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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2
一、施工現場“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不系安全帶不得登高作業;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施工過程中不準嬉笑打鬧;
5、吊籃下不準站人;
6、高層平臺接料口無安全措施不準接料;
7、酒后不準上班操作;
8、機械設備不經過檢查不準開啟;
9、施工現場不準吸煙;
10、不準私自接拉電線
二、施工現場“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要穿戴整齊,帶好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高空作業不準往下亂拋工具物件;
3、非機操工、電工不準隨便動用機械、電器;
4、吊籃下面不準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防護罩及接地或接零裝備;
6、在現場工作不準嬉戲打鬧;
三、安全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0元,不系帽帶罰50元。
2、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100元。
3、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種作業,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罰5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500元。
4、嚴禁酒后上班,如發現后立即責令停工,罰款1000元。
5、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1000元,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負全部責任。
6、庫房內亂接電器的,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7、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20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線電工負主要責任,罰款1000元以上。
8、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款作業人員500元,若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人員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9、高空作業時,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200元,打架的罰500元以上,嚴重者開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10、樓上向下亂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11、如有人乘吊籃上下,給予罰款100元,吊籃操作人員罰200元。
12、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抽煙罰100元。
13、不按操作規程、不聽領導指揮者、嚴重違章引發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責任人自身受傷害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14.工地現場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0元。
15.特種專業必須持證上崗,若無證上崗者罰款5000元。
16.動火前必須開動火證,若不開動火證動火者罰款1000元,動火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否則罰款500元。
17.現場工作場地垃圾要及時清理,現場垃圾必須堆放在指定地點,做到人走場清,否則罰款500元。
18.如無工作證進入現場罰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罰款100元。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加強我公司所承建的土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環境,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土建工程。
3職責
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部門職責與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安全管理
4.1工程處(項目部)要設立以工程處主任(項目經理)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組織管理機構,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4.2工程處(項目部)要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檢查,保證作到工程處(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日巡檢,項目部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及時整改。
4.3按工程項目規模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建筑面積1萬m2以下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1萬m2以上要設2-3名專職安全員;5萬m2以上大型項目,按不同專業組成安全管理小組進行安全管理。
4.4工程處(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的實施情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其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作、土方開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實施,并由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督。
4.5嚴格執行《南寧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4.6工程處主任、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都必須要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4.7作業人員進人施工現場或新的崗位前,必須登記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文明施工
5.1施工現場進行封閉管理,封閉施工。在市區主要道路臨街的施工現場,應沿周邊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圍擋;在市區一般街道或其它區域的施工現場,應沿周遍連續設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圍擋;圍擋不能隨意開口。圍擋材料應選用砌體(厚0.24m)、裝配式拼裝活動板材或環保型裝配式彩鋼板(厚度不少于0.5mm)等硬質材料,做到堅固、整潔、美觀、不透視,禁止使用石棉瓦、彩條布、竹串片板、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砌體圍檔墻上部應設置壓頂,其它材料圍檔墻底部應設置不低于0.5米高的砌體或混凝土基座;圍檔墻等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綠城建設或企業文化特點。
5.2施工現場應設置大門。大門凈高度不應小于4.5m,門寬不應小于4.5m,門頭高不應少于0.6m,門柱上應寫、書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創優保信譽等與企業內容有關的`宣傳標語,門頭應設置企業標志并書寫企業名稱。
5.3工地出入口應設置混凝土澆搗的沖洗平臺(規格不應小于3.5×5m)、沉淀池和沖洗設備,駛出工地的機動車輛必須在工地出入口沖洗平臺沖洗干凈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須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出工地。
5.4施工現場出入口應設門衛室,建立門衛制度,配備專門門衛人員。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5.5施工現場應在大門明顯位置設置“六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勞務工工資監控制度牌和施工現場平面),規格要求0.8×1.2m,字跡端正,張掛牢固。
5.6施工現場應設置主干道,且保持通暢。主干道應用c20以上標號砼進行硬化處理(厚度大于等于200mm),路寬不小于5m;一般道路用c20標號砼進行硬化處理(厚度大于等于100mm),路寬不小于1.5m,施工現場應有良好排水設施,保證排水通暢,場地內不得大面積積水。在建工程周邊應設置磚砌排水明溝(規格:寬大于等于240mm,深度大于等于250mm,表面抹灰)或埋設合理管徑的排水管。
5.7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地面都必須做砼硬化處理。建筑材料要掛定型化標牌,標牌內容應包括:名稱、規格、品種、產地、進場時間、檢驗情況等。鋼材按規格分另擱放(離地面200mm)整齊,并掛設產品標識牌。砂、石場地應設磚砌圍擋(磚墻厚240mm,高度大于等于600mm)。
5.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應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離措施。危險區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作業應設警示紅燈。
5.9臨時設施必須使用磚砌,層高應不低于2.8m,地面使用砼硬化。
嚴禁使用鋼管、膠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設。臨時設施要指定衛生、防火、治安制度并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環境衛生設專人管理,定期清理,保持清潔衛生;對突發性各類疾病應有應急救援預案;嚴禁在工地宿舍內進行各類違紀違法活動。嚴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
5.10宿舍用電必須統一布置,保證安全。燈具高度不應低于2.4m,低于2.4m時要用36v以下安全電壓供電,室內布線應用套管或線槽沿著屋面、墻面敷設,禁止亂拉亂接。
5.1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應提供符合衛生標準飲水,飲水器具應定期消毒,并有專人負責。
