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基建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建管理制度1
一、總則
集團公司基本建設項目在確立承建(攬)單位后,必須簽訂商務(技術)合同。否則不得進入施工和開展業務。商務(技術)
合同簽訂由基建部牽頭,煤礦承辦。
二、合同簽訂
1、簽訂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施工或承攬單位已經確定。
(2)投資計劃已經下達或投資已經落實。
(3)合同價款或結算方式已經確定。
(4)項目前期準備包括立項、可研及初步設計已經審定。
2、簽訂原則
(1)認真審核承建(攬)單位的`資質。
(2)嚴格合同條款審查。堅持企業利益不受損害原則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
3、簽訂程序
按集團公司現行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即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審定,主管領導批示,總經理批示,最后加蓋
合同專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
1、商務(技術)合同簽字蓋章后,具備法律效應。發包方與承建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2、基建部、煤礦要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將有關要求事項及時反饋給集團公司有關領
導。
3、基建部、煤礦要明確專人,按項目、單位、工期、投資、價款支付辦法等設立專項臺帳。
基建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質量,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項目符合有關規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節約建設資金和發揮投資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立項工程并由基建部負責的基建項目。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三條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宏觀管理,科學合理的安排工程項目,公司成立基本建設領導組,基本建設領導組成員名單見附錄一。
第四條基建領導組職責:
(一)根據生產、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決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
(二)聽取基建部關于基建項目進展情況的報告,審批單項工程項目及投資;
(三)研究決定公司領導和各單位負責人臨時提出的急需建設的單項工程;
(四)研究決定工程設計的重大變更;
(五)基建領導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基建情況匯報,研究決定基建方面的重大問題,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的時間、內容、地點、參加人,由基建部請示領導組組長決定,公司辦公室負責會議的通知,記錄并及時編寫會議紀要,基建技術方面記錄由基建部負責記錄并整理;
(六)領導組會議由組長主持召開,組長外出由第一副組長主持召開。
第五條基建領導組下設基建部,是領導組的執行部門,負責全公司基本建設的管理和具體實施工作。
第六條基建部職責:
(一)貫徹落實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規范及技術標準;
(二)收集相關資料,為領導組決策工程項目、投資、預決算、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盡量詳細必要的依據;
(三)提出工程項目立項的建議,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設計、預算、工程質量監理、驗收、決算等管理工作。
(四)參加工程項目的招議標工作,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項目必須進行招議標;基建工程項目的招議標由基建部提出申請,由企業管理部負責組織。
招議標參加人員:領導組組長、副組長3人以上。設計、質檢人員、企業管理部、董事長辦公室、財務部、基建部人員。所有基建工程項目招議標后,必須簽訂合同書,合同書必須遵守國家合同法,所有參加人員都必須簽名。
(五)工程完工后,組織工程驗收;
(六)工程驗收后,及時審查施工方決算和施工資料,確保工程資料(尤其是保證資料)的齊全完整,并及時入檔保存。
(七)加強對工程監理單位的管理和協調,加強對本公司施工人員的管理、考核和培訓,加強同財務部、董事長辦公室等部門的及時溝通協調,確保工程的質量、進度及款項撥付。
(八)及時召開有關方面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交流施工管理經驗,協調好有關各方的關系。
第三章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確定
第七條公司總部各部門和下屬廠礦填寫的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立項申請書交由董事長辦公室,董事長辦公室主任從上報總經理審批的立項信息中另行單獨摘出,統一匯總后,交由董事長審批,審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負責。
第八條基本建設領導組根據生產、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決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
第九條基本建設領導組研究決定公司領導和各單位負責人臨時提出的急需建設的單項工程,進行立項并確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負責。
第十條基本建設領導組確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負責的基本建設項目,由董事長辦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項目均應按合同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簽訂工程合同,未簽訂合同而擅自開工的,該項工程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基建部根據確定的工程項目,逐項深入實際調查,收集水文、地質、氣象等環境資料;選定地理、地形的坐標位置、評估項目和周邊建筑的關系;明確電力、電訊、供排水、供氣、供暖等設施的布置走向;對項目的可行性、工程
規模、投資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見,并及時向基建領導組組長匯報。同時確定上領導組會議研究的項目及會議時間和地點。
第四章工程設計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所投資基建工程的設計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大型基建工程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來完成,可進行工程設計招標。設計單位應根據設計要求完成設計任務,形成施工圖、說明書、專題報告及設備材料明細表等,基建部應安排專人參與設計單位的設計過程;
(二)一般小型基建項目或修繕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負責進行設計,設計圖紙提交基建部部長審核,基建副總審批后實施。
第十三條施工圖會審
(一)基建部收到設計院施工圖并審閱后在移交單上簽署審閱意見;
(二)基建部須首先將收到的設計圖紙交由基建領導組審閱,審閱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工作。如設計方案不能滿足要求,由基建部決定自行修改還是同設計院進行協商修改。
(三)基建部將施工圖分發給監理、施工單位等;
(四)在基建部、監理、施工等單位均對施工圖熟悉之后,基建部組織設計院、監理、施工單位等進行施工圖會審;
(五)施工圖會審及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技術難點問題,基建部可邀請有關專家作專題咨詢,基建部部長負責將專題咨詢結果匯總形成《專家咨詢會議報告》,并分發給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執行;
