及防范措施方案,出現問題,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運行。站安全員負責此項工作的檢查監督工作,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6、站安全員應每月至少一次對儲存設施以及安全裝置、防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以及過期使用的,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檢修或送檢。以確保證安全運行,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7、維修工應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下的設備設施,負有檢修、維護、保養等質量責任。

  8、進行高空作業應佩戴安全帶、安全帽方可進行作業。進入地下廢油儲油井內和其它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佩戴簡易防毒面具并將空氣呼吸連接軟管的進氣口部分拉至新鮮空氣處固定后進入現場進行操作作業,并應根據作業性質在工作現場配置相應的應急處置搶救后備措施。

  9、維修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對分管范圍內的設備設施檢修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工作交與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電壓,一般情況需24v,潮濕地點應用12v電壓。

  11、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外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禁止開啟”等警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任何人不準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12、電氣設備檢修前,應向有關人員清楚說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嚴格執行有關電氣操作的安全規程。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嚴密的組織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人員的監護下,由熟練的電工進行操作。13、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14、在現場檢修時,不使用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儀表、燈具等,在作業時使用不產生碰撞火花的'專用防靜電工具。

  15、對于避雷裝置設施,除定期檢查外,還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檢查,特殊情況時,應進行臨時性檢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擦洗設備,檢修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處置,作業現場發生傷亡或事故是應保護好現場、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17、設備設施檢修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每日實驗巡檢,且每周大檢查不少于一次。站長每月應組織進行至少兩次設備設施全面檢修活動,各班的日常現場安全檢查由當班班長實行班前、班中、班后檢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設備設施檢修工作人員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對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合理使用,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要堅持“維護為主,檢修為輔”的方針。

  (2)對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后應進行維護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3)操作員對自己所使用安全設施、設備的機、泵、罐、管、閥、及其他設備必須達到“四懂三會”:四懂:1.懂設備在生產中的作用;2.懂設備性能;3.懂設備結構;4.懂設備原理。三會:1.會使用;2.會保養;3.會排除故障。

  (4)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超壓、超溫、超速、超負荷運行,機泵運行期間對其溫度、壓力、聲音、電流及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隨時檢查。

  (5)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做到“三級過濾”,潤滑氣五定(定時、定點、定質、定量、定期)。

  (6)檢修停運的設備,必須辦理檢修工作票,并切斷電源,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防止誤啟動,造成事故,

  (7)按設備臺帳的要求,逐項填寫設備內容,做好檢修記錄。

  (8)經營儲存場所的安全設施、設備應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正常使用。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5

  一、幼兒園園領導和各班級、各部門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破壞設施設備。

  二、建立健全設施、設備安全檔案資料,對所有設施、設備必須登記造冊,注明購買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價格,由財務室專人保管,并做好維修記錄。

  三、在園長領導下,每學期組織人員對設施、設備認真普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平時思想要重視,以防患于未然,確保使用時的安全。

  四、每年添置一定數量的保教設施設備,并做好登記保管工作。

  五、各種設施、設備屬于固定財產,實行分班定人管護,落實責任制。如有變動,必然辦理移交手續,如發現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六、公共場所的設施、設備由幼兒園負責打掃與保養,有損壞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修理。

  七、建立治安組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以防火災、盜竊、意外事故的發生,每天下班后應由保安人員普查一遍門窗關閉情況,閑雜人員不能進園。夜間加強巡視制度。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護園。

  八、注重平時的'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以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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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設備自查報告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