5.12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化糞池必須加蓋,嚴禁使用旱廁。廁所應專人管理,定期清理、消毒、防止蚊蠅孳生。
5.13不得在工地現場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5.14施工現場應作到工完場地清。建筑垃圾、建筑廢料應堆放在垃圾池(垃圾池要用磚砌,砌體高度大于等于800mm,厚240mm)內并及清運。清運過程中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應該密封、掩蓋,不得沿途拋散、遺漏污染市容;嚴禁從2.0m以上搞出向下拋散建筑垃圾。
5.15市區范圍內的施工現場,施工機械的噪聲和震動應當符合城市環境噪聲標準。施工現場應在規定時間(7:00-12:00,14:0-22:00)內施工,噪聲不得超過85分貝。因特殊工序需要連續施工的,應按要求申報并告示周邊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間等),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5.16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現場應按不同的作業條件,配備數量足夠、型號正確、質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檔案。
6安全防護
6.1施工現場應使用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鋼管、扣件進場必須按批量、批次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在建筑工地上使用。
6.2外腳手架基礎應平整夯實,用c10以上砼硬化(厚度不小于100mm,寬度不小于1500mm),并設排水系統;立桿底部設置底座(抗壓承載力不小于40kn)和墊木(規格不小于20xx×100×50mm);外腳手架應掛設密目式安全立網進行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指200目/100cm2以上的安全網,規格1.8m×6m),臨街工地必須使用新的密目式安全網;外腳手架必須涂黃色漆;腳手架必須設縱、橫掃地桿;外腳手架外側從第一步開始每隔3-5步應設置一道紅白相間警示線條。
6.3外腳手架的操作層、保護層及底層必須滿鋪腳手板,操作層每隔3層(或10cm)應滿鋪腳手板或有其它封閉措施。
6.4腳手架采用柔性拉結時必須用拉筋和頂撐配合的方式,超過24m高的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拉結;主拉結點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一字型和開口型雙排腳手架兩端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6.5卸料平臺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并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搭設。卸料平臺應有獨立的支撐系統,不能與腳手架、井架相連,并設置限載牌及防護欄桿,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
6.6懸挑式腳手架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有設計計算書且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審批、報監理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6.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前必須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6.8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前必須按批次批量檢測,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現場使用。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作業。施工現場應使用符合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網。重復使用安全網,在保持整潔,無破損的情況下,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使用于建筑物三層或者10m(含三層和10m)以下部位。如需在三層或者10m以上部位使用則需要重新抽樣檢測,檢測合格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使用。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幫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幫扎。
6.9施工現場的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防護及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護應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可靠、整齊美觀等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具。
6.10防護欄桿應使用鋼管搭設,禁止使用竹、木、摸板等材料搭設。防護欄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面高度1.01.2m,下桿離地高度0.5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欄桿柱,欄桿全段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整體結構能經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施工現場從進入現場到施工層應設置可靠的安全通道,并懸掛醒目的導向和警示標志。
6.11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在腳手架或作業平臺上操作,在操作區域內必須滿鋪腳手板和設置防護欄桿并封掛密目式安全網,腳手架或作業平臺應有搭設方案。
6.12深度超過2m的基坑(槽)邊堆放的棄土、材料、機具等與基坑邊距離不額定少于1.2m,大中型機械設備與基坑(槽)邊距離應根據施工方案、基坑壁支護情況計算確定。棄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須采取科學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滲措施。基坑(槽)的臨邊防護欄桿必須使用鋼管搭設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6.13人工挖孔樁必須設置應急軟爬梯,孔口必須設置護欄或其他可靠的防護措施。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清運,不得堆放在孔口1m范圍內。每日施工前鼻必須檢測井內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現場應配備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設備,保證能根據井下環境情況及時向井下送風。
6.14摸板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摸板施工方案設計。摸板的設計內容應包括:摸板和支撐系統的設計計算、材料規格、接頭辦法,構造大樣及剪刀撐設置要求等均應詳細注明并繪制施工詳圖。支拆超過2m高度的摸板時,應搭設腳手架、操作平臺,懸空作業應有可靠性立族作業面。立桿底部支撐結構必須具有支撐上層何載的能力,使用木材料做支撐的,立柱尾徑必須大于φ80mm,摸板立桿底部應設置合格的底座或木墊板(木墊板規格大于150mm×150mm×150mm),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當支撐在地基上時,應驗算地基土的承載力。摸板立柱長時采用對接方法,禁止搭接。摸板上的材料、設備不能集中堆放,應合理分散堆放,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6m。
6.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采用tn-s低壓配電系統、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施工現場應使用標準配電箱。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并按規范接線。
6.16施工現場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瓷瓶、瓷(塑料)夾等敷設,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6.17施工現場的電纜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專用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導線做綁線,最大弧垂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6.18地下室、人工挖孔樁、人防工程、隧道等潮濕場所的照明用電必須按規定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19施工現場的超重設備必須按規定辦理安裝、使用、拆卸登記手續;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起重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經使用方組織出租單位、安裝單位、項目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設備操作及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每年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6.20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限速器應每三個月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限速器每二年必須經生產廠家或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6.21物料提升機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產品,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安全可靠。卸料平臺應單獨搭設,并設置防護欄桿及防護門,防護欄桿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物料提升機必須使用連鎖開啟裝置安全門。高架提升機應具備自動平層控制系統。物料提升機架體外側沿全高用立網(800目/100㎝2)防護,立網防護后不應遮擋司機視線。在與各樓層通道相連的開口處,應采取加強措施,嚴禁連續開口。物料提升機連墻桿與架體、建筑物必須采用剛性連接,連墻桿不得與外腳手架相連。物料提升機的卷揚機必須搭設操作棚,操作棚應視線良好,遠離危險區域,有安全防護和防雨的雙重作用。物料提升機進料口處應設置防護棚。