(六)施工圖會審記錄由基建部負責,并發放監理、施工單位等。
第十四條施工圖變更
(一)施工圖變更的提出:施工圖變更可以由設計單位、基建部、監理、施工單位等提出。
(二)施工圖變更提出的依據。施工圖變更提出的依據可以是:
1、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地質、水文實際與勘察報告、資料不符合;
2、投資的變化;
3、項目整體規劃的變動;
4、施工中發現的問題,不改變設計就無法繼續進行;
5、原設計的錯漏或設計標準的不適宜;
6、其他更改的依據。
(三)施工圖變更的確認、審查和執行
1、所有的施工圖變更,不論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須按規定進行確認或履行報批手續,填寫相應的表格和記錄;
2、由基建部部長對施工圖變更請求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基建副總組織設計單位、基建部、監理、施工單位、項目所在單位負責人及公司相關人員進行會審;
3、委托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變更均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設計圖紙、設計文件方可按施工圖變更施工;自行設計的施工圖由工程管理員根據變更要求重新設計圖紙并填寫施工變更單,并提交基建部長審核,基建部長初審通過后,提交基建副總組織會審;
4、會審通過后,基建部部長組織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施工單位接收變更的施工圖和施工變更單,按照變更的施工圖進行施工。
5、更改設計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基建部長應與外包方協商,并按協商結果執行: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要求;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礎、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6、施工單位應將施工圖變更的情況如實反映在竣工圖紙上。
第五章監理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所有重大工程(100萬以上)都應實行法定的監理制度。基建部要根據工程項目的性質,通過招標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優秀監理公司進行監理。同時要根據監理法的規定,跟蹤監督監理公司的工作質量,加強同監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對公司的重點工程,實行領導組成員包工程制度。
第十六條監理的權力和義務。
(一)監理是甲方在施工現場的管理者,有權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圖紙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基建部;
(二)監理必須熟悉施工圖紙,掌握有關技術規范,標準,編制工程質量監理計劃,填寫工程質量監督記錄。
(三)負責對隱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壓、探傷、防腐)驗收并簽字,對現場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等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四)負責對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等進行控制;
(五)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項目簽發整改單或停工通知;
(六)負責每日向公司基建部匯報工程進度及質量情況;
(七)工程結束后,參加工程驗收及竣工資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監理工作需符合國家關于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九條監理公司要加強信息反饋,保證工程質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現了問題,監理工程師應該及時地給施工單位下達監理通知單,并將監理通知單收集在該工程的竣工資料里。如下達的監理通知單對施工單位不起作用,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把情況反饋到公司基建部。
第四十條工程開工前,監理公司的監理一定要攜帶著必需的檢測儀器進入施工現場。基建部要下大力度對監理公司所監理的項目進行檢查。如在巡回檢查中有的監理沒有這些必要的檢測儀器,基建部將通報限期內配置,如限期內沒有配置,責令更換其監理或更換此監理公司。
第四十二條對于監理工程師向業主要吃喝、不能勝任監理工作的監理采取辭退制;對不能認真做好監理工作(如;造成返工、不及時溝通、不了解現場情況)并對監理公司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該監理公司在我公司的監理資質。
第十七條凡是由基建部工程管理員監理的工程,工程管理員是該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廉潔的第一責任人。工程管理員必須堅守崗位,按規定實行旁站監理,按合同嚴把材料驗收關,同時認真做好詳細的能反映工程進展和質量的
基建管理制度3
結合我校基建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基建管理經濟責任制。
一、基建處負責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在校長及主管基建副校長領導下,編制上報和組織實施校園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基建計劃;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確保工程質量,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完成學校基建任務,適合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二、基建處長的經濟責任
1.具體負責基建財務管理工作,執行基建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
2.組織制定并實施基建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和內部監控制度;
3.組織編制學校基建規劃和年度基建投資計劃;
4.組織審核工程項目預決算;。
5.審核簽訂各類工程建設合同,把好工程設計關、施工質量關、竣工驗收關、工程決算關;確保投資效益的提高;
6.及時向主管校長報告基建投資使用情況。
三、基建主管財務的經濟責任
1.認真執行基建會計制度,嚴格進行工程成本核算,對會計資料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積極籌措資金,保障工程建設資金的供應,嚴格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3.認真履行會計監督,抵制和防范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嚴格執行基建投資計劃,專款專用,不得私設小金庫;
4.及時向處長報告基建財務狀況;
四、及時向處長報告基建財務狀況;
1.工程項目管理全過程,必須嚴格按工程合同辦事;
2.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確需變更必須事先辦理變更設計鑒證手續;
3.認真做好施工日志記錄,真實反映施工管理情況;
4.及時組織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5.認真做好工程管理資料向檔案員移交工作,保證工程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
基建管理制度4
一、為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投資環境和生活環境,提高城市的綜合配套服務水平,根據省人民政府和國家計委、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房地產開發和零星建設形式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擴大的建筑面積繳納的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費用。
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供氣、供熱等設施工程建設和城市規劃道路的改造、鋪裝等工程的配套建設。
四、按國家規定取消現行各級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水、電、氣、熱、道路上加收的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增容費等,將其統一規并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由省物價局會同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發展規模和城市公用事業價格改革、調整情況,分不同檔次制定。
收費標準控制在下列標準以內:
(一)蘭州市(不含市轄縣)每平方米80元;
(二)其他地級市(不含市轄縣)每平方米50元;
(三)縣級市每平方米30元;
(四)其他縣每平方米20元。
具體收費標準和用于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道路建設等的比例按下列程序報批:
(一)地級市及州、行署所在地的市(縣)由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上述收費標準內提出意見并經市、州人民政府和行署同意,報省物價、財政部門審批;
(二)縣及縣級市由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上述收費標準內提出意見經縣、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地(州、市)物價、財政部門審批,報省物價、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個別地方要高于上述標準的,地級市由同級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物價、財政部門審批;縣及縣級市由當地政府提出意見,報上一級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物價、財政部門審批。
六、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應按規定繳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未繳清的建設項目,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提供供水、供氣、供熱等設施。
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取,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執收單位收費前應向同級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憑證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票據。
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屬預算外資金,實行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計劃安排,分項目使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終結余全額結轉下年度,繼續用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九、下列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一)敬老院、孤兒院、社會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
(二)醫院門診、住院用房,大、中、小學教學用房;
(三)為殘疾人就業興辦的建設項目及生活服務設施;
(四)納入計劃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六)遠離城市建成區且生產生活配套設施自成系統的建設項目。
享受免征配套費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關證明文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按配套費收費標準審批權限報物價、財政部門核準。
十、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執行情況和收支使用情況定期向同級物價、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各級物價、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十一、違反本辦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按《價格法》、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和《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的規定查處。
十二、本辦法由首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基建管理制度5
一、改擴建項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改擴建項目安全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改擴建項目中質量與安全是工程建設的核心,是決定工程建設的關鍵,安全是為質量服務的,質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證。抓住質量與安全這兩個環節,工程改擴建就能順利進行,就能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二、改擴建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1、切實按照相關制度、標準檢查、考核、驗收改擴建現場,確保工程項目達到合格改擴建現場。
2、做到無死亡重傷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無倒塌事故,無重傷事故;創建文明工地。
三、改擴建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1、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組織,有序開展安全管理活動。基建總務部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參與改擴建企業及項目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3)醫院均需與各參與改擴建企業簽定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2、安全教育
對于新進入醫院改擴建工地的企業,要求企業對各班組及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督促監理進行相關安全交底的相關資料檢查,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
3、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有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1)對生產全部過程、各個方位的全面安全狀況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現場管理、安全衛生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行為為主。發現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時,必須果斷的消除。
(2)在全面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隱患,對照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
(3)檢查安全生產是否常抓不懈,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教育是否到位。