6.22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同意后實施。起重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6.23施工機械必須按照出廠說明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6.24施工機具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圓盤鋸鋸片上方及傳動部位應設防護罩,盤踞后方應設置防止木料倒退裝置。手持電動工具本身自帶電源線不得隨意接長和更換插頭,當距離不能滿足作業要求時應使用移動電箱。鋼筋冷拉作業區應設置警戒區、防護欄桿和安全警告標志。砂輪切割機應保證在使用功能范圍內使用,嚴禁用于切割木材、打磨工具。電焊機一次側進線處必須有防護罩,二次側必須有空載降壓保護裝置或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保護接零及裝設漏電保護器。攪拌機應搭設防雨、防落物的防護棚,操作臺平整、有足夠的空間;離合器、制動器應靈敏可靠,傳動部位設有防護罩,料斗保險鉤齊全有效。鋼絲繩磨損沒有超出使用范圍。施工現場嚴禁用石油液化氣替代乙炔、氧氣進行相關施工。
6.25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小于15ma×0.1s的漏電保護器,潛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
6.26距地下管線1.5米(燃起管線2米)范圍內不得采用機械開挖,應用人工開挖。管道暴露后應及時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并通知有關管線單位處理。
7相關文件
《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4
為了對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有效管理,依據建設部委所頒發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規定:
一、明確各項目的安全目標,建立安全組織機構。
安全組織機構應明確安全負責人、安全保護人數、臨電責任人、消防責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責任人。
二、編制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針對本項目特點編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機具就位正確,場地清潔,水電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工程部組織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聯檢,現場安全員日常巡檢。
四、現場施工管理規定
1.物料管理
a、磚、砌塊、鋼模、疏水板碼放穩固,高度不超過1.5m;
b、水泥化肥嚴禁靠墻碼放;
c、濾布、包裝材料間隔碼放;
d、苗木植坑必須防曬防風。
2.安全用電
a、臨時用電必須有方案,定期檢查,記錄存檔;
b、電線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也必須用絕緣導線;
c、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獨立的.配電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保護系統有效良好;
d、電焊機設單獨開關,外殼做接地保護。
e、灑水點須遠離電源,過路管應用鋼管保護。
3.機械管理
a、攪拌機:應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機:須兩人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c、空壓機:外漏旋轉部分須有防護罩。
d、剪草機:更換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時必須停機。
e、打藥機:藥液噴灑嚴禁超出噴灑范圍,打藥時操作員要帶好防護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車吊:支撐地腳須加墊木,吊臂下嚴禁站人,安全員要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g、挖掘機: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須保護設施。施工時安全員需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4.施工區人員安全管理:
a、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
b、焊工應使用面罩或護目鏡。
c、特種工種持證上崗,配戴勞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現場用火規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標志醒目,防火道暢通。
6.現場設施及成品保護
a、現場設施及原有設施(如地下管線)必須有明顯標志,防止施工時損壞。
b、成品保護必須定人定崗,必要時須有護欄、標志等設施。
7.施工現場如果發生事故,應有組織地進行排除,排除事故時統一指揮必須服從領導。
8、項目開工前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簽定安全協議。
五、環境管理
1.控制揚塵
a、砼攪拌站和循環車道適時灑水。
b、土方運輸出入現場要苫蓋,并設專人清掃遺灑。
2.控制排污
a、砼攪拌站設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設處理池。
c、廁所要有水沖、有蓋板,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打藥滅蠅。
3.控制煙塵
對于會產生煙塵的施工(如熔融瀝青等),要用專門的設備。
4.控制噪聲
在居住區附近施工時,夜間不得澆筑砼和進行剔鑿施工。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電力建設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規定,利用經濟杠桿,激勵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xxxx集團有限公司各項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電力工業部 1995年《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3.2國家電網公司 20xx年《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3.3 DL5009.1—20xx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一部分:火力發電廠)
4工作程序
4.1總則
4.1.1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對于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的施工人員給予重獎;對于工作失職、“三違”造成事故的人員給予重罰。獎懲拉開檔距,嚴禁平均分配。
4.1.2施工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除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外,還要給予罰款處理。對發生事故單位,除罰款外,施工單位根據事故的大小,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給予處罰,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廣大職工。 4.2獎勵
4.2.1獎勵分單位獎勵和個人獎勵。
4.2.1.1單位獎勵分為:通報表揚; 發放一次性獎金。
4.2.1.2個人獎勵分為:通報表揚; 發放一次性獎金。
4.2.2獎勵實施
4.2.2.1對單位的獎勵由施工單位提出意見,經現場經理審核和總包工程部復核,報項目經理批準。
4.2.2.2對個人的獎勵由施工單位推薦。經現場經理審核和總包工程部復核,報項目經理批準。
4.2.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4.2.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在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宣傳安全文明施工常識,杜絕“三違”、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一次性獎勵500元。 4.2.3.2長期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者,一次性獎勵500元。
4.2.3.3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成績顯著者,一次性獎勵500元。
4.2.3.4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獎勵1000元。
4.2.3.5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事故責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獎勵1000元。 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動中成績突出者給予一定獎勵。
4.3懲罰
4.3.1安全、健康、環保規章制度不健全,給予該單位處罰20xx元。
4.3.2違反《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管理規程》中有關條款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每次處罰1000元—5000元(視違章情節而定)。
4.3.3施工單位未履行總包單位工程安全協議中有關條款的,處罰20xx元。
4.3.4發現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不落實者,處罰20xx元。
4.3.5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和特殊作業,檢查無安全技術措施和無安全技術施工交底的或雖有安全技術措施,但未完全落實就強行進行施工者,處罰20xx元。 4.3.6施工單位未按安全協議規定配置專職安全員,處罰20xx元。
4.3.7同一施工區域發現三人及以上群體違章的,對該責任單位按罰金總和加倍處罰。
4.3.8對違章罰款說情者給予同額罰款。
4.3.9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必須按總包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并報驗合格,不按時整改,每延遲一天處1000元罰款。
4.3.10罰款由安全監察人員開具違章違紀處罰單,以上處罰只對單位(條款已明確的除外),不對個人。
4.3.11責任單位收到處罰通知單三日內到總包財務交罰款,若逾期不交,總包單位將從本月進度款中雙倍扣除。
5.違章處罰標準
5.1凡有下列行為之一(作業性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200元: 5.1.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帶,坐、踢安全帽;
5.1.2進入施工現場穿高跟鞋、露腳趾的涼鞋、拖鞋及裙子、短褲、背心或裸背、長發披肩進入施工現場;
5.1.3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5.1.4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移作他用; 5.1.5非電工私拉亂接電源;
5.1.6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或一閘多用;
5.1.7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或建筑電動機械(潛水泵、打夯機、磨石機、無齒鋸、木工機械等)配電盤未裝漏電保安器;
5.1.8將卸下的焊、割炬或從供氣閥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溝道、工具箱內;
5.1.9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或吹掃衣著;
5.1.10將點燃的焊、割炬掛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11高處作業未按規定要求系掛安全帶,或使用破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帶; 5.1.12高處作業隨手拋擲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1.13高處作業的工器具不系保險繩、無防墜落措施;
5.1.14高處作業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5.1.15在高處進行追跑、打鬧、打架等; 5.1.16高處作業使用撬棒時雙手施壓;
5.1.17沿繩梯、鋼爬梯、腳手架立桿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層構筑物、攀爬鋼結構立柱、斜撐或在橫梁上行走,無可靠的防墜落措施; 5.1.18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安全網內休息或倚坐欄桿; 5.1.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線;
5.1.20在不合格的'腳手架或不牢固的構件上工作;
5.1.21不按規程、規定拆除腳手架,拆除時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5.1.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經批準拆除上述設施但未設明顯警告標志以及未及時恢復; 5.1.23非專業架子工搭、拆腳手架;
5.1.24使用不規范的梯子或損壞嚴重的梯子,或梯腳無防滑措施; 5.1.25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兩檔上; 5.1.26上下梯子時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1.27站在石棉瓦、油氈、葦席等輕型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無可靠措施; 5.1.28憑借欄桿、腳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5.1.29搭乘載貨吊籠; 5.1.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機;
5.1.31起重工作無統一明確的指揮信號,盲目指揮;
5.1.32操作大型機械人員在駕駛室內打毛衣,看報紙雜志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或擅自脫崗;
5.1.33非起重人員指揮起吊及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 5.1.34吊物捆扎、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 5.1.35起吊超過額定負荷的吊物且無措施; 5.1.36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1.37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作業;
5.1.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時起吊; 5.1.39施工用鋼絲繩未及時回收;
5.1.40鋼線繩在已安裝好的設備、構件上拋錨;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無安全施工作業票起吊;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6
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工作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面1m以內才允許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在高空、深坑綁軋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馬凳或支架。綁扎挑梁、外墻、邊柱鋼筋,應搭安全網。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有專人負責。
氧氣機不得爆曬、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焊工操作點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鋼筋氣壓焊施工時焊接夾具的滑動部分應注意加注潤滑油;使用高壓電動油泵時,嚴禁超過油泵的額定油壓。
鋼筋電渣壓力焊施工時所有輸電線路必須絕緣良好;維修焊接設備時,必須在切斷電源之后進行;操作者需要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運輸和吊卸設備過程中應避免碰撞;焊接電源應放置于通風良好和干燥地方,所有電源線特別是控制線避免硬拉損傷;焊接夾具避免重物擠壓。
進入施工現場正確戴好安全帽。對鋼筋施工中的薄弱部位、環節以重點控制,做到現場有人監督、指揮。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7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實現本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保護人員與設備安全、保護環境不被破壞,改善施工環境,使路橋施工與現代施工管理科學化、文明化、標準化,推動企業施工向深層次、標準化發展,展現中建七局華東公司的路橋品牌形象,體現本工程文明施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徐州市三環東路高架快速路建設工程二標項目。
2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3職責
3.1安保部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3.2各工區和各施工隊責任人負責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確定管理責任人。
3.3施工隊安全員負責本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檢查、監督。
3.4現場工程師對分管范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8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9
(一)總則:
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是建筑業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貫徹執行建設部《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標三規范”和《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盡快實現標準化、規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一標三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3.工程部要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工地”的活動,認真遵守《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及建設環保局(99)第8號文和有關程序文件。
4.質量安全部和項目部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資料員,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5.簽定三級安全責任書,工程補部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部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同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現場工人同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6.項目開工前,工程部要詳細編寫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公司有關部門批準簽字生效后方可開工。
7.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現場三級教育,即:項目負責人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對各班組負責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組負責人對每個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結果有檢查有考核。
8.堅持對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證上崗,人證相符。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四口”防護以及各種機具防護措施,必須按規定搭設,報質量安全部檢查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做法要符合市、區兩級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關程序文件規定。