(4)檢查工程技術、安全技術是否結合為統一體;檢查作業標準化實施情況;檢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安全檢查后的整改,必須堅持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定解決與改正的具體措施,限定消除危險因素的整改時間。
基建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基建、維修工作的管理,降低成本,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基建、維修所指總部公共場所及有關部門的各種零星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管道敷設、水電安裝等小型工程。
三、管理部門和職責:
1、行政部總務科為公司總部基建維修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總部基建工作的管理。
2、負責公司總部(除車間)所有電器、電路、水管、燈泡(管)、門窗、大門、桌椅、辦公設施、洗手間設施等的檢修、維護和改造工作。
3、負責全公司所有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具體的檢修和更新。
4、負責對基建維修工程的預算編制,決算管理。
5、負責組織安全、審計和使用部門共同對基建工程的驗收。
6、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基建維修,協議的簽訂,施工中的監督工作及工程俊工后的驗收并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工作;
7、負責維修基建工程款的請款、付款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管理工作。
8、服從上級領導,在職責范圍內協助或配合其他部門開展的相關工作。
四、對基建工程的管理要求:
1、申報
①公共工程、維修由行政部總務科填寫工作聯系單,報行政部。
②相關部門工程由有關部門填寫工作聯系單→部門主管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報行政部。
2、審批權限
單項預算基建維修在1000元以內的項目經費審批權限:
①單項預算在200元以內的小型維修項目,由行政部副部長、總務科科長共同審批。
②單項預算在200元—500元以內的中型維修項目,由行政部部長、副部長審批。
③單項預算在500元—1000元以內的大型維修項目,行政總監、行政部長、副部長審批。
3、落實
行政分管領導審批獲準后由行政部務科落實施工。
4、預算
施工方根據工程要求,設計圖紙,確定材料,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工程定額結合市場實際編制預算。
5、審計
①由審計部負責對工程、維修預算進行審計;
②由安全部門負責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安全審核;
③由部務科對工程、維修材料進行審核。
6、施工方要求
①行政部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的聯系及選擇。
②選擇的.施工單位及維修材料必須有《國家資質證書》,至少要有2家以上施工單位做為選擇,選擇內容:報價、產品質量、產品產地、品牌名稱、服務態度、工作效率、售后服務質量等。
6、簽訂合同(協議)
以國家頒發的最新標準規定和設計施工技術規范為依據,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協議(合同)(對總金額小于300元的小工程可不簽協議,但總務科要做好監督工作,保證工程質量,總金額300元以上的工程必須簽訂協議)。
7、施工管理
①根據合同,嚴格實行質量監督,工程應嚴格按圖施工;
②工程量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監督施工,負責監督施工安全、施工質量、施工進度;
③隱蔽工程在覆蓋前進行現場驗收(材料質量、施工質量),并作好記錄;
④工程施工時,如有工程量需增加或減少時,必須由相關部門出具工程量增、減聯系單,并報行政部審批獲準后,由后勤科聯系施工方落實施工。
五、基建工程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由雙方及相關部門在一周內按照施工圖紙、國家
頒發的標準嚴格細致進行驗收,經驗收合作后方可進行竣工決算。
2、驗收合格后,由相關部門接收。
六、決算、請款、付款:
1、行政部總務科負責基建維修人員應堅持基本程序、基建計劃辦事,堅持按圖施工,監督工程質量。不擴大基建規模,認真做好隱蔽工程記錄。經甲乙雙方簽字后作為辦理基建維修決算的依據。
2、經審計通過的預算并以施工合同(協議)作為工程清算請款、付款的依據;
3、公司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進行基建維修時,應切實加強基建材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材料采購、驗收、保管和領用制度,設置基建專帳核算。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量增、減必須與通過審批的工程增減聯系單和施工合同及通過審計批準的工程預算一同作為工程決算的請款、付款依據;
5、工程竣工后,行政部總務科及相關人員應認真審查、復核工程數量、造價,然后報分管領導審核。
6、工程款在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給施工方。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基建管理制度7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約建設經費、兼顧美觀,確保經費的原則和先預算審核,后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根據學校年度維修預算或教育、教學、師生生活等的緊急需要,總務處相關人員及時擬定基建維修項目、計劃,做好工程預算,預算應詳細、清楚,明確工料及施工方式,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經學校研究決定后按相關規定辦理。一般采用招標的辦法,參與招標的單位可以由校內教職工推薦,但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中標單位應與學校簽訂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項目由總務處負責詢價比價,詢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寫好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單位,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
四、總務處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的.監督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做好督工記錄,發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如因故變動施工方案(包括更換材料、改變設計方案等)應與校方協商,并有書面同意意見,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總務處相關人員應會同校保衛干部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六、基建維修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校方提交完工決算單。總務處安排2人以上對完工項目進行復核驗收,復核必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做好詳細記錄,復核員及總務主任在完工單上簽字后交校領導審批。
七、施工項目完成后,總務處負責做好固定資產帳簿增減處理工作。
八、學校高檔儀器設備的維修參照本制度執行。
基建管理制度8
一、學校重大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鎮政府批準。