11.堅持安全生產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責任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圍墻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內外抹灰加壓頂,緊靠公路的工程要進行美化和亮化處理。外墻面用米黃色涂料涂刷,壓頂用海藍色涂料涂刷,墻頂懸掛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裝金屬大門,大門要牢固美觀,并設置公司標志牌,燈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長度結合現場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緊靠公路的工程應設置汽車沖洗臺。
3.施工現場的道路l萬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萬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兩側做好排水溝,保證道路完好暢通。
4.臨時房的建設應設有項目經理室、職工娛樂室、淋浴間、伙房、衛生室等。室內必須進行吊頂,淋浴間和伙房間墻面鑲貼瓷磚,生活區和加工區必須分區明確,設置分區牌,生活區內要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低于生活區域的5%。工地嚴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飯。
5.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必須內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頂、紗門窗符合堅固、保溫通風、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鋪。
6.現場各類材料、構件、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布置圖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設料池堆放,各種材料按產品標識的程序文件要求進行分類、分規格;
堆放及標識,材料、構件、料具堆放整齊。
7.食堂生熟要分開,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要有滅鼠設施,生活垃圾要達到隨時清運。
8.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佩帶袖標,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胸卡,胸卡必須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兩圖。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實行密目安全防護立網圍擋,其產品必須使用部、省推薦產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達到安全、牢固、美觀。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安全資料員,且必須經公司授權任命,質量安全部備案。
2.項目施工前,項目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3.項目負責人要同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施工班組要同現場工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且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簽字蓋章手續齊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準方可搭設。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桿要全部設置底座,底座為15X15cm不小于8mm厚鐵板制成,鐵板上焊不小于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于15cm。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4.立桿、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6m,大橫桿搭設在立桿里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采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桿拉結墻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定跨5根立桿,角度不大于45度,搭設不少于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接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7.腳手架搭設完畢后,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后,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TN—S供電系統。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參數應匹配。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設置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置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定,但不小于2.5米,寬度不小于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桿,均按標準設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并刷紅白相間30厘米的色標,其色標涂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于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隊伍進行。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設置,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通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墻裝修完后拆除。
3.各種洞口的欄桿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后方可施工,樓梯欄桿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桿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后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7.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施工給作業人員帶來的的危險因素而編寫,即要體現一般作業的共性,又要體現本作業的特性。
8.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9.工程開工前,項目工程師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程負責人、施工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并向工程項目全體職工進行交底。
10.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程項目經理或施工員要按施工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11.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簽字,交底要按單位工程歸放一起,以備查驗。
12.安全技術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能分開要融為一體,要有針對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進行,不得施工期間進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過早,否則無實際意義。
14.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與分部分項交底同時進行,如果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很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種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獎勵辦法:
1〉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省級工地的獎勵l.5萬元;
2〉創市級文明工地的獎勵l萬元;
3〉創區級文明工地的獎勵5000元;
4〉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90分獎勵1000元,每高1分加獎300元。
2.處罰辦法:
1〉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75分,罰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罰300元;
2〉未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每缺一項罰1000元,無安全員或安全員虛設的罰20xx元;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崗前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真實的缺一項罰款500元;
4〉各種安全施工方案不齊者,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5〉安全員不戴袖標罰款100元,現場人員不戴胸卡罰款20元。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個罰50元,安全帽無帶罰款10元,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一個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不按要求堆放罰1000元;
7〉臨時設施不按規定搭設罰款20xx元;
8〉“四口”防護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次罰款500元。
9〉安全密目網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層罰款200元,如有破損網片不及時更換每片罰款200元,網內雜物不及時清理,每次罰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經設備處機械使用功能驗收合格后,報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臺不單設的罰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裝不按規定,使用無證人員罰500元;
12〉凡不按防護設施規定執行,每缺一項按構件價格兩倍罰款。