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按規定立項,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由市發展計劃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由教育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下項目,由學校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三、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按規定進行招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5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市教育采購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10萬元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學校按規定進行組織招標。
四、鑒于實行收支兩條線后,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由鎮政府扎口管理,由鎮財政按結付工程款的現狀,學校配合鎮政府建管科進行竣工決算并審計。
五、學校派指定人員負責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督。
六、由學校直接負責的零星維修項目,其立項批復、工程預算、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決算并審計、工程款支付等情況,要向教代會或校長辦公會進行公開通報。
基建管理制度9
1總則:
1.1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嚴格執行基建程序,組織開展醫院的基本建設工作。
1.2加強基建隊伍與人才建設,積極培訓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選擇懂業務、懂技術、事業心責任心強、作風正、干勁足、能吃苦、廉潔奉公的同志從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2建設程序管理:
2.1建設程序是指建設項目從立項、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整個過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據本院基本建設需要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提出擬建建設項目,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3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正式批準后要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變動。必須更改變動時,須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2.4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編制概(預)算報有關部門審批。
2.5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建設項目要求,辦理有關工程建設手續。
2.6進行工程招標工作,優選施工隊伍,簽訂施工合同,委托質量監督,申請開工。
2.7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就緒,籌集建設資金,即可組織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編制竣工圖、竣工決算報告,報有關部門審批,組織竣工驗收,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建立健全工程技術檔案。
3建設項目設計管理: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級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資格的設計單位編制設計文件。委托設計時,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有關工程設計招投標辦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選定設計單位,并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委托設計合同,不得委托無證單位或個人進行設計。
3.1設計文件的編制,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設計規范,嚴格以上級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依據,結合醫院特殊要求,認真聽取專業用戶意見,及時溝通設計與用戶之間的信息,采用先進技術,合理確定設計標準。對節約用地、節約能源、布局合理、店構安全、建筑防火、環境保護等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技術措施,努力達到設計方案的最優化。
3.2建設項目設計一般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
3.3方案設計的總建筑面積私投資估算,不得超過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建筑面積和計劃投資額。設計方案要公開招標進行多種方案的比較篩選,以求得最佳的設計方案。方案設計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初步設計。
3.4初步設計的內容包括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部署、設備選型、主要建筑物、構筑物和公用設施、建筑規模、總占地面積、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建設工期、總概算等。初步設計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
3.5施工圖設計是建設項目最后設計階段。應把初步設計中確定的設計原則和建設方案,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需要進一步具體化、精確化,以圖樣和文字加以確定。在設計內容上要求切合實際,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4基本建設前期管理: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好規劃、消防、環保、人防、交警、綠化、防疫、電力、通訊、市政、供水、供氣等職能部門的申報審批工作。
5招投標管理:
5.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發包承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5.2凡甲方負責的項目(不論設計、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公司招標。
5.3招投標工作在蕭山區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指導監督下進行。
5.4招投標按蕭財預〔2006〕207號和蕭招管辦〔2006〕14號執行。
5.5執行中央七部委新頒發的條例,結合工程實際,遵循公正、民主、科學的原則擇優選擇中標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據各行的建筑項目的需要,依據《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規定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分別與有關單位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及其它有關合同,共同完成建設任務。
6.2各種工程合同文本應使用國家工商局及建設部制定的統一版本。合同內容應符合實際情況,措詞準確嚴謹,并經公證部門公證認可。
6.3工程合同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范圍、內容和施工期限,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工程質量、工期要求、取費標準及優惠條件,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式及質量標準,資金的撥付形式和結算方式及獎懲條件等。
7概(預)算、決算管理:
7.1概(預)算是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概(預)算應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設項目自開工至建成的各單位工程造價,是控制和確定建設項目造價,編制基木建設投資計劃,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和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7.2概(預)算審查的主要內容:
a按定額計算規則確定工程量計算范圍、核實工程量;
b以定額綜合項目的`內容為依據,防止隨意套項、增項、重項、生項;
c正確套用定額單位估價表,審查定額單價和材料價差;
d核實取費標準及其適用范圍。
7.3工程決算是反映基本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文件,是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的依據,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設計劃、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投資效果的依據。所有項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竣工決算,并填寫施工圖預(預)算審查表。
7.4決算審查的主要內容:
a以經過審查的施工預算為基礎,審查因設計變更增減的工程量,核實全部工程量;
b核實套用定額和單位估價表;
c核實材料用量、材差和調價系數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適用時限;
d核實取費計算基礎、適用范圍;
e核實自供設備、材料價格以及提供設施等折價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執行獎懲辦法;
g按規定比例扣留質量保證金。
基建管理制度10
一、日常性工作職責
1.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校園發展建設規劃,負責組織申報建設項目的立項、計劃等,辦理工程前期報批手續。參與編制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配套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的.招標工作。
3.做好基建文書、新建和改建項目資料、圖紙的建卡立卷歸檔等工作。
4.負責處理及協調落實校內有關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務工作。
5.負責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辦公室工作、人事、勞動工資工作、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技術性工作職責
1.參與設計方案、擴初設計討論,認真審閱圖紙,組織設計圖紙會審交底會。
2.負責與使用單位共同擬定大修范圍、標準及資金,負責擬定工程施工合同。
3.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進行臨時房等搭建工作。
4.負責工程設備和建筑材料的選擇,以及對施工單位采購的材料、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等單位參加的工程例會,對項目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討論,拿出經以上幾方認可的對策。
6.負責施工階段質量、進度、安全等協調管理工作。
7.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理、收集工程擋案資料和竣工圖紙,配合處辦做好歸檔工作,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8.負責保修期間的維修工作。
三、綜合性工作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基建法規和財務法規,嚴格按各項制度辦事。
2.負責編制年度基建大修計劃和用款計劃并控制完成。
3.負責編制年度基建大修統計報表。
4.負責辦理上級有關單位對基建撥款事項,辦理與學校財務處的收、付手續,嚴格按合同撥款。
5.嚴格規范基建大修項目投資,參與工程項目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定工作,負責工程項目預算工作并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審計決算工作。
基建管理制度11
根據公司對基建處進行“規范、監控、支持、引導、高效”的要求,和公司基建處管理步入正軌的需要,本著“部門職能專業化”和“業務流程規范化”的組織建設原則,編制出本管理制度,期望在公司領導的支持下,工程建設管理規范化,最大程度地實現“規范、高效、高質、安全、節約”,在工程建設專業上充分體現出專業化、規范化、透明化管理,完善溝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程質量,讓我們的工程建設更好的滿足總公司的要求。
總公司目前初建期間,工程建設項目多,時間緊、任務重,在對編制基建處崗位職責、獎懲制度、管理程序、管理流程等其它有關的'管理制度中,并將在實施過程中予以增定和升級版中修正;
工程規范管理目錄
一、總則…….………………………………………………….………....….……….….5頁
二、基建處員工守則..………………………………………..…….….…..……….…..5頁
三、基建處組織機構………………………………………..…….….….………..……..5頁
四、各崗位職能………………………………………..………………...….……….…..6頁
4.1總經理崗位職責………………………………………..…………..….....…..6頁
4.2總經理崗位獎懲制度…………………………………..………….……..…..7頁
4.3技術總監崗位職責………………………………………..… ………….......7頁
4.4技術總監獎懲制度………………………………………..………...………..9頁
4.5生產經理崗位職責………………………………………..………...………..9頁
4.6生產經理獎懲制度…………………………………....………….....…..…..10頁
4.7結構土建監理崗位職責…………………….…………….………..…….....11頁
4.8結構土建監理懲處辦法…………………………………….....………..…..12頁
4.9電氣專業監理崗位職責………………………………..……..………...…..13頁
4.10電氣專業監理獎懲制度………………………………..…….…….…...…..14頁
4.11暖通給排水監理崗位職責………………………………..…….….…...…..14頁
4.12暖通給排水監理獎懲制度…………………………..…….….………...…..16頁
4.13采購部崗位職責………………………………..………………..……...…..16頁
4.14采購部獎懲制度………………………………..……………..….……..…..17頁
4.15預算員崗位職責………………………………..……………….…....……..18頁
4.16預算員獎懲制度………………………………..………………...…..……..19頁
4.17安全監理員崗位職責…………………………..……………....……...……..19頁
4.18安全監理員獎懲制度…………………………..………………..….….…….21頁
4.19設計員崗位職責…………………………..………………..….…….…....….22頁
4.20設計員獎懲制度………………………..………………..….…….……...…..22頁
4.21資料員及辦公員崗位職責……………..………………..….….………...…..23頁
五、聘用勞動合同管理……………………..……………………………...........….….24頁
六、勞動紀律………………………..….……………………….…...….……....…..….24頁
七、上班天數及請假………………………..….…………..….……………..….…..…25頁
八、聘用人員管理……………………..……………………..…..…..……...…..…..…25頁
九、項目施工過程管理流程…………..……………………..…..………….….….…..25頁
9.1開工的管理……………………..………………….……..…..……...…....……26頁
9.2進度管理………………………………………………..…..…….………….…26頁
9.3技術管理………………………………………………..…..…….………….…27頁
設計變更管理…………………………………………..…….………...…..…..27頁