13〉施工現場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的罰款1000元。
14〉漏電保護器不合格的每處罰款300元,熔絲采用金屬絲代替的每處罰款200元;
15〉施工標志牌圖不按貫標辦規定設置的每少一塊罰款500元,規格不符的每塊罰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罰款20xx元,工地燒煤燒材罰款1000元、,臨街不亮化圍墻大門的罰款1000元,無標語口號,綠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亂,每項罰款500元;
17〉無機具操作牌少一塊罰款200元,機具無棚,不防雨每處罰款300元;
18〉對質量安全部下發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單不按規定時間返回的,每次罰款1000元。
19〉未執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20〉凡在質量安全部日常檢查中沒有按規范規定操作的,將隨時處100—3000元罰款。
21〉以上各項罰款如果數額較大,由質量安全員同相關領導協商處理,如發生意見分歧,報主管經理裁決。
(十)質量安全組工作人員職責制度:
1.協助質安組完成公司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目標。
2.深入施工現場指導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加強學習專業知識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法令。
4.及時發現、處理、預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隱患,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5.協調好施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關系。
6.做好各種文件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0
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2、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 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顯標識,不得隨便擺放。
8、使用電動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危險項目、危險環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10、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合同和規范執行,把好材料質量關。
11、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電爐、電熱器及明火,人走燈熄。
12、施工現場電力系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隨意亂搭亂拉線源,接線、安裝設施必須要有專業電工操作,非專業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1
1、各施工單位都必須設置安全生產責任人1名,可由工程負責人兼任。
2、施工用水用電,必須按規定向物業管理部門或物業管理代維單位申請,嚴格按申請批準范圍內的用電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準的接電接水供應點聯接。
3、施工人員在施工操作時,必須遵守有關環保施工有關規定,以及修繕工程的具體施工要求,避免影響正常辦公、營業。
4、現場的設備、材料必須排列堆放,整齊有序,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各施工操作人員嚴禁赤腳,赤膊工作,嚴禁在施工場地內吸煙、喝酒、賭博。
6、施工隊伍應保證有足夠的勞動工具、勞保設施和足夠的施工人員,確保施工按進度計劃完成,對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業要有足夠的安全保護措施,嚴禁上下拋遞工具。
7、工程施工當中,應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產日清、工完場地清;棄土及時清理,保證道路及周邊環境衛生,做到文明施工。
8、正確操作各種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種施工機械要完好,經常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隱患,不準帶病作業,機械的危險部位要有安全防護裝置,嚴禁機械設備過負荷操作,操作人員離崗時隨手斷電。
9、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施工人員須持特種作業上崗證。
10、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施工單位應組織辦理好各種有關證件,施工單位所屬的非施工人員嚴禁進入施工場地。
11、電氣設備必須接地,并安裝有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一機一箱一保護,施工現場供電線路必須按三項五線制專用保護接零系統要求部設;專用保護接零線的重復接地必須符合《臨電規范》中的`有關規定,接地電阻阻值必須符合有關要求。
12、電導線的截面必須滿足一定的機械強度和供電容量的要求,pe線必須采用黃綠雙色專用線,黃綠雙色線不得當做n線或相線使用;pe線必須使用銅芯塑料絕緣導線,不得采用鋁芯線或金屬裸露線等。
13、電線不得架設在腳手架上。
14、電箱中電源線路的進出線應整齊成束,嚴禁臨時隨意掛接在熔絲上。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2
為加強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保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得以順利實施,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現場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必須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質量隱患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落實,杜絕不安全事故、質量事故隱患的事件發生,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隱患和質量隱患事故及時的處理在萌芽之中。經檢查項目部公開信息中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進行開展工作的處罰1000元。
二、經檢查發現項目部對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班組不進行書面層層落實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措施施工的處罰100元。
三、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發現一人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處罰安全員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員不按國家有關安全措施施工條例進行施工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
五、特殊工種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檢查發現施工現場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處罰項目部200元。
六、機械電氣設備傳動部位,未設保護措施、電氣設備沒有漏電保護安全裝置以及設備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處罰項目部200元。
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驗收規范進行組織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驗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許施工,經檢查驗收檢驗批不合格仍進行施工的,除進行返工外,根據造成損失數額的比例多少進行處罰100---1000元。
八、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標準,經檢查組討論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后仍整改不合格的處罰項目部500元,
九、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處罰50元。
十、嚴肅對待施工計劃進度安排的各項工作內容的完成,對已安排的作業計劃進度不予高度重視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階段性作業計劃和月作業計劃的除要說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證措施外,對完不成當月進度作業計劃的,除甲乙雙方有協議除外,處罰項目部500---3000元。
十一、對不執行國家規范要求施工的項目部、班組和個人,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可同時并罰。
十二、堅持按章作業,遵守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者予以重罰,檢查發現一人次處罰違章指揮人員處罰500元,違章作業人員100元。
以上處罰款項一律由被處罰單位以現金形式交公司財務,專款專用,年底用于對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按時完成進度計劃作出貢獻的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對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單位,在工程決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xx〕651號文件)及集團項目部《關于在集團范圍內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發〔20xx〕383號文件)精神,有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確保安全生產和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實現綠色施工,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項目施工工程
三、項目部綠色文明施工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吳振慶
副組長:張改亭 宋子賢
成 員:劉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楊俊友
劉鵬飛
四、工作職責