9.5施工技術管理………………………………..…..………………..………..…..28頁
9.6成本管理………………………………..…..……….……………………...…..28頁
9.7質量管理………………………………..…..……….……………….…..…..28頁
9.8過程監控………………………………..…..……….…….……………….…..28頁
9.9事后控制………………………………..…..…………………….………..…..29頁
9.10對監理單位的管理………………………………..…..………….…..…..…...29頁
9.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1頁
9.12文件資料管理………………………………..…..……….…….……...……..31頁
9.13工程移交………………………………..…..……….…….….…………...…..31頁
9.14工程結算………………………………..…..……….………………....….…..31頁
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31頁
10.1合同簽訂職能部門………………………………..…..………….…………..32頁
10.2工程合同的簽訂………………………………..…..……………..…….....…..32頁
10.3合同的變更、解除………………………………..…..……….….……….…..32頁
10.4合同的履行………………………………..…..…….……………….…….…..32頁
10.5合同的保管………………………………..…..…………………..……………...…….33頁
10.6工程合同審批表…………………………..…..…………………..……....…...33頁
十一、工程質量管理制度……………………..…..…………………..………………..………..34頁
11.1工程質量總則……………………..…..…………………..…………….…..34頁
11.2質量工作制度……………………..…..…………………..……….………………....34頁
11.3質量工作獎懲……………………..…..…………………..……….……………..…..34頁
十二、各項管理流程…………………..…..…………………..…………………..….....36頁
12.1招投標管理流程…………..…..…………………..………….……….…..36頁
12.2合同管理流程…………..…..…………………..………….….…........…..37頁
12.3施工管理流程………..…..…………………..………….….………....…..38頁
12.3.1開工準備管理………..…..…………………..………….….……........…..39頁
12.3.2圖紙會審流程………..…..…………………..………….….…..….......…..39頁
12.3.3施工進度及計劃管理流程………………..………….….………….……..40頁
12.3.4設計變更、洽商管理流程………………..………….….…………….…..41頁
12.3.5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管理流程………..………….….…………….…......42頁
12.3.6竣工驗收管理流程..…..…………………..………….….…………….......43頁
12.3.7施工圖設計管理流程..…..…………………..………….….………….…..44頁
12.3.8技術資料管理流程..…..…………………..………….….…………….…..45頁
12.3.9材料檢驗管理流程..…..…………………..………….….………….....…..46頁
12.3.10材料與設備采購招標管理流程………..………….….…… ……………..47頁
12.3.11質量缺陷修補及質量事故處理流程..………….….……….……………..48頁
12.3.12綜合性驗收及工程及移交流程..………….………..……………………..49頁
12.3.13費用簽證管理流程..………….….……………………………….………..50頁
12.3.14工程結算支付管理流程..………….….……………………………….…..51頁
12.3.15履約保證金退還管理流程..………….….……………..………..…….…..52頁
12.3.4基建處工程費用支付審批表….….……………..…….. ………..….....53頁
12.3.5公司內部工作聯系單..………….….………………………………...……..54頁
一、總則
1根據總公司的建設目標,“以一盤棋的思想”規范基建處管理,完善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標準,崗位職責清晰,使各項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程質量,明確各部門工作內容與方向,完善責任制度。
2、本管理適用于基建處各部門、各崗位。本管理自實施之日起,各部門和各崗位人員職責和權限的分配原則及管理均應符合本管理的要求。
二、基建部員工守則:
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三、基建處組織機構
各崗位職能
4.1總經理崗位職責
4.1.1.總經理作為公司基建處工程委托代表人,負責總公司實施的建設工程設計、工程招投標、簽訂施工合同、組織施工項目預(結)算審定、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日常
基建管理制度12
1依據和目的為了加強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立項工程并由基建辦負責的基建項目
3工作職責
3.1根據公司建設需要,負責擬訂公司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年度計劃。
3.2負責編制基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地質勘察、立項、報審、報建、招(邀、議)標、施工、驗收、工程決算審計等基建過程的管理工作。
3.3負責制定施工計劃,督辦、檢查工程進度實施情況。
3.4積極與工程監理方配合,負責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3.5負責處理工程建設各方之間的協調工作。
4工作內容
4.1工程管理制度
4.1合同管理
4.1.1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4.1.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4.1.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2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4.2.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施工單位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發票、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施工單位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4.2.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4.2.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施工單位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2.4監督施工單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4.2.5對外采購與業務洽談,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關鍵設備采購要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成立公司采購工作組進行采購。
4.3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4.3.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4.3.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4.3.3檢查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3.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4.3.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施工單位,以免延誤工期。
4.4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4.4.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4.4.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是否認施工單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4.4.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基建辦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4.4監督施工單位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及公司相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4.5隨時檢查施工單位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4.4.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理。
4.5工程資料管理
4.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4.5.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4.5.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施工單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5.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4.5.5監督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5相關記錄
基建管理制度13
1、學校型的基建項目需報主管局立項,通過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確定,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辦理。
2、常規維修期初由學校統一規劃,總務處具體實施。零星維修由總務處提出方案,經總支員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組織實施。所有維修項目都必須向縣財政局采購辦申報,批準后方可實施。
3、強化基建維修的管理與監督,學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領導小組,負責對基建項目的招投標,簽合同及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與監督。常規及零星維修由總務處負責質量管理與監督。
4、加強工程質量驗收與工程預算工作,專項工程完工,必須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對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把關。嚴格按招標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預付款,校基建領導小組應組織力量進行工程預算及對施工方的預算審定,然后報審計部門審定。
5、常規及零星維修結算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憑正規勞務發票或工程維修發票結帳。
基建管理制度14
為加強用印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并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保留原辦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辦公室”公章壹枚,“x辦公室財務專用章”壹枚。
2、對外聯絡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領導小組 ”公章壹枚,“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實行專人專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私自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設立用印登記冊,主要登記用印時間、用印部門、用印事由。用印數量、用印批準人、經手人等。登記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辦法
經以下三種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規定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印章。
1、已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可直接加蓋印章。
2、未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用印經辦人先填寫“蓋章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加蓋印章。
四、財務專用章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基建管理制度15
根據學校規模和學校長遠規劃,從實際出發,著眼發展,編制校園規劃。學校基建應根據校園規劃有計劃進行實施。
1、學校成立基建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成員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產生。
2、大型拆、擴建項目工程規劃、設計均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充分論證。經基建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報行政會議批準確定后,由總務處負責實施。
大型工程均應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小型工程由學校基建領導小組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企業投標竟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準備,領取規劃許可證和建設許可證,大型基建項目工程實行監理制,在施工招標前確定監理單位,委托全過程、全方位監理。小型工程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對工程實行監理,以確保工程質量。
對于招標工程的暫定價,一律由學校采購小組實行市場詢價采購。對于工程確需變更的.部分,須經過學校基建領導小組進行充分論證、研究決定。工程變更和暫定價的聯系單資料包含:
(1)會議記錄,
(2)相應的證明材料,
(3)教師代表簽字認定,
(4)監理人員的簽字認定。
興建、擴建項目施工,根據工程量大小,基建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做為校方施工代表,按設計要求檢查監督。嚴把質量關,并填表寫好施工日志。隱蔽工程要有多人驗收簽字,定期召開工程例會,確保順利施工。
基建項目竣工后,及時組織勘察、設計、規劃、質監、消防、環保等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基建、擴建項目的財務工作,由總務處嚴格根據合同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進行決算,由分管校長向基建領導小組匯報,必要時要進行工程審計。
竣工驗收后將全部基建資料進行整理,建檔并及時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學校校舍維修由總務處負責。總務處要經常檢查校舍使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提出維修項目和用工用料計劃,經分管校長或校長同意后實施。
校產維修采用承包方式時要認真審核工程預算,集體研究確定,防止偏差。嚴把工程質量關、驗收關。臨時請小工要確定工作內容,派人檢查工作情況,記清工日,定期核對、結算。
負責基建維修的管理人員要盡職盡責,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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