(一)相關職能部室要及時對單位的綠色施工達標工作進行指導并定時跟蹤監控。
(二) “行政一把手”即經理,為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組織創建落實達標工作。
(三)項目安全管理部為創建綠色施工達標工作的牽頭部門并負責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四)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環境保護工作由項目環境主管部門負責。
(五)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消防保衛和環境衛生工作由項目部行政保衛部負責。
(六)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隊伍的各項管理工作由項目部外管部負責。
(七)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機械安全及現場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項目部材料、機械主管部門負責。
(八)項目部財務部負責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資金審批和協調工作。
(十)項目部工會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適時進行巡視檢查。
五、術語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現場管理、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設備、消防保衛、生活區管理等八項管理業務,現泛指與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關的所有工作及項目部和各部門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設計: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對本工程不同施工階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標準、重點、難點及相關措施和要求,施工總平面規劃,文明安全施工責任區、責任人,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方案等進行事前設計,設計后進行書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簡稱安全設計,也稱文明施工宏劃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指以單位工地為單元收集和編制的相關資料,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相關文件等內容。
六、組織機構
(一)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由工程管理、勞務管理、物資設備管理、技術管理、行政保衛管理等部室的相關專業管理人員任組員,項目部項目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經理任副組長的檢查組,簡稱聯合檢查組。
七、管理職責
(一)根據項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際情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對本項目文明安全施工檢查中的相關隱患、事故、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并做出決定。(每月一期工作簡報)
(二)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根據各工程具體情況和不同施工階段,對安全設計進行審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及相關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會同機關職能部室進行分析,提出建議。
(三)職能部室:對分包單位進行相關業務交底、指導、檢查、監督,并對相關業務問題、隱患進行原因和責任分析,會同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四)組員:及時組織整改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隱患,對與本單位相關的處罰、獎勵、制度修訂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做出決定,并貫徹執行。
(五)項目部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相關業務工作,及時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并進行業務檢查,及時提出整改通知單交本單位經理簽字確認,整改完成后進行復查驗收和反饋、存檔并簽字確認。
八、綠色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一)綠色文明安全設計制度(亦稱文明施工宏劃策劃)
對本項目工程,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應監督、指導相關各部門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分階段進行本單位的安全設計及相關交底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組織本單位各階段的安全設計協調工作,項目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小組負責監督指導并在各階段完成后對該階段安全設計執行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安全設計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二)綠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檔案制度
項目部所屬各各部門凡符合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須按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業管理資料和檔案。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聯合檢查組的檢查記錄、考評記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申請表、驗收檢查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保存,在施工程檔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時移交給項目部主管部門封存,各各部門負責建立本單位的相關檔案,除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檔案內容外,還包括各部門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等資料。
(三)綠色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項目部聯合檢查組對項目部范圍內在施工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及時檢查、抽查、復查、驗收,所有檢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檢查均必須留下檢查、整改記錄,由檢查人、各部門經理簽字,一式兩份,由檢查者本人、被檢查單位各留存一份。
2.現場檢查時,聯合檢查組應攜帶相關檔案資料、相關檢查依據、檢查工具及規范的檢查表格,整改通知單中必須清楚、規范、準確地描述存在問題和隱患的現狀、位置、違章人員、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等內容,檢查應著重針對安全設計的落實情況及以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查中應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的規定對各部門各項工作現場打分。
3.聯合檢查組成員應固定,現場檢查時著裝應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負責對檢查組成員的考勤。
4.聯合檢查組應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檢查情況分別進行匯總分析,包括評分合計,檢查中存在問題和隱患統計(包括對同類問題、隱患的統計),整改情況統計,責任人分析等內容。
5.聯合檢查組應根據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的考評和分析,對先進和落后個人分別提出獎勵和處罰意見,獎罰均應明確針對具體責任人。
6.聯合檢查組根據每月檢查評比情況確定授獎單位并發放獎金,獎金由項目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中支出,罰款列入項目部獎罰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獎罰執行項目部現行相關規定,特殊情況由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決定。
(四)各部門檢查制度
1.書面整改通知單制度:各部門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并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本人簽字后交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并監督落實,同時還應監督本人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上級單位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的落實,檢查的具體要求同本辦法第六條款管理規定中的第(二)款第2條規定。
2.各部門經理負責本單位范圍內各級檢查整改要求的落實工作,各部門副職領導、工長負責本人管理范圍內的整改落實工作。
3.各部門文明安全施工員負責本單位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的編制組織和保存工作,在上級單位檢查時應如實提供。
九、綠色文明安全工地創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據項目部在施工程情況結合上級要求制定本年度創建文明安全工地計劃,經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同意后上報集團項目部審批。
2.施工單位對本單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創建文明安全工地標準嚴格把關,認真落實,經過自檢后填寫《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上報項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審定后確定并組織驗收,由安全部牽頭組織,行政保衛部、技術質量部、工程部、物資設備部、項目部工會專管人員參加并對現場進行業他 指導。
4.文明施工檢查項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共九個方面十項內容,工會負責職工的勞動保護檢查。
5.凡在計劃內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項內容綜合得分必須在85分以上,(綠色文明安全樣板工地評比分數在95分以上)且無因工傷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無嚴重遺灑、揚塵和擾民,無嚴重材料浪費現象,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管理及環境管理暫行規定,確保施工人員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標
無重大傷亡事故,月負輕傷率低于1‰,年重傷率低于0.5‰;
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日常監督檢查100%合格。
二、安全保證體系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成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以項目總工程師、安質部長、專職安全監察員為骨干的安全檢查小組,小組成員一律持證上崗,明確項目經理為工程安全的第一負責人。本工程安全保證體系如下:
項目經理
項目總工程師、安質部長
專職安全監察員
各班組安全檢查員
在本工程施工中,將各部分施工內容的安全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安全管理職責,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抓安全的良好作風。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把安全生產從組織上統一起來。
2.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使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
3.對分包工程,合同中條款明確,專門規定雙方所承擔的安全責任、義務及相關措施。
4.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5.制定項目責任目標分解及考核規定,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落實。
6.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措施要全面具體,具有針對性,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7.按要求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全面、具體,具有針對性,同時履行簽字手續。
8.制定項目安全檢查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主要采取定期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安全檢查兩種形式,同時采取專業性、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處理。
9.制定項目安全教育制度,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狠抓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使得人人懂得安全基本知識、規章、制度,懂得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要求內容真實、詳細,項目對班組進行抽查。
11.項目對持證作業人員進行嚴格驗證,杜絕無證操作。
12.建立工傷事故檔案,如發生工傷事故,嚴格按事故,調查分析規定處理,按規定及時報告。
13.繪制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照安全標志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14.各項安全防護設施要安全到位,如:腳手架、模板、塔吊、安全網、施工用電、洞口、臨邊等的搭設及其防護設置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15.凡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或因施工需要動用明火,均要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或動火監護。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機構。
2.本項目按要求進行封閉管理,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置連續、封閉的圍墻,圍墻外觀清潔、美觀并達到規定高度。
3.按規定和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對市政管網和周圍建筑物已采取保護措施。排水溝涵暢通,污水及泥漿水排入城市管網前進行處理。
4.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隔離,宿舍具備良好的防潮、通風、采光性能,并制定了宿舍管理規定。
5.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面布置圖劃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堆放整齊,掛齊品標、名稱、規格等標牌。
6.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禁止焚燒有毒、有害、有惡臭氣味的物質,中午和夜間未經許可不得施工,施工中不得產生超過規定的噪音。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方能上路行駛,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境。
7.明確施工現場各區域的衛生責任人,做到工完料清,設置足夠的垃圾桶,及時清運,要有除“四害“消殺措施。食堂要具備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要有健康證,生、熟食操作分開,要有防蠅措施。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做熟食容器,食堂爐灶面貼瓷磚。施工現場設置衛生間,衛生間設沖洗設備,有化糞池,便槽貼瓷磚,墻面刷白。
8.關心職工身心健康,開展衛生防病教育,設淋浴間,設茶水亭,茶水桶,具有保健醫藥箱,急救措施和器材,宿舍要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設吸煙室,嚴禁隨意吸煙,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
9.注重現場放火、防爆,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消防人員要進行培訓,易燃易爆物分類存放。
10.搞好治安綜合管理,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火、計劃生育責任人。建立來訪、來客門衛登記制度,工作人員佩帶工作卡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黃、賭、毒。
五、安全檢查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實行專管和群管的方針。
2.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清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要求做到:
(1)各級安全員每天巡回安全檢查;
(2)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3)班組要執行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前應對每天的施工任務進行危險預測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安全活動記錄。
4.定期安全檢查,項目每月1~2次,根據安全檢查評分表的內容,逐項進行檢查、評分,對于專業性強的安全檢查,要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維修能力的`工長參加。
5.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處理,并及時解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
6.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責任相掛鉤的獎懲制度,促使人人重視安全,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六、安全教育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招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民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位操作。
2.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學習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4.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4.2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5.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防范措施。
7.執行三級教育制度。
七、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進行,主要內容包括:
1.班前安全活動是各個班組安全生產活動的真實記錄,內容包括:施工部位、作業環境、安全條件、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個人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佩戴等。
2.班組長根據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和當天施工特點及作業條件就當天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事項在班前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并記錄在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本中。
3.每個班組應有一個安全活動記錄本,由班組長仔細填寫。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內容要詳細、真實,要求每天都